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543-2009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5739号)的要求安非制定的。随着国内水处理设备加工制造技术的不断进步,水处理设备加工精度也有了较大的提高,水处理设备技术标准也得到相应的更新。为适应新的技术标准要求,在总结DLT543一1994实施以来所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对DLT543一1994电厂用水处理设备验收导则进行了修订。本标准主要修订如下内容:一一根据B/T2932一1999的要求对水处理设备的加工精度等验收指标进行了修改:一对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失效标准进行了删除,并补充了新的代替标准:一增加了球形封头、锥形封头及平盖的加工验收标准:修改了筒体的长度偏差和直线度偏差,增加了简体断面倾斜度的偏差要求。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厂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和慧勇、刘小勇、刘勇。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LT543一1994。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