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物价局赴北欧瑞士市场价格监管情况考察报告 应丹麦王国哥本哈根市政厅和瑞士琉森州州立警察局工商、物价警察处的邀请,XX省物价局北欧、瑞士考察团一行5人,于20xx年5月3日-14日,对北欧5国和瑞士的市场价格监管情况进行了考察,在哥本哈根厄勒工业园区和琉森州州立警察局工商、物价处,分别听取了当地市场监管负责人的情况介绍,着重就市场价格监管机构的设置、价格监管的方式和两国的教育情况作了比较深入的了解。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概况 仅以考察所侧重的丹麦与瑞士两国情况作简要介绍,余略。 丹麦: 丹麦位于北海和波罗的海之间。领土由日德兰半岛的中北部以及半岛东侧的西兰、菲英、洛兰、博恩霍尔姆等483
2、个岛屿组成。南与德国接壤,北、东两面隔斯卡格拉克、卡特加特、厄勒3海峡同挪威、瑞典相望。面积4320230平方公里,岛屿局部约占40%。人口531万(1999)。首都哥本哈根。丹麦是工农业高度兴旺的资本主义国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居世界前列。曾是欧洲重要的粮食生产和出口国,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90%,有“欧洲食品库之称。渔业兴旺。丹麦虽是欧盟中较小的国家,但工业相当兴旺,工业产值约为农业产值的五倍,产品60%以上供出口,主要工业部门有:石油开采、风力发电、食品加工、造船、水泥、建筑、电子、化工、医药、家具等。其桥梁建设、医疗器械、船用主机、水泥设备、环保设备、光通信、音响、助听器、啤酒、酶制
3、剂、胰岛素等技术和产品在世界上享有盛誉。中小企业在丹麦经济生活中居主导地位,75%的企业所拥有的雇员不超过50人。 哥本哈根厄勒工业园区。占地仅缺乏3000平方米,管理人员20名,半官方性质,为区内所聚集的贸易、教育、it、垃圾处理等企业(公司)免费(费用由国家承担)提供金融、法律、财务等方面的咨询效劳。以小见长的丹麦企业特色在厄勒工业园区的集中反映给人印象深刻,园区内的各家公司人员多那么7-8个人,少那么3-5个人,十分的精干“袖珍,但作用与功能却非同寻常,如其中专司教育业务拓展的一家公司,其业务遍布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地。丹麦政府致力中小企业的培育,充分运用公用价格政策,在土地、税收、房租
4、、水电等方面给予最大的优惠,使各工业园区成为一个个良好的企业孵化器。 瑞士: 瑞士联邦位于欧洲中南部,是多山的内陆国,面积平方公里,首都伯尔尼。全国一半以上的土地被绿地所覆盖,是欧州大陆三大河流发源地,有“欧洲水塔之称。瑞士是高度兴旺的资本主义工业国。实行自由经济政策,政府尽量减少干预,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瑞士是世界金融中心,银行业和保险业是最大的部门,工业产值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0%,主要工业部门包括:钟表、机械、化学、食品等部门。素有“钟表王国之称。旅游业兴旺。 琉森州州立警察局工商局。分货运、客车监管,护照发放,市场规划等部门,主要职能是负责该州(州、市、县)局部企业,如价格认证、酒店
5、饮食业、娱乐业、酒类销售业、食品销售、赌博业等的开业条件审查、许可证发放和监管。在瑞士,有些企业不需要到工商部门登记、许可即可开业,如服装销售。市场价格监管,也包括在工商局的职能范围之类,但这一局部的工作由于绝大多数商品和效劳的价格主要依赖市场调节,故业务不多。 二、瑞士的价格监管 1、机构与职能 瑞士是高度兴旺的市场经济国家,其商品与效劳价格多由市场调节形成,政府一般不予干预。自1978年取消价格管制后,政府仍然保存价格监管机构:瑞士价格监督局,负责市场的价格监管和价风格控。包括价格制定机构和价格监督机构。对价格进行控制只能由联邦政府作出决定。价格监督机构负责价格政策的监督执行,并参与价格政
6、策的制定。瑞士价格监督局是瑞士政府的价格监督机构,负责统一监督市场价格行为,主要包括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行会最高、最低限价的监督检查工作,垄断行业商品和效劳价格的协调,市场调节价商品与效劳,反垄断、反欺诈、反倾销等市场监管工作。与此同时,各州政府的州立警察局的工商、物价警察处,那么具体担负辖区内的市场价格监管职责,如我们此次到访的琉森州州立警察局工商、物价警察处,其职能中就包括对市场价格人证的监管。 2、价格监管 瑞士政府根据市场竞争的充分过程,将价格管理权限划分为两局部:在自由竞争领域,商品和效劳价格通过市场机制形式,由经营者自主定价,即通过买方询价,卖方报价,买卖双方协商议定。当交易双
7、方难以协商议定时,价格监督局可以介入,帮助双方议定。在垄断经营领域,商品和效劳价格由政府制定。政府定价权限主要在联邦和州之间分配,联邦政府负责全国药品、电信、邮政、机场收费等方面的定价,州政府负责所属郡镇电价、水价的制定。瑞士在取消价格管制后,公布临时法令,对食品价格形成进行必要的干预。干预的措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规定全国主要食品价格必须统一,(如盐的定价和极少数药品价格的上限的定价等)。如果不统一,就要对经营者进行警告、罚款和刑事检控。瑞士联邦价格监管法规定,经营者价格行为具备如下条件之一即可认定是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处以不超过2023万瑞士法郎的罚款: 1、不执行政府降价规定; 2、违反
8、规定提高价格; 3、超过已经协商确定的价格。执法过程,主张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如共商、卫生、环保、税务、劳动消防等)联合执法,以提高执法的效率和效力。二是政府对农产品的补贴必须在食品价格制定上得到反映。国家处理价格放与管的关系,是由该行业的市场情况和竞争状况决定的。对形成竞争格局、价格平稳的商品和效劳,坚决放开由市场调节。对竞争不充分的先由政府投资,由政府去建立、培育市场,并实施价格管制。待市场发育到一定程度,逐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吸引私营企业投资。当私营企业的份量到达主导地位以及市场竞争条件逐步成熟后,全面放开经营和放开价格。 我们对瑞士医院的医疗用药采购作了专门的了解。在瑞士,医药别离,医院
9、用药,统一由中央政府和保险机构向药商询价、付款,医院只负责药的使用,不存在医院或医生利用处方牟利的情况。 价格监管表达以人为本,在瑞士价格监管的一个特色,“以人为本,效劳为先深入人心。如政府对关系到公众利益的商品和效劳价格(如药品、水、电、邮政、交通)实行价格监管;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协商医疗保险费要报政府价格制定部门批准,还要征求价格监督部门的意见;政府开展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并向社会公开有关价格信息,提供信息效劳;做好价格投诉举报工作,努力化解价格矛盾,对价格违法者不是动辄就行政处分,而是先采取协调、劝诫等方式。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是效劳型政府,行政管理强调“以人为本。这一点在瑞士价格监管中得
10、到了充分表达。 三、丹麦、瑞士的教育情况 考虑到当前国内价格收费问题的复杂性,及管理方法上的突破创新所面临的矛盾瓶颈,我们特别对丹麦的教育事业状况做了一些了解,以期能够对我们的工作有所启发。 (一)丹麦的教育经费 丹麦的教育事业兴旺,奉行使每个社会成员在文化方面得到开展的文化方针,并鼓励地方开展文化事业。1973年起就实行九年制义务免费教育。每年国家教育经费开支占到当年财政预算的13以上。这个只有4万多平方公里(不包括格陵兰和法罗群岛)、500多万人口的国家,全国共有中小学2419所;高中153所;综合性大学5所;师范、技术、农业、商业、艺术、音乐等院校20232所。最著名的高等学府有哥本哈根
11、大学(建于1479年,有学生近3万人)、奥胡斯大学(建于1928年,有学生近2万人)、丹麦技术大学,皇家兽医和农业大学。学校上学根本是不用交学费的,而且对丹麦学生来说,政府每月都有补助,补助足以支付每月的开支。丹麦学习不分年限,20岁、60岁都可以学习,而且丹麦人上学享受政府的补贴,对政府来说是一种解决失业的方法。 国家议会是丹麦的教育立法机构,它规定各级各类教育目的,并通过拨款法决定教育经费的数额和分配。 教育部统管全国的一切教育活动。根本学制为小学6年、初中3年、高中3年,大学教育分为两个阶段,丹麦高等教育中学士学位课程一般为三年制,包括一个主修专业课程和一个辅修专业课程,学士学位完成后,
12、经过2-3年即可完成硕士学位课程;第二阶段为博士研究课程,一般需要3年左右的时间读完。丹麦大学及其它高等院校的授课语言是丹麦语,国际学生的课程采用英语教学。丹麦的学位在英语国家均得到认可。 丹麦公民可以自由地迁移、自由地选择受教育方式。丹麦的大学更有一个很鲜明的特色-没有大学门。没有城墙阻隔的大学与社会自然联成一体,整个丹麦就仿佛一个大的学校,学生无论在学校里还是在社会上,可以尽情享受一切公用设施,比方图书馆、博物馆,都是对社会免费开放的。 丹麦高等教育的特色是教育的国际化。国际化教育在丹麦的高校十分普遍,许多丹麦学生去国外学习,在国外学习既可获得他国教育在学术上的优势,又可深入了解国外文化,
13、同样,许多国外的学生也到丹麦学习。丹麦一直努力吸引国际学生来丹麦学习,为国际学生提供丹麦语的精读课程,而且有许多课程以英语授课,研究生课程也采用英语授课。 丹麦的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也比较兴旺。1844年,由著名教育家nfs各隆德维建议创办的人民高等学校为世界各国的成人教育提供了一个范例。丹麦职业技术教育紧密结合生产实践进行,这成为丹麦职业技术教育的一个突出特点。 (二)瑞士的教育 瑞士由一个自然资源十分匮乏的内陆小国,成为当今世界上最富有的兴旺国家之一,其重要原因就是,瑞士虽然自然资源匮乏,但有人才。人才资源是瑞士惟一的财富。 谈到瑞士的人才资源,就不能不谈瑞士的教育,人才资源的根底是教育
14、。教育才是瑞士的立国之本。 重视教育,是瑞士朝野共识,瑞士教育搞得好,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经费投入大 瑞士人口只有720万人,而教育经费的投入,达250多亿瑞郎,折合人民币约1500多亿元,占瑞士国内生产总值的5.65%。瑞士的教育经费,州政府和地方政府承担了88%,占地方政府预算的25%(全国各州的平均数);而联邦政府仅负担12%,但也占联邦政府预算的8%。 2、教育结构合理 瑞士的教育结构合理,表现在。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根本上消除了文盲;高中的比重小,中等职业教育比重大;初中、高中毕业生两次分流成功。 瑞士是联邦制国家,26个州(含6个半州)都有教育立法权,各州的教育制度也存在着
15、差异,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教育制度。据教育界朋友的介绍,经过初中、高中两次分流,约60%的学生进入职业教育领域学习,约20%的学生进入普通高中(介于会考高中和职业学校之间)学习,只有20%的学生进入会考高中学习,向高等教育领域开展。从近几年的情况看,学生最后进入大学的,只有18%左右。 3、高度重视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是瑞士教育制度中最具特色的。对职业教育的重视,不仅表达在立法上,关键表达在对职教的认识上。瑞士教育界人士认为:一个国家,不能只培养科学人才,还需要培养大量的职业人才,要有各行各业的职业尖子。没有一个严谨的、完整的、高标准的职业教育体系,要取得经济和社会的成功是不可能的。科学技术的高水平与行业的高水平是相互依存的,只有两者的相互结合,社会才能平均,经济才能开展。在瑞士,不管是家庭,还是学校、社会,都形成一种共识,孩子上职业学校,只要符合自己的意愿和实际情况,照样有长进、有前途。 为了进一步合理利用教育资源,发挥职业教育在国家开展中的作用,瑞士政府决定进一步改革完善职教培训体系,以科技知识提高产品价值,把瑞士办成富有革新精神的教育与研究中心。从1993年始,瑞士政府着手改革高等职业教育,在1995年通过高等职业学院法后,遵循与大学“同等水平,不同模式的原那么,于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