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政福利调研报告 长期以来,税收政策规定民政福利企业符合有关条件可以享受返还增值税和免缴所得税的优惠,此举对于拉动经济开展、支持社会福利事业、鼓励安置残疾人员就业等具有重要意义。据统计,我市现有民政福利企业380户,xx年实现销售收入118.45亿元,退还增值税49300万元,免缴所得税1.02亿元。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民政福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作出调整,此举将对我市经济开展、地方财力以及福利事业等产生深远影响。 一、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 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从xx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新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政策(以下简称新政策)。调整后的新政策主要优惠有:在流
2、转税方面,由主管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退还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其中,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县(含县级市、区、旗)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方案单列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所得税方面,对安置残疾人员的单位按照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税前据实扣除,并加计20230%扣除方法。与老政策相比,新政策具有以下显著变化。 1、受惠企业范围面拓宽。一是扩大适用优惠政策的企业范围。为了给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鼓励更多的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新政策的适用范围由现行的民政部门、
3、街道和乡镇政府举办的国有、集体所有制福利企业扩大到由社会各种投资主体设立的各类所有制企业。二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业范围扩大,在现行的生产销售应征增值税货物或效劳行业的根底上新增加了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工业企业。三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残疾种类扩大,由现行的“四残人员扩大到“六残(即盲、聋、哑、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人员。 2、受惠企业门槛要求降低。对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所安置残疾人员实行了最低比例和绝对人数限制,企业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员占企业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从原来必须到达35%(享受增值税优惠达50%以上)降低到2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2023人。 3、突出了保障残疾职工
4、的合法权益。新政策将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作为享受税收优惠的必备条件: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的劳动合同或效劳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单位实际上岗工作;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所在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根本养老保险、根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单位具备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根本设施及规章制度。 二、新政策对我市经济的有利影响 1、关注民生,促进残疾人充分就业。老政策在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与预期目标仍有较大差距。据统计,XX市现有残疾人员约3
5、0万人,其中:有生产能力的残疾人数约为15万人,现有民政福利企业中已安置残疾人员9991人,XX市组建以来福利企业累计享受增值税优惠20.5亿元。老政策存在减免税规模与安置残疾人就业规模不协调,对一些盈利水平高的行业存在过度减免的问题,如XX县区永益铸管厂现安置残疾人员85人,xx年退还增值税1288万元。为了促进残疾人员就业,新政策扩大企业受惠范围,降低受惠门槛,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并按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定额减免税收,表达了多安置多优惠,少安置少优惠的原那么。此举将更好发挥关注民生、帮扶社会弱势群体的政策导向。 2、优惠扶持,拉动经济开展。新政策规定,所有福利企业均应向当地县级以
6、上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等相关机构提出福利企业的认定,即可申请减免税。同时,认定工作中不得直接或间接向申请认定的单位收取任何费用,不再收取乡镇民政管理费。新政策不仅认定手续简便,而且杜绝了“雁过拔毛现象,税收优惠将全部返还到企业,用于企业技术改造、扩大再生产、补充流动资金及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等自身实际需要,为企业开展增添后劲,有利于福利企业做大做强。与老政策相比,新政策将更加有利于促进民政福利企业的快速开展,使之成为地方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据统计,xx年XX市福利企业销售占全市工业销售的2023.2%。民政福利企业对乡镇经济的奉献更大,约占乡镇工业开票收入的35%,少数福利企业对乡镇经济起了龙
7、头推动作用。 3、定向调整,增加所得税税源。老政策规定福利企业“四残人员比例超过35%免缴所得税,而新政策仅仅以企业实际支付给残疾人员的工资,加计20230%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新政策在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比老政策少得多,这将直接增加所得税税源。据统计,所得税属于国税征管的新办福利企业有62户,2022年度减免所得税2028万元,2023年度为3811万元,xx年度为2023181万元。根据xx年度汇缴数据测算,综合所得税税率调整、企业盈利水平变动等因素,预计国税机关征管的福利企业每年增加所得税3400多万元。 4、促进公平,净化税收环境。老政策设计不合理和不完善,往往诱使企业弄虚作假,采取虚报、挂
8、名等手法提高残疾人员比例,导致骗取税收优惠的案件时有发生。新政策大大减少了税收筹划的空间,降低了利用关联交易钻政策空子获取收益的可能性,对于健全增值税链条机制、堵塞多年来存在的税收政策漏洞、公平各类企业的税收待遇,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新政策还能促进企业标准财务核算。由于老政策规定福利企业享受所得税减免,因此其不太注重财务核算的准确性,经营利润率普遍较高,与同类行业的经营利润率平均水平不匹配。新政策取消了所得税减免优惠,促使企业准确核算,否那么虚增利润就要多缴税。 三、新政策对我市经济的不利影响 1、增加乡级财政风险。多年来,对民政福利企业退税按比例统筹,成为各级乡财政的重要来源。各乡镇的做法
9、虽然缺乏法律依据,但凭借是民政福利企业投资主体的“红帽子的特权,其统筹行为虽不合法却看似合理,逐渐成为事实惯例,并且乡财政对其的依赖性越来越大。据初步统计,xx年各乡镇从福利企业返还税款中统筹的收入超过12022万元,平均每个乡镇统筹的收入超过200万元。新政策取消了“乡镇红帽子的重要条件,扩大到所有按规定使用残疾人员的企业,包括民营、外资。乡镇由此失去了统筹的权力依据,无法再对福利企业的退还税款进行统筹。乡财政的局部重要来源突然“断奶,入不敷出的矛盾将会进一步失衡,风险剧升,亟待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2、影响地方财源。据统计,我市现有福利企业380户,xx年返还增值税49329万元。如按
10、新政策规定测算,不考虑新增户、新增人员等因素,实行按人退税,预计享受增值税优惠总量将减至23391万元,新政策的调整使我市增值税收入将增收25938万元。但是,新政策放宽受惠企业面,降低受惠门槛,福利企业将会大量增加。我市现有闲置的残疾人劳动力14万人,如果每增加1万名残疾人就业,将会增加增值税退库3.5亿元。从长远来看,新政策不仅不会减少增值税退库,反而会增加增值税退库压力,进一步影响市、县、乡级财力。 四、用活用足新政策的有关建议 1、切实研究解决乡级财政收支失衡的问题。新政策冲击最大的是乡级财政,化解乡级财政风险的根本方法是开源节流。一是省、市级财政要高度重视并调研乡财政收支失衡的问题,
11、加大乡级财政各类税收分成比例,补充乡级财政收入缺口,减少乡级财政隐患。二是大力开展乡镇经济,培植乡级税源。各级乡镇要利用新政策进行招商引资,发扬拿来主义精神,选择低能耗、低污染、高产值、高效益的工程,着力培植所得税税源,壮大乡级财力。 2、促进残疾人充分就业。目前,我市安置就业的残疾人仅有9900多人,缺乏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总数的6.6%,社会承担了沉重包袱。有关部门要充分宣传解读新政策,一方面要鼓励企业招聘残疾人员,简化福利企业认定手续,畅通福利企业认定管理的绿色通道;另一方面,要建立全市残疾人劳动力信息库,对具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姓名、联系 、分布状况等根底信息进行完整录入,并在政府有关网站
12、上公布,便于企业招聘录用,为用工单位和求职者建立便捷的沟通桥梁。 3、调整福利企业的产业结构。要引导福利企业将返还的税金主要用于技术改造,用于扩大再生产,加大对科技含量大、附加值高的产品、工程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民政福利企业的引导,多生产低能耗、低污染、低劳动强度而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高、产品附加值高的三低三高产品;鼓励开展高新技术产业、特色产业、环保型产业;优先开展适合于残疾人就业的工业企业。福利企业虽然减免了增值税,但可培植所得税税源。地方财政可通过所得税分成,化解增值税退库的压力。 4、加强福利企业的监管。税务、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要共同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方法,对福利
13、企业按新标准重新进行资格认定,催促福利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国地税之间要加强协作,从有利于壮大地方财力出发,考虑到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财政分成比例,在福利企业兼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时,退税可建议企业尽可能选择增值税退税。民政、残疾、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共同监管,定期检查福利企业对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落实情况,确保为残疾人按月缴纳四项社会保险和取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要与金融部门联动,确保残疾人建立实名制的工资储蓄账户,并发放到每一个残疾职工手中,对残疾职工的一切工资支付均应通过工资储蓄账户,职能部门定期从银行取得福利企业使用储蓄卡对残疾人员发放工资的情况,切实加强对福利企业的监督,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