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宅基地制度_某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调研报告某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无论是农民还是城里人都是一样的。搞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对于把宅基地和住房当成“命根子的农民来讲,不仅是制度的改革,更是观念的改革,是一场革命,事关农民根本利益,事关农村开展稳定,事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全面搞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按照市主要领导要求,对全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根本情况 xxx县作为山东省传统农业大县,经济欠兴旺地区,总面积xxx平方公里,辖xx个乡镇、街道,xxx个行政村,共xx万人,xx万亩耕地。拥有农村居民xxxxx人,农户xx万户,农
2、村宅基地xxx万处,全县农村宅基地建设总面积xx万亩,其中各乡镇街道驻地宅基地xx个村庄建筑面积xx万亩,其余xxx个农村村庄建筑面积 亩。全县户均宅基地面积0.75亩,人均宅基地面积0.408亩,户均宅基 1.86处。各村各户的宅基地面积在0.2至1亩不等。一户多宅现象不同程度普遍存在。 近年来,以“两区同建为抓手,通过新型农村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推进农村宅基地等制度改革上进行了探索。根据2023年总体规划,拟将全县现有村庄合并建设成xxx个社区(村),其中,社区xxx个、行政村xxx个。依据规划,近五年把xxx个村庄纳入社区建设方案。目前,已经建设xxx个社区,实施搬迁的村庄xxx
3、个,复垦宅基地面积xxx亩,附带复垦周边闲散地面积xxx亩。 xxx镇xxx村、xxx村、xxx村是典型的空心村,根据航拍测量三个村农户宅基地建筑面积分别为172.2亩、594.3亩、238.8亩,而整个村庄实际占地面积均高出测量面积230%以上。假设将闲置土地和拆迁的旧宅基地进行整理,实施土地流转,加快动能转换,增收潜力巨大。顺应民意,农民支持。 我国现行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是以农民的生存保障为根底,以社会公平的价值理念为目标,不是以市场交易为目标而设计的。具有供应对象的特定性、保障性,土地提供的无偿性或低价政策性,期限的不确定性,以及地随房走的附属性等诸多特征。农村宅基地既是农民的居住消费场
4、所,又是农户家庭经济的组成局部,承载着农民生产、生活、生态、经济、社会、文化等多种功能,这是它与城市房基地最根本的区别所在。 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必然性 过去很长的一段时期里,农村宅基地制度虽对农村经济的开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并且目前在许多农村仍然适用,但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市场化进程的加快,现行的农村宅基地制度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开展的变化,它的欠缺和弊端也正在逐渐显现: (一)现行的宅基地制度与节约集约用地的根本国策不相适应。法律规定农村村民符合条件可申请户均120至130平方米地宅基地。农民向集体申请宅基地可以无偿取得,由此造成宅基地供应上的“大锅饭。由于缺乏约束机制,
5、使广阔农民群众产生了“不要白不要的心理,致使宅基地占地面积不断扩大,大量占用农用地。致使一些经济兴旺的地区寸土寸金的耕地无法承受按规定审批新宅基地,许多地方对城镇规划区内农村居民停止审批新的宅基地了。按现有人口增长率,其它不少地方今后也将同样面临无地可供的窘境。还有,多数地方长期来缺乏村庄布局规划和控制性详规,宅基地建房土地指标少,农村建房根本处于见缝插针,无序开展状态。这期间许多农民家庭孩子长大了,要结婚,人口增加了住房成了大问题,建房没地,买市场价的商品房经济上难以承受。农村住房保障的缺失,将成为农村社会不稳定的一个因素。 (二)现行的宅基地制度与现在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已不相适应。传统的农
6、村宅基地制度是适应以农耕为主就业结构的社会形态,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开展,农村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其中兴旺地区农民的就业结构和收入结构已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总体来讲八成以上农村劳动力在已二三产业就业,农民收入85%左右是来自二三产业,近半数的承包农田已流转实行了规模化经营。生产方式决定了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的改变直接影响着生活方式的改变。随着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在城镇居住成为一种趋势,特别是年青一代,多数人的工作、生活、读书已完全市民化。但虽在城镇居住,又不愿放弃农村宅基地房子,至使农村“老龄化、“空心化问题日趋严重。而现行的宅基地制度又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
7、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扩大了城乡差异。 (三)农村宅基地市场流转面临体制性障碍。与较为完备的城市房地产管理相比,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与立法滞后,不仅存在大量的法律真空,而且内容比较粗浅,这加大了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难度。而事实上目前不少地方宅基地和房屋的流转已十分活泼,形成了自发的宅基地隐形市场。据慈溪市调查通过地产所交易的农村住宅仅占实际交易量的一半。由于缺乏法律法规标准,一方面宅基地私下流转,扰乱了土地市场的正常秩序,加剧了土地权属混乱和产权纠纷;另一方面由于大量外来人口的涌入,房租收入成为近郊农民收入重要,近郊农村农户房屋出租普遍,有些村几乎家家户户都有房屋出租,租房客超过了本村人,丰厚的经济利益
8、,反过来助长农村违章搭建,使农村无证经营增加,加重治安、消防隐患。 (四)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和流转机制,探索级差化管理农村宅基地使用的方法。一是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放弃宅基地进城落户,为农村废弃宅基地复垦整理创造条件。凡已在城镇购置商品房定居或愿意进城镇规划区定居的农民,只要自愿退宅还耕且以后不再申请新宅基地,政府按退出的宅基地面积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将原宅基地和房屋有偿调剂给有条件申请宅基地的本村村民,可视作放弃宅基地享受经济奖励。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资金为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奖励方式为一次性货币或养老生活补助。农民放弃宅
9、基地后,将不影响其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益,不影响其原作为农民身份。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可在农村宅基地占地面积相对较大、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区域逐步推行。二是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可以打破传统的宅基地使用的行政区域界限,推动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考虑到各地农村经济开展和农民承受能力差异性,农村宅基地的有偿使用制度宜循序渐进地推进,可先在兴旺地区推行,待条件成熟时,再逐步扩大。三是建立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参照土地承包权的改革方向,调整农村宅基地的产权设置。确定每一块现状宅基地的长期使用者并依据规划新增或者缩并宅基地面积。允许农村宅基地在试点区域有序流转,探索建立与农村宅基地合法流转相配套的财税体制和集体土地产权制度等。建立集体与农户合理的宅基地流转收益分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