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保局备案工作报告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机关标准性文件备案规定、行政机关标准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标准笥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在总结20x年标准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根底上,重点做好20x年备案工作的标准化建设,确保20x年备案工作的圆满完成。 一、明确责任,建立制度 为确保标准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在人员调配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备案工作作为法制机构执法监督的重要内容。 为使公布的标准性文件能及时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我局在依法审查的根底上,实行按季度报送的工作制度。按季报送,使备案工作有序化、程式化,也是20x年我局能够较好完成这
2、项工作的保障。 标准性文件的备案工作涉及多个处室。我局已建立起了由法规处牵头、办公室、相关业务处室和局信息中心配合的工作机制。将标准性文件的审查纳入文件运行的流程中,保证了各个环节有序进行,使标准性文件依法定程序出台。 二、遵守制定程序,严把“法律关 标准性文件是我局依法决策的重要表达,是向社会公布环境政策的有效途径,标准性文件内容的合法性和适当性直接关系到社会各行各业。因此,把好标准性文件的法律关是法制机构的重要职责。在标准性文件的制定过程中,我局严格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规章要求,在立项、起草、审核、决定和公布等各个环节遵守法定程序。法制机构作为标准性文件的制定成员之一,参与文件制定的全过程
3、,在内容合法性和适当性方面提出积极有效的建议,发挥了很大作用。 三、严格执行备案制度 20x年,我局将标准性文件备案工作作为执法监督的重要内容来抓,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纠。在制定过程中对标准性文件把好关,防止违法或不当的内容出现。报送过程中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在法定时限内,将文件名称、文号、制定日期、公布方式等内容,按规定件数以维汉两种文字报送政府。对政府法制办反响的意见认真研究,确保符合条件的文件接受政府法制办的审查。 四、存在的缺乏 标准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因开展时间不长,回忆去年的工作,还存在一些缺乏,主要表现在: 1、有些业务处室对标准性文件的出台不够重视,个别文件未经审查即予公布。但在报备文件的过程中,通过事后审查,对这局部工作予以了弥补。 2、由于工作安排的原因,存在未按规定时间报备标准性文件目录的情况。 标准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对法制机构是一项新的任务。此项工作需要纯熟的业务和法律知识,对法制机构和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我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注重规章制度的建设、建立更加协作的工作机制,使标准性文件向标准化、制度化的方向迈进。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