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力公司标准电力行业权力运行工作公开制度 制度汇编 二0一一年六月 目录 辰溪电力公司标准电力行业权力运行工作公开制度.1辰溪电力公司标准电力行业权力运行工作集体讨论领导小组.3第一章:党群管理制度 供电效劳十项承诺.4员工效劳十个不准.6党委会制度.7纪委案件检查制度.9工会工作制度.15司务公开制度.16第二章:办公管理制度 会务管理制度.19车辆管理制度.20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 收支两线管理制度.27资金结算制度.29统计管理制度.31第四章:营销管理制度 装表接电作业制度.36电量计抄与电缆结算管理制度.42用电检查纪律制度.46电力稽查工作制度.47供用电业务违纪处理制度.57用电
2、营业工作过失与责任事故管理制度.61电能计量器具管理制度.69第五章:生产管理制度 平安生产奖惩制度.71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制度.81电网电能损耗管理制度.95电能质量监测管理制度.99变电站运行管理制度.12023第六章:农改管理制度 农改工程平安管理规定.120农改专项资金管理制度.132农改工程质量与验收管理实施细那么.135辰溪电力公司标准电力行业权力运行工作 公开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推进电力行业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对电力行业权力的监督,提高办事质量和办事效率,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确保电力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廉洁高效运行,依据电力法律
3、、法规、规章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定。 第二条。行使电力权力应遵循以下原那么。 (一)依法实施原那么; (二)全面真实原那么; (三)注重实效原那么; (四)便于监督原那么; (五)高效快捷原那么;第三条:公开范围 依法公开电力行业权力职权的法律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及承诺时限,并及时公开权力运行的过程和结果。 第四条:公开形式 (一)通过县府门户网站公开。 (二)通过播送、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第五条:公开时间 对具有相对稳定性或经常性的事项,长期公开;对阶段 1性的事项,定期公开;对一些临时性事项,随时公开。公开的时间,服从公开内容的需要,服从群众监督的需要。 第六条。行政权力运行
4、公开的程序。 (一)收集和整理。 (二)审定和公布。 第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辰溪电力公司2023年6月 辰溪电力公司标准电力行业权力运行工作 集体讨论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方兆平 副组长:郑杰 成员:张光添、杨华珍、向秀贤陈定爱、熊海军 第一章党群管理制度 供电效劳十项承诺 一、供电营业场所公开电价标准和效劳程序; 二、各中心营业厅实行周休日、节假日值班制度; 三、XX县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XX县区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9%。农村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8%,农村农改合格后的区域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8%。 四、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服修效劳。正常情况下到达故障
5、现场抢修时限:市区20分钟,农村90分钟,特殊遥远山区2小时。一般故障24小时内修复送电,重大故障48小时修复送电,特殊情况除外。 五、检修不扰民,方案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尽力安排凌晨时间检修,临时性检修提前24小时通知重要客户。 六、受理零散居民照明用电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对其它类别用电申请,在受电装臵验收后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 七、各营业网点设立供用电业务咨询效劳台和咨询 ,负责接待所辖范围内客户的供用电业务咨询。 八、公布电力故障报修、供电效劳投诉与举报 。对 4客户的投诉与举报,3日内受理,15日内反响处理结果。 九、对举报、制止破坏电力设施和盗窃国家电能违法行为的有
6、功人员,对电力设施平安故障及时报警的有功人员,一经查实,给予适当奖励。 十、对合理化建议,对举报员工在效劳过程中违规损害企业形象和利益的有功人员,一经采用或查实,给予适当奖励。 员工效劳十个不准 1、不准违反规定停电、无故拖延送电。 2、不准自立收费工程、擅自更改收费标准。 3、不准为客户指定设计、施工、供货单位。 4、不准对客户投诉、咨询推委塞责。 5、不准为亲友用电谋取私利。 6、不准对外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 7、不准收受客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8、不准接受客户组织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 9、不准工作时间饮酒。 2023、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党委会制度 第一条党委会
7、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需研究重大问题,可随时召开。会议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员到会才能举行。 第二条提交党委会议讨论的问题,经书记和副书记审查后列入会议议题,并于会议召开前1天,由党委办公室将会议时间、议题通知党委成员,以便参会人员充分准备,由会议集中研究形成决定。因故不能到会的,就提前请假。凡未列入议题又非紧急的事项,不得临时动议。 第三条党委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和贯彻中央、省、市的文件。 2、研究部署工作,讨论重大决定。 3、研究并确定加强各单位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构建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 4、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领导班子,决定人事变动。 5、讨论决定电力
8、开展重要方案、中长期规划、五年规划。 6、讨论审批新党员开展和预备党员转正。 7、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理。 8、评选基层单位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9、需要党委讨论决定和处理的其它问题。 第四条党委会讨论决定问题要充分发扬发主,坚持民主集中原那么。党委会议形成的决定。属需保密的,参会人员不得泄密,需上报下传的内容,按会议确定的规那么办理。 第五条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那么,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后需实施办理的事项,应明确实施办理的负责人。办理结果应向党委负责人和分管委员汇报。办理实施中,因情况变化,需要调整修改的,应向党委负责人报告,由党委
9、重新研究后确定。 纪委案件检查制度 第一条检查企业内部党员或党组织违纪案件是企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严肃党纪的重要环节。为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标准案件检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公司案件检查工作的实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案件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通过执纪办案,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公司经济稳步开展,保证党的根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案件检查必须遵循以下原那么。实事求是的原那么,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坚持在党纪政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那么,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
10、原那么。 第四条在案件检查中,要切实保障党员包括被检查的党员行使党章赋予的各项权利。 第五条案件检查实行党总支、支局部级办理、各负其责的工作制度。 第六条纪委对检举、控告的关于公司范围内党员或党组织违纪问题,予以受理;纪委对领导交办的、有关机关移送的、纪委发现的及违纪者自述的本公司范围内党员或党组织违纪问题,予以受理。 9第七条根据干部管理权限,需报上级纪委备案和批准的副科级及以上党员干部和党组织违纪问题,应及时上报。 第八条纪委受理反映党员或党组织违纪问题后,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初步核实。纪委认为需进行初步核实的,应及时派人进行。由承办人填写初步核实呈批表报批,或者委托发案部门党组织或纪检
11、委员进行初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报告纪委。 第九条初步核实后,由参与核实的人员写出初步核实情况报告,纪委区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1、反映违纪问题失实的,纪委应向被反映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必要时还应向被反映人说明情况或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对蓄意诬告、陷害的应严肃追究; 2、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党纪责任的,纪委应找被反映人谈话,或委托发案部门党组织或纪检委员找被反映人谈话,进行批评教育,责成被反映人作出口头或书面检查、纠正其违纪行为、退出违纪所得,建议有关党组织作出恰当处理; 3、确有违纪事实,需追究党纪责任的,应予以立案。第十条初步核实的时限为两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重大或复杂问题,在延长期内仍不能初核完毕的,经批准后可再适当延长。 第十一条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纪 2023责任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第十二条一般党员的违纪案件及上级纪委责成立案的,由纪委予以立案,并征求党委的意见。副科级及以上干部违纪案件、党组织严重违纪党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