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word版可编辑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 体健康和生命平安,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 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标准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一、 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 责任人。二、 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网络,明确职责,发现疫情逐 级上报并收集、汇总。三、 班主任如发现有疑似的传染病要报告校医。四、 教研组长或处室主任负责对教职工传染病的报告。患传染病的教职工复工时,必须持有医院出据的康复证明 方可上班。五、 校医接到疫情报告,核实清楚后立即上报教育和 卫生部门,填写传染病情况报告表。六、 学校疫情报告人应积极参加相关机构组织的传染 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知识的培训。七、 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 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xx县城关镇留守儿童学校202223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