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工程监督检查调研报告 一、我市开展新增中央投资工程监督检查工作根本情况 为确保中央和自治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程介入,全程跟踪,及时组织专题会议领会中央精神,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出台了工作方案,牵头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监督检查活动,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力量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和监督检查到位。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也对本区域、本系统的新增中央投资工程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监督检查活动,落实了工程建设责任,加快了工程建设的步伐。 (一)领导力量得到进一步强化 各地各部门按照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工作部署的通知要求,及
2、时成立了督查领导机构,由纪委书记或者常务副县长(副区长)担任组长,并充实了工作人员。据统计,目前,我市成立了25个督查机构,其中市本级成立了13个督查机构,各县区成立了12个督查机构。领导力量的到位,督查机构的正式运作,对于保障工程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 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新增中央投资工程监督检查制度完善工作,先后建立健全了关于成立x市新增中央投资工程督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对x市新增中央投资工程开展督查的方案和关于按时报送中央扩大内需工程建设进度表的通知等一批规章制度,促进了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 (三)监督检查方式进一步转变 为确保监督检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3、,不走样,做到真查实检,督查领导小组转变监督检查方式,要求各检查组改变过去被动听汇报、“走马观花看现场的传统检查方式,转而主动出击开展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而且随机抽检的工程到达50%以上,对于重大工程、民生工程做到了全检查。对于检查的工程,采取“三查三看的方法,即查帐簿、查台帐、查资金,看资料、看图纸、看现场,从规划、立项到招投标,从资金划拨、管理使用到工程质量平安管理,从工程建设资料到标准管理的全过程进行全面地检查,不留死角,并将各类资料综合比对检查分析,全面掌握新增中央投资工程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指出了工程审批手续办理、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和工程进度方面存在的七类突出问题。如一些工程手续
4、不完善、配套资金不到位、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个别工程资金闲置、资金管理不标准、进展缓慢,极个别工程存在改变建设性质等问题。 (四)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深入 监督检查工作从最初的催促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中央、自治区政策措施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到催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迅速推进工程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从催促各地认真整改存在问题,到提出工作建议和组织召开协调会,从催促、督办到进行责任追究,逐步向纵深处延伸和推进。20x年12月5日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2200余人次开展了400屡次监督检查活动,催促各地成立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强化举措,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其中,市新增中央投资工程领导小组牵头
5、组织相关部门400余人次开展了40屡次监督检查活动,7次配合协调中央和自治区扩大内需检查组到我市检查指导。对发现的五大类40个工程存在的各种问题,逐一催促进行整改,整改率到达20230%;对发现的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先后主持召开各类督查协调会2023余次,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协调解决了龙潭水库施工用电和资金拨付问题,友谊路和相思湖廉租住房部门配合、审批、征地拆迁等一些工程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加快推进了工程建设步伐。同时,不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从以催促整改为主转为催促整改和责任追究并重的转变,对存在问题的工程,直接派出工作组进行查办,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 (五)责任
6、追究力度进一步加大 各地各部门的检查组对于这些发现的问题,采取了多种催促、督办方式。归纳起来主要有五种方式,分别是现场督办、发函督办、会议督办、发通报督办和挂牌督办。市督查领导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开展了三次全面的监督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当场提出整改要求,催促各县、区切实抓好整改,对能够立即整改的催促其明确提出整改意见,对暂时不能解决的催促其提出整改进度时间表,对整改效果不好的催促其重新进行整改。对上级检查组和我市检查组发现的突出问题,共发出26份专题督办函,催促各地各部门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研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期限,抓好落实。同时,还屡次召开检查情况汇报会,梳理各
7、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催促有关部门着力解决普遍性问题。在三轮检查完毕后,都向市政府提交了专题报告,并提请市政府对存在问题的新增中央投资工程在全市进行点名通报批评。市纪委、监察局还对5类16个工程进行挂牌督办,把问题整改和严格执行纪律结合起来,要求相关县区纪委、监察局要派出专门调查组,对本辖区的挂牌督办工程进行认真调查,查明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清责任,严肃问责。 (六)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检查组多措并举,承担了多种角色,既是工程建设的监督员,又是中央扩大内需政策的宣传员,还是工程廉政建设的指导员和协调员,为把新增中央投资工程建设成为“廉洁工程、“平安工程、“优质工程
8、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一是各地、各部门对新增中央投资工程的重要性认识明显提高,都把贯彻落实中央扩内需促经济增长政策放在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二是工程建设进展速度明显加快。各地、各部门强化,狠抓落实,严格按照规定完成时限倒排工作方案,采取“三同步、三超常规,三推进的方法,有力地促进了工程的建设。三是工程建设主管单位、业主单位廉洁意识明显增强,严格落实工程法人制、承包合同制、工程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标准工程建设程序,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四是各部门配合协作意识明显增强。当前,审批部门都能为新增中央投资工程开辟“绿色通道,限期完成审批,主管部门和承建单位也建立了定期例会制度,加强了沟通,共同研究解
9、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配合协作意识明显增强,形成了推开工程建设的强大合力。截止8月30日,我市20x年新增中央投资工程20230%开工,竣工工程238个,占工程总数的94.4%;完成投资5.0112亿元,其中完成中央预算内投资2.5912亿元,占获得新增预算内投资总额的20230%。202223年第二批新增中央投资工程已开工建设130项,占工程总数的80.75%;完成投资1.2045亿元,占方案下达投资的16.9%。202223年第三批中央投资工程已开工建设5项,开工率为12.82%,完成投资3.8559亿元,占方案下达投资的46.39%。第四批新增中央投资工程正在抓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新
10、增中央投资工程监督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半年多以来,各级给类监督检查机构能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创新监督检查形式,丰富监督检查内容,拓展监督检查范围,提高监督检查实效,为效劳、推动、保障工程建设作出了积极奉献。但我们也看到一些检查组在认识、人员素质、检查水平和检查方式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监督检查活动的效果。 一是认识不到位。一些检查人员对新增中央投资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缺乏,没有正确处理好中心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没有集中精力、全身心投入到监督检查工作当中去,片面强调本岗位事情多、工作忙,检查的面太广、工程多,抽不开身。还有一些检查人员认为检查作用不大,工程
11、业主比我们检查人员还着急,况且也解决不了工程建设中的瓶颈问题,参与检查的积极性不高,表现为既不认真规划检查工作,也不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只是象征性地去检查一两次,检查也不深入细致,有应付了事的现象。 二是检查人员业务水平不高。抽调的检查人员来自不同的单位和行业,对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相关知识的掌握和了解存在有一定的差异,可以说是参差不齐,一些人员对建筑领域中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部位了解不多,对检查的内容、重点、标准、方式方法掌握不准,很难有效开展检查工作,从而到达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三是检查标准不一致。从检查来看,各类检查组的要求、标准都不尽相同,给下面的整改带来很大影响。如
12、很多计生工程申报时都是改扩建,但实际都为装修,有的检查组没有提出明确要求,有的检查组那么要求有扩大局部;如资金管理方面,有的检查组要求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有的检查组那么没有类似要求。 四是检查不到位。检查的目的是看出问题、查处问题、听出问题,但有个别检查组仍然采用“走马观花看现场和“会场被动听汇报的形式开展工作,既不查帐簿、查台帐、查资金,也没有看资料、看图纸,完全被牵着鼻子走;有的检查组检查前准备不充分,检查中针对性不强,重点抓不住,虽然开展了屡次检查,但都没有发现问题,特别是有些工程,中央检查组、自治区检查组都发现了问题,我们却发现不了问题,有些虽然发现了问题,但不懂得如何去
13、抓催促整改落实。 五是催促抓落实不到位。催促抓落实是监督检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但有些检查组发现问题没有认真研究,找出原因,寻求对策;没有及时跟进,督查抓好落实;没有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没有组织协调好相关部门抓好整改工作,导致问题归问题,检查归检查,检查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六是检查的统筹协调不到位。各地、各部门都高度重视新增中央投资工程的监督检查,加强了对本区域、本系统工程的监督检查,出发点是好的。但因为没有进行整合,导致检查组过多,检查频率过快,检查口径过滥,检查汇报、统计过杂,其各检查组各自为政,互相不联系,不通信息,不反响,给基层增加了负担,给县区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带来了一
14、定的困难。 七是责任追究不到位。一是对存在问题的县区、部门责任追究不到位。目前还没有真正启动问责机制,仍然以现场督办、 督办、去函督办和通报督办为主,效果不是很明显。二是对检查组自身的责任追究不到位。有些检查组对承担的重大责任认识缺乏,检查中也不认真,流于形式,没有及时发现问题,也没有及时催促整改。对个别检查组不负责任的检查方式,没有进行任何责任追究。 三、加强新增中央投资工程监督检查的对策 对于检查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需要从完善制度、标准管理、统一标准和责任追究方式等全方面、多角度、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一)尽快出台我市关于加强新增中央投资工程和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 一是进一步明确各县区、各部
15、门在新增中央投资工程中的责任。将发改、财政、水利、审计等部门的责任细化,明确化。二是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程序。要求工程建设及时完备立项审批、土地征用、规划建设、水土保持、环评、林地使用等审核手续。三是进一步标准资金管理、拨付、使用程序。要明确对于中央资金管理要设立专户,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严禁挤占、挪用。四是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工程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技术复杂、投资规模大,到达国家和自治区招投标法规定要公开招标的工程,要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并按照规定开展工程监理。确定施工单位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老实信用的原那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16、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预招(邀、议)标、投标活动。五是要加强工程档案建立、管理工作,务必做到工程建设资料齐全、完整,管理标准。 (二)进一步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培训 打铁还得自身硬。做好工程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关键靠参加监督检查的人员。要坚持把建立一支业务精通、作风扎实的工程建设效劳保障队伍放在突出位置,采取多种有效途径和形式稳定队伍、提升队伍、效劳保障队伍。一是在培训内容上要求“实。要紧紧围绕新增中央投资工程的政策要求和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培训,内容既要兼顾“面上检查要求,又要突出“点上的问题。培训范围要涵盖征地拆迁、立项审批、规划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和资金管理等各个方面。二是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