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民办养老效劳机构调研报告 民办养老机构是介于“政府与“家庭之间的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是我国养老效劳体系的重要组成局部。我县是全省进入人口老龄化较早的县市之一,全县总人口56万,其中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达6.31万人,占总人口的11.9%,其中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0.51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8.3%。全县公办养老机构18所,床位4432张,入住老人4138人,入住率达80%以上。公办民营养老机构2家,床位数180张,入住老人116人,入住率65%。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和家庭小型化的不断开展,xx县养老效劳供需矛盾日益凸显。 一、我县民办养老效劳机构的根本情况 1、规模不大,场地以租用为
2、主。我县民办养老效劳机构处于开展初期,规模不大。我们实地调查的2家机构平均规模在20230张床位上下。他们都是租用公办养老效劳机构场地,投入少量自有资金,或简单改建和装修,或添置一些根底设施之后便开始运营。 2、效劳内容主要是长期照料和临终关心。民办养老机构提供的效劳根本上是以生活照料为主,医疗护理为辅,主要包括喂饭、更衣、大小便失禁后清理、定期洗澡、翻身和打针、康复等效劳。收住的对象中70%以上是家庭无力照顾的生活半自理或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不少老人还可能在此终其天年。 3、员工队伍以护理人员为主,工作非常辛苦。长期照料工作通常需要护理人员具有简单的医疗和护理知识,一般从社会上招聘后经过简
3、单培训即可上岗,适合社会没有技能的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女性和“4050人员。我们调查的2家机构的工作人员根本上都是由上述人员构成。由于照顾对象的特殊性,工作具有苦、脏、累的特点。 4、收费较低,微利运营。由于现阶段退休的老年人收入水平普遍较低,民办养老效劳机构的收费定位一般都低于平均退休收入水平。我县2家机构的定价从800元到1500元不等。1500元的标准主要面向需要长期照料的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老年人。800元的标准是面向生活能够自理老年人。通常养老效劳机构的支出,由房租、装修费用、员工工资、水电费和耗材等项内容组成,目前房租和装修费用压力较大,我们调查的2家机构因开办不久,尚没有多少盈利,均
4、属持平阶段。 二、我县民办养老效劳机构开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由于处于起步阶段,我县民办养老效劳机构开展历史短,经营管理经验少,发育不成熟,不可防止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设施和设备简陋。出于降低本钱的考虑,许多民办机构租用的设施都很简陋,我们调查的2家机构虽然房屋的采光、大小布局都符合人居要求但护理设备缺乏,主要靠人力提供效劳。效劳人员也抱怨,由于没有必要的护理辅助设备,效劳人员的劳动强度大,老年人也得不到好的效劳。 二是技术和管理效劳水平低。兴办养老效劳业特别是长期照料要求管理和效劳人员具备相当的医疗、护理知识。从2家机构的情况看,机构的负责人都是非医护专业出身。其护理人员主要是女
5、性下岗职工和农村妇女,普遍缺乏专业知识,经简单培训之后就上岗工作,大多数还需要边学边干。同时,由于没有行业组织和效劳标准及标准,难以进行质量评定和监控,管理和效劳水平较低。 三是人员队伍不稳定。由于劳动强度大,待遇差,社会地位低,致使管理和效劳人员队伍极不稳定。员工利益难以保障,仅维持较低的工资水平。因待遇差,人员流动性大,有的岗位一年甚至换人4次以上。 四是租金本钱上升造成的经营压力加大。在房地产价格的带动下,房屋租金也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但是对入住老人的收费却很难同步提高。由于房屋租赁合同是每年或几年需要续签,租金价格变动造成的压力显而易见。据了解,房屋的租金一般占到经营本钱的20%以上。
6、如果本钱不断加大,经营的利润空间会越来越小,将直接影响经营者的积极性。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第一,对加快开展养老效劳机构的紧迫性认识缺乏。我县是一个“未富先老的老区县,目前正在经历最大规模和最快速的老龄化过程。由于城市4-2-1家庭较为普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或半自理老年人正在迅速增长。从调研的情况来看,目前社会对开展养老效劳机构,特别是民办养老机构紧迫性的认识还不是很到位,摆不上议事日程,在建设上既没有制定规划,也缺乏政策和资金支持。 第二,开展民办养老效劳机构的相关政策不完善、落实难。国家针对民办养老效劳机构虽然下发了文件,在税收、土地、信贷、水、电等方面做出了原那么性的规定,但由于有
7、关部门和地方没有制定可操作性的措施和方法,国家政策不能得到好的落实。在调查的2家机构中,他们只是在水电和有线电视方面享受了一些优惠政策,其余几乎没有。另据机构负责人反映,场所和资金短缺是民办养老效劳机构稳定开展的两个瓶颈性问题。由于新建设施需要贷款,但民办养老效劳机构绝大局部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没有资格获得银行信贷资金支持。 第三,社会力量支持民办养老机构的环境没有形成。在兴旺地区,长期照料效劳主要由民间承担,社会慈善组织、宗教组织、企业财团甚至个人都能在资金、场所和实物等方面对其给予强有力的支持。我县因相关制度不健全,慈善事业开展缓慢,由民间举办的纯公益、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养老机
8、构很少,绝大多数是私人性质,一般很难获得社会各方面的捐助。 第四,民办养老效劳的行业指导和行业管理缺位。目前,民办养老效劳机构在行业指导、接受监督和行业自律上比较欠缺。同时,因国家没有公布相应的行业效劳标准,对效劳的监管和纠纷的处理还很不标准。在我们的调查中,机构负责人跟我们说得最多的是老人的平安保障问题。如遇老人发生人身意外,有个别家属不理智,找麻烦、闹赔偿,这将对他们造成很大的身心和财力上的伤害,往往得不偿失。 三、开展民办养老机构的几点建议 1.把民办养老机构的开展纳入经济社会开展总体规划。民办养老机构的开展要与养老事业的整体开展相协调,在城乡规划、建设和旧城(村)改造中,各级政府和有关
9、部门要根据老年人口数量增长和养老需求提高的要求,将民办养老机构建设纳入规划,落实建设用地或提供相应的场所。同时,加快对老人健康状况、养老意愿、消费能力与消费需求、老人身心健康及生活能力等重要领域的调查,加强对新建养老机构的类型、规模、功能与档次、区位的调查研究和论证,合理规划和指导不同类型的养老机构建设,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效劳需求,实现养老的可持续开展。 2.尽快落实民办养老机构的各项优惠政策。政府作为社会公共政策和公共效劳的提供主体,应合理制定民办养老机构资金补助政策,结合不同区域的需求与可能,按床位对养老效劳机构设置、设施建设、实际收住老人的运营本钱等方面给予民办养老机构一定比例的资助,
10、使每一个民办养老机构得到政府的优惠。在这个根底上,利用评选的方法,筛选出一批具有长远开展潜力的养老机构给予重奖。目的有两个方面,一是提高效劳质量,形成模范,给一定区域内的养老机构起带动示范的作用;二是促进民办养老机构的优胜劣汰,将那些口碑较差、经营不可持续的机构去除出局,从而到达优化机构的目的。 3.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监管力度。民办养老机构的监督主要包括养老机构申办的规定、审理以及养老机构运行期间的质量监督。对民办养老机构的申请及主要负责人等应实行资质认证。民办养老机构运行期间的监督,应该推行评估体系。评估的内容应涉及养老机构的场地、设施、设备条件和人员配备、效劳质量、信誉等方面。根据评估结果
11、按照星级标准或升或降进行定位,评估结果应向社会公布。 4.构建民办养老机构管理体系。随着民办养老机构的日益增多和社会化,政府应该支持建立非政府性质的行业协会。行业协会代表着养老机构的共同利益以及养老机构的共同要求和愿望,可以加强行业的内部协作关系,加强机构与老年团体、家庭以及与社会相关组织和企业的联系,辅助政府将社会化福利行业化。行业协会在为民办养老机构效劳的同时,可以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行业开展趋势,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反映会员的要求及合法权益,成为沟通政府与机构的桥梁和纽带,并最终成为推动养老事业开展的重要力量。 5.加强民办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的学习培训。目前我国普遍缺乏老年专业教育,但政府和行
12、业协会可以扶持承担起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主要立足于职业道德、组织管理、专业素质三个方面的培训,从业人员必须了解老年学、护理学、心理学等学科的根本知识和医学的一般理论,了解老人的生理特点、心理特点和老年保健知识。要积极鼓励民办养老机构自己开展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培训,具备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可向当地劳动保障职业培训部门申请,经审批后可以面向社会招生,缓解培训力量的缺乏;结合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实行,对医护人员、护工进行职业职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逐步实现养老机构效劳人员职业化、专业化。 6.整合各方资源,形成优势互补。一是为民办养老机构牵线搭桥,与大医院结队共建,通过设立医疗点,绿色通道等方式扩充民办养老机构医疗点的人手、设备,提高其整体医疗水平,保障老年人发病后能及时、快速入住大医院获得深入的医治;民办养老福利机构所办的医疗机构已经取得执业许可证并符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申请并经批准后,可纳入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使入住老人能够刷医保卡就医;二是民办养老福利机构可与保险公司签订“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每年为每个养老床位支付一定保费,老人因意外伤害造成伤残、死亡时,保险公司依据合同约定支付残疾、死亡保险金,并承担由此带来的医疗、就医交通、残疾用具以及丧葬等费用,从而有效转移责任风险,减少矛盾纠纷。 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