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贸行业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平安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xx安委发(2023)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商贸流通领域的平安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平安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平安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林铎书记、唐仁健省长批示要求,进一步强化平安生产责任,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行、彻底整治的要求,坚持企业自查与行业监管检查相结合,深入开展商贸流通行业平安生产大检查。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落实好各商贸流通企业平安生产的主体责任,将监管督导责任落实到
2、位,进一步加大对平安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自我排查力度,及时消除隐患,坚决遏制平安生产事故的发生,构建商贸流通行业平安生产长效机制。 二、检查内容 1.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全国平安生产工作电视 会议精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平安生产工作电视 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安排部署情况;县安委会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省、市、县“明查暗访督查年工作落实及方案制定执行情况等。通过召开平安生产部署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明确具体责任,落实平安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
3、2.各商贸流通企业严格落实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整改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安委会平安生产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落实市县政府在明察暗访、督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健全完善平安规章制度,加大平安投入,强化现场平安管理,加强员工平安教育培训等平安根底工作;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藏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 三、实施步骤 在商贸流通行业全面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县商务局安排执法人员深入企业内部,催促各商贸流通企业认真履行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催促企业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平安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
4、彻底的自查自改。重点自查以下几个环节: (一)企业自查阶段(7月20日-7月30日) 各商贸流通企业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发动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各商贸流通企业组织对生产经营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平安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平安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平安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 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将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于8月15日前报送县安监局XX县区商务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
5、日-8月30日) 县商务局将严格按照县政府的各项要求,对各商贸流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覆盖的平安生产大检查,将专项整治和各商贸流通企业自查内容相结合,逐项进行检查,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一遗漏。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是检查各商贸流通企业证件是否齐全、平安责任是否明晰、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平安管理制度。是否设立专职消防平安员。 二是检查消防设施是否齐全、灭火器是否年检且数量充足、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正确设置消火栓、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有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三是检查各商贸流通企业是否建立有一整套完善的应急管理制度、制定应急管理预案和平安隐患排查措施、是否建立有专门的应急管理救援队伍。 四是检查
6、各商贸流通企业平安宣传和培训工作是否到位、是否发放平安宣传材料、管理人员和员工是否熟记各种平安常识、是否会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器材。 县商务局将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平安生产条件的企业。在大检查期间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汇总至县安委办统一曝光。 (三)复查整改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对在重点整治阶段中查处的存在重大平安隐患的企业和限期整改的企业进行跟踪监控、催促隐患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隐患企业,县商务局将申请县政府督办领导小组
7、进行挂牌督办。坚决做到整改问题不走过场,把平安事故控制在源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重大意义,把这次平安生产大检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转变经济开展方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平安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二)强化协调,落实责任。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保证平安生产各项工作部署和各项平安生产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久拖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建议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该关停地关停,该处分的罚处,并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企业自己负责。 (三)及时总结上报工作情况。各商贸流通企业要认真做好大检查大整改总结工作,通过总结、疏理、查找存在的问题,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有效措施,建立保障平安生产的长效机制。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对开展大检查的情况进行总结,于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县商务局。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