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监察报告 依据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际和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凌河批示精神,旗政府督查对全旗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了催促检查,现将有督查关状况报告如下: 一、督查方式 旗政府督查室在接到旗政府副旗长凌河的批示件后,马上与林业局和防火办取得联系,了解春季防火工作及森林草原防火宣扬月活动预备等状况。依据全旗防火工作支配拟定了防火督查工作要点并以通知的形式在科尔沁绿原网上进行公布,要求各防火责任单位和地区在前比照督查要点马上组织开展自查和整改,并将自查及整改状况报政府督查室。同时,以 抽查的方式,分不同时段对局部重点单位、重点地区的防火值班状况进行了检查。 二、防火工作开展状况 通过督
2、查觉察: 1、依据全旗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的支配,各单位、各地区认真落实了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了防火责任状,并召开特地的防火工作会议,进行支配部署,开展了形式多样、多层次、大范围的森林草原防火宣扬活动,营造了人人知防火、人人懂防火、人人抓防火、群防群治的良好气氛。 2、大局部能够严格依据旗人民政府对的防火工作部署,加大了防火检查工作,对辖区内高火险地段实行站山头、守坟头等方法,看死看管,做到了“人员、设备、车辆、宣扬四到位。 3、未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据统计,全旗在除发生4起草原火灾外(一老年男子4月3日在南山上坟时引发草原火灾,过火面积为7亩多。当日:火葬场南山因上坟引起火灾,过火面积
3、265亩;因上坟引起火灾,过火面积119亩;因上坟引起火灾,过火面积210亩),其它地区未发生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检查觉察: 1、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各防火责任制落实状况不格外清楚,对各地区防火专业队伍建设状况、防火值班 及值班人员等状况把握的不精确,工作缺乏主动性; 2、局部对防火专业队伍建设未按要求组建和培训;个别防火器材及设备未接规定存放和检修; 3、大局部及国有林场对辖区内野外用火单位(主要是矿山企业)的防火监管措施还未完全到位。 4、由于去冬今春我旗降雨(雪)量多于往年,降低了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个别地区产生了麻痹思想,对防火工作有所放松。(截止4月1日,个按要求进行了自查和整改,并上报了有关状况,其他地区和有关单位至今仍未上报自查工作状况)。 四、工作建议 1、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各地区防火责任制落实状况的催促检查。 2、加强防火专业队伍和半专业队伍的组建与培训工作,做好防火器材的检修和日常保养,在防火期内始终保持人员、设备的临战状态。 3、深化开展防火学问的宣扬与教育,充分利用播送、电视、报纸、宣扬单等媒介宣扬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及防火学问,增加忧患意识,克服并杜绝麻痹思想,做到防火警钟常鸣。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