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保治理异地迁建情况调研报告 大气污染问题在xx市引起群众强烈反响,去年4月,州人大和州政协组成联合视察组对贵州兴化、宜化大气污染情况进行专题视察,提出整改要求。一年过去了,整改落实得如何,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8月15日,州政协副主席向和刚率州政协委员效劳中心、州工信委、州环保局、州安监局、州园区办、xx市园区办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调研组,对关于贵州兴化宜化环保治理、异地迁建情况进行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根本情况 (一)环保治理 针对州人大、州政协联合视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20xx年2023月贵州兴化、贵州宜化严格按照州政府组织的专家组审核通过的环保整改治理方案全面停产进行整改,
2、共计投入资金6200万元。具体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改半水煤气氨水脱硫为碱液脱硫工艺,消除脱硫系统凉水塔氨的逸出及高氨氮废水的排放;二是建立生产负荷与气象条件、大气环境监测联动机制,遇不利的气象条件及环境监测值,立即减负荷运行;三是使用低硫煤,降低原料和燃料中的硫含量,从源头减轻环保治理压力;四是强化生产和环保治理,消除跑、冒、滴、漏,杜绝无组织排放;五是确保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提高废水处理能力及水的综合利用率。 整改结束后,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团队进行了验收。开车至今,经过对各类环境关键指标的适时监测数据分析及周边居民反响的情况,整改取得良好效果,环保情况得到明显改善。一是社会反响。经过此次环保
3、整改,社会反响效果很好,通过对贵州兴化贵州宜化周边群众以及兴义中学师生的走访了解,都对此次整改满意,认为环境改善效果明显;通过对网络媒体跟踪,网上反映积极,对贵州兴化、贵州宜化负面言论根本消除。二是数据监测。试运行期间贵州兴化、贵州宜化两公司对厂区内和厂区周边定期进行了监测,通过监测数据比照,大气中的氨含量得到根本性好转。环保局监测站不定期例行监测61次,厂内监测中,除贵州兴化尿素造粒塔和贵州宜化烟气脱硫因开车调整负荷有2次数据略微不达标外,其余监测数据均达标。厂外监测中,除2次氨监测数据因严重浓雾天气造成指标不达标外,其余监测全部达标。 (二)迁建工作 根据20xx年12月3日黔西南州人民政
4、府、xx市人民政府与湖北宜化集团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约定,“5年内完成贵州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贵州兴化化工股份生产基地迁建工作。20xx年9月,湖北宜化集团在xx市清水河镇联丰村征地437.6亩,根据协议足额向政府交付了土地款,完善了相关土地报件等手续,于20xx年12月31日获得XX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度第一批次工业建设使用土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23660号)批复核准。作为迁建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开工建设了宜兴工业园区一期工程贵州宜兴化工年产30万吨工业硝铵工程,工程于20xx年2023月举行开工仪式,经过两年建设,于20xx年7月竣工投产。工程可实现年产27万吨硝酸、30
5、万吨硝铵生产能力,用电24570万度/年,用水430万立方米/年,年销售收入7.5亿、年利税1亿元。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了能够加快园区建设进度,满足迁建工作需要,湖北宜化集团考虑到政府资金问题,20xx年11月与xx市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垫资1577万元建设长征变电站至工业园区9公里供电设施,从而解决了工程生产用电问题,也为贵州宜化、贵州兴化两公司迁建工作奠定了根底。 20xx年2023月,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与湖北宜化集团工作座谈会上,双方对投资合作协议的各项条款再次进行了明确,均表示严格履行投资合作协议,州人民政府严格兑现既定的各项承诺,依法依规对企业进行监管,并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宜
6、化集团按照协议要求逐一落实,推进贵州兴化、贵州宜化公司迁建工作。 20xx年12月,湖北宜化集团成立了以湖北宜化集团常务副总经理王在孝为组长的贵州宜化、贵州兴化迁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两公司迁建工作。同时迁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贵州兴化、贵州宜化迁建工作方案,具体明确了贵州兴化、贵州宜化两公司迁建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及迁建进度时间安排和具体措施,并以文件形式“贵宜司(2023)46号上报了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以来,在湖北宜化集团董事长蒋远华的亲自安排下,集团按照上报到州政府的迁建工作方案逐一落实。主要工作进展有: 1、迁建选址。集团组织了内部专家组对贵州兴化、贵州宜化迁建选址进行了
7、屡次现场查勘,重点查堪了安龙德卧、普安青山、兴义清水河等地,同时针对以上地区特点向XX省发改委、XX省环保厅等部门就工业企业选址咨询了工程立项及环评、安评等相关事宜。综合分析,安龙德卧铁路交通便利,但水电煤保障情况不理想;普安青山资源富集,但距居民区较近环保压力较大;兴义清水河属省级工业园区开发地,各项条件较安龙德卧、普安青山相对要好。宜化专家组初步认为,迁建选址在兴义清水河比较符合要求。 2、技术考察。今年以来,湖北宜化集团科技部通过对清水河宜兴工业园区布局和贵州兴化、贵州宜化现有工艺设备的考察,综合分析生产工艺和迁建条件,特别重点研究了迁建后的环保工艺设备要求,确保迁建后工程在生产、平安、
8、环保上得到更进一步的优化,初步确立了“拆二合一的迁建思路,即将贵州兴化、贵州宜化拆迁至清水河宜兴工业园区,建设一套合成氨系统,在满足硝铵生产用原料的条件下,建设一套202300吨/日尿素系统,同时保存2023万吨二甲醚、2023万吨甲醇装置。 3、土地证办理。20xx年9月,湖北宜化集团在xx市清水河镇联丰村征地437.6亩,根据协议足额向政府交付了土地款,完善了相关土地报件等手续,于20xx年12月31日获得XX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度第一批次工业建设使用土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23660号)批复核准。该宗土地虽获得了省政府的批复,但由于政府应承担土地款的50%局部未到位,导致
9、该宗土地的使用权证无法办理,直接影响到下一步迁建工作推进时将面临困难。 二、存在的问题 贵州兴化宜化在环保治理和异地迁建上开展了大量有效的工作,但是由于资金和土地等方面的压力较大,还有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目前两企业在环保治理和异地迁建上还存在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威舍“双20工程土地款1800万元尚未返还企业。根据20xx年12月3日黔西南州人民政府、xx市人民政府与湖北宜化集团在北京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贵州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xx年在威舍拟建硝铵工程预付征地款1800万元,土地面积约601亩,根据政府相关规划该工程不能建在威舍,选址改在清水河镇联丰村。鉴于20xx
10、年2023月8日已经在清水河镇联丰村举行了30万吨硝铵工程开工奠基仪式(现已建成投产),州、市政府、宜化三方同意:企业归还威舍工程用地601亩;州、市政府返还企业征地款1800万元。 (二)返还土地税费243万元没有到位。根据州府专议【202223】78号和兴府常议【202223】15号会议决议精神,贵州宜化“2030和贵州兴化“1830工程用地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85%共计243万元返还给企业,根据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应在20xx年年底返还。 (三)贵州兴化“1830工程土地证未办理。20xx年12月贵州兴化1830工程建设中,在xx市马岭镇马岭村征地234亩,其中85亩已经办理征地手续,未办理
11、土地使用权证,剩余的149亩土地未完善征地手续。根据投资合作协议,按照黔西南州政府专议【2023】15号专题会议精神,一是85亩土地免交土地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二是149亩土地属根本农田,政府承诺安排调整为工业用地,并按照2030工程优惠政策缴纳土地出让金,补贴企业85%的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四)龙井“双20土地被占用。20xx年9月按照湖北宜化集团与州委、州政府确定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意见,公司拟在贵州宜化厂区旁征地建设双20万吨醇酸工程。20xx年在xx市马岭镇龙井村征地631.35亩并支付征地款2022万元。后由于该区域环境容量缺乏,省环保相关部门不同意在龙井选址,
12、该工程停建。根据投资合作协议约定:“湖北宜化马岭“双20用地631亩本着尊重历史、兑现承诺的原那么,按原州人民政府的协议价格按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出让给湖北宜化,待马岭贵州宜化和兴化整体搬迁后转为商业用地,补交土地出让金州、市所得局部奖励给湖北宜化作为该工程整体搬迁费用。但目前xx市政府已经在该地上修建了纬二、纬五公路,同时根据盘兴高速公路规划,其中一段也要经过该宗土地,导致该土地已失去实际使用价值。 (五)土地证尚未办理。20xx年9月,湖北宜化集团在xx市清水河镇联丰村征地437.6亩,根据协议足额向政府交付了土地款,完善了相关土地报件等手续,于20xx年12月31日获得XX省人民政府“黔府
13、用地函202366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度第一批次工业建设使用土地的批复批复核准。该宗土地虽获得了省政府的批复,但由于政府应承担土地款的50%局部未到位,导致该宗土地的使用权证无法办理。为此,公司于今年4月向xx市人民政府提交了解决方案,即: 为解决该宗土地余款问题,积极配合政府工作,公司拟在已交付1570万元土地款的根底上,再交付20230万元,市财政通过奖励等方式返还公司多交局部,并通过屡次交付和返还,完成该宗土地足额款项,具备土地证办理条件,及时完成土地证办理。 (六)宜兴工业园区排污许可未办理。按照工业园区标准化要求,园区规划统一供水和污水集中处理排放,但目前园区水资源综合规划未
14、进行论证,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233号,对未依法完成水资源规划论证工作的建设工程,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对违反规定的,一律责令停止。因此园区水资源综合规划不能按期推进,那么影响工程水资源论证批复工作,直接影响到贵州宜兴公司及宜兴工业园区的后续开展。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在环保、节能、平安满足生产条件要求的情况下,要坚决不移支持企业生产,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希望党委政府重视,实事求是给予解决。 (二)政府有关环保、安监、能源等部门要在搞好监督效劳的前提下,妥善处理好平安与生产、环保与生产等的关系,尽量防止行政性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支持企业实现良性生产和清洁化生产开展。兴化要在环保治理取得一定成效的根底上,继续优化工艺,确保企业环保继续向好,在管理上一定要高标准、严要求,千万不能放松环保和平安生产这两根“弦,要主动邀请专业部门和兴义局部市民代表进行监督,主动向社会公布环保监测情况,赢得公众的支持和理解。 (三)按照州政府与企业签订的贵州兴化、宜化搬迁协议,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和企业对接,做好异地重建的有关协调工作,确保协议能顺利实施。 (四)要加强和企业主要领导的沟通和交流,争取在互利互信的根底上,推动企业在黔西南州的再开展和投资。 第9页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