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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行政调解工作的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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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关于行政调解工作的调研报告 3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我市行政调解工作开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海洲,副主任张建国、托汗别克胡马尔参加调研,政府常务副市长程地坤陪同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到市公安局、人社局、工商局、北京路派出所等部门和单位进行实地调查,举行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开展讨论交流。调研组听取了市公安局关于加强社会矛盾纠纷预警调解处置,依法做好道交事故与治安案件行政调解工作情况的汇报;市人社局关于完善劳动保障矛盾行政调解长效机制,办理劳动纠纷争议行政调解情况的汇报;以及市工商局运用工商调解职能,妥善化解消费领域矛盾纠纷工作情况的汇报。 一、根本情况 我市行政调解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

2、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开展观为统领,围绕中心,效劳大局,各项工作全面扎实开展,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调解制度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意见,市人民政府将行政调解作为依法行政工作重要组成局部,列入了绩效考核内容。成立了行政调解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制定了行政调解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等制度,建立了全市行政调解网络,协调指导小组日常联络工作由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各成员单位设立了专(兼)职行政调解员,建立行政调解中心或行政调解室,承担本单位及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信息上报工作,有效提升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警调解处置能力

3、。自2023年7月起,我市将9项适用于行政调解的信息实现按月上报,对于可能引发越级上访、群体事件、恶性案件的矛盾纠纷,实行实时专案专题上报。同时,积极发挥行政调解职能,强化尽职尽责和效劳意识,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开展调解和疏导,力求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解决行政争议和相关矛盾纠纷。 (二)畅通调解渠道,依法开展调解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坚持三大调解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原那么,畅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流程。针对与民生工作相关的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以预防化解作为工作重点,找准争议纠纷的焦点和各方利益的连接点,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专业优势,开展耐心细致的说服疏导工作,积

4、极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机关制作调解书;对不愿进行行政调解或未达成协议的行政调解,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式依法解决;调解不成功或对行政复议和裁决结果不服的,主动告知并保障当事人的法定救济权利和渠道,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自2023年6月至2023年2月,行政机关共调解各类案件1625件,其中,成功调解1592件,排查越级上访、群体事件、恶性案件9件,案件涉及当事人5904人,涉及金额1966.6万元。 (三)做好行政复议,妥善化解纠纷行政复议作为解决群众诉求的重要机制,已成为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的法定机

5、制,为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市政府法制办以围绕中心、效劳大局为切入点,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作用,依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对符合调解条件的,按照自愿、合法的原那么,以行政调解为首选。两年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其中,通过运用行政调解新机制先后使3件行政争议实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为合理运用行政复议调解机制解决行政争议积累了实践经验,既实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又使行政复议制度价值得到了充分表达。 (四)整合调解力量,推进调解工作一是以综合中心为平台的纠纷化解机制。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信访调解四种职能,构建各负其责、相互衔接、相互协

6、作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的根底性作用。二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关口作用。行政调解机关与社区居委会及人民调解组织,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调解工作。特别是在土地使用权的征用、征收土地房屋的安置补偿争议等方面,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共同参与,较好的发挥了联动调解作用。三是在执法培训中邀请法官、律师讲解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并接受行政机关个案咨询;同时参加法院旁听案件,了解和学习掌握庭审式调解程序和调解技巧。对群体性案件或重大复杂案件,视情况邀请法官、律师在解释法律的同时,开展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共同组成的联合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二、行政调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有些应由

7、行政管理部门解决的矛盾纠纷,相关部门对调解缺乏主动性,调解力度和工作细致程度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对一些历史遗留的涉及行政管理政策的矛盾,不愿多做深入了解和分析,总认为与自己无关而回避矛盾,往往以“走法律渠道、“依法解决为由,把矛盾推向社会,推向法院,而当事人又以打官司“本钱大、耗时长为由不愿接受,从而造成信访不断。二是个别部门调解人员依法调解水平不高、技巧性不强,掌握法律、政策不娴熟等原因,造成一些行政调解不能到达预期目的。三是一些部门在行政调解中缺少必要的调解材料,调解程序尚不标准,认为只要是双方自愿调解,调解成功便是目的。四是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方面,还缺乏密切的配合和联动机

8、制。 三、关于做好行政调解工作的建议党的十八大报告及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畅通和标准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对我市做好今后行政调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现结合调研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继续完善行政调解工作各项配套制度。在做好试点工作的根底上,进一步加大行政调解工作在依法行政目标责任书中的考核分值,不断增强各相关责任单位对行政调解工作重视程度。 (二)定期通过召开行政调解联席会形式,部署推进行政调解相关工作。通过组织调研等措施,全面掌握各相关具有行政调解职能的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分管行政调解工作的难点、热点,及时研究在行政调解工作中遇到的突发、重大、疑难问题,做好行政调解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工作。 (三)政府及各相关具有行政调解职能的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要不断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支持力度。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更加注重运用调解方式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与相关矛盾纠纷,不断完善我市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形成调解工作合力,为推进我市经济开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第5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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