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影响司法鉴定质量分析及对策 。在我国现今依法治国、重视物证的法律前情下,司法鉴定的意见不仅代表法庭在客观上的法定证据,也代表法律的公正。因此在社会道义与法律底线中,我国对司法鉴定的质量有着严格要求。本文以维护司法公正的角度出发,陈述、分析影响司法鉴定质量的几大因素,从而探讨出有助于提升司法鉴定质量的对策。 关键词:司法鉴定;因素;公正 一、影响司法鉴定质量的因素分析 (一)经验主义固化侦测手段 为了保持司法鉴定的合法性,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原理的过程中遵守法律程序从而对存在的问题、遗漏进行针对性解决从而得出科学、客观的鉴定意见,为案件事实提供有力、客观、科学、合法的依据。在以往的常规案件中,鉴定
2、人一般采用物理、化学等相关学科进行现场数据测量;而在对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文书等鉴定活动中,十分的依赖鉴定人经验。但在如今越来越多的高智商犯罪案件中,单纯依照物理、化学等学科依据的侦测手段极其容易被人为破坏、误导,一味依照往常经验也极其容易犯下经验主义错误。例如华律网曾对某大学投毒案进行鉴证环节的解读,犯罪嫌疑人将毒药投入饮水机内,因着物理因素,其成分必然会发生稀释情况,而一般侦测是通过受害人本身调查可能受害倾向,这便造就时间差,对于取证调查是比较费时的,使得取证过程比较缓慢,进而影响司法鉴定结果的直接联系性。 (二)有关人员参与度缺乏导致败诉 由于我国目前的司法鉴定机构业务需要出示司法鉴定委
3、托书,而案件相关委托人由于缺乏对司法鉴定环节与法律效应的了解,导致在诉讼过程中由于参与度缺乏而败诉。最著名的例子有人民日报所报道的某市第一医院的医疗损害纠纷案件:由于医疗工作人员无法亲自确认导致提交的鉴定材料存在代签、打印签名等瑕疵,即便在此案中市级医学会与鉴定中心均认为某市第一医院的医疗行为缺乏以导致医疗损害,法院仍然判决某市第一医院承担相应过错。 (三)鉴定人出庭率低 根据中国新闻网的有关报道,鉴定人出庭率低并非来自主观意愿,而是当辨控双方对于鉴定意见提出异议后,由人民法院决定鉴定人是否具有出席的必要。鉴定人作为概念上独立、相关、不可或缺的主体,因此鉴定人的知识水平、实践经验、人格道德、社
4、交活动等各类人文因素均影响到司法鉴定结果的专业性、可靠性、科学性与中立性。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对鉴定人主体的理解,鉴定人在案件诉讼过程中拥有诉讼地位与科学地位双重身份,与英美国家国情不同,我国国情内的鉴定人不被作为特殊证人而提供专家意见。由于鉴定人双重地位的特殊性,不管是由于科技水平的缺失或是法律程序的不标准,都会导致司法鉴定质量的下降。 二、对策分析 (一)经验与数据结合分析 将经验与数据相结合,才能防止罪犯对公民人身平安、社会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在社会群众对于司法公正的殷切期盼下,司法鉴定在各类学科上不断纵向开展、更新、衍生、交织诸多分支,将数据结合实践经验,既促进了科学技术的开展,又使得
5、鉴定结果更为准确、客观。 (二)完善司法鉴定制度 司法鉴定主要是为法庭诉讼提供客观、科学的依据,因此司法鉴定本身具有相当强烈的法律性质,并且能为法定证据提供有力结论。我国极其重视司法鉴定的中立性,由此出台不少相关文件白皮书,通过我国对司法鉴定的行政方面设立有相关标准,给予司法鉴定的操作、制度、监督三方面的完善。 (三)组织专家鉴定程序 我国目前的主流委托为对外委托机构鉴定一种方式。为了防止出现中国新闻网所报道的XX省幼儿死亡案中先后出现五份不同的鉴定报告类似事件导致司法鉴定的公信力受到影响,最高法院在取消自主鉴定后的第三年召开全国法院司法技术工作会议。会议明确要求各级法院须探索会检机制以提高诉
6、讼效率、发挥司法鉴定的辅助功能。以中国为主的大陆法系首先对英美法系的法院组织专家鉴定方式作出效仿,法院在鉴定过程中履行监督与汇总的职责。在取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法院组织的专家鉴定复合“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根本要求。同时,为了标准组织委托鉴定程序,使鉴定人拥有标准的法律地位,我国发布的关于司法鉴定问题的决定指出了鉴定权力由个人行使,责任由个人承担。 三、结束语 司法鉴定的质量表达在中立性、科学性、独立性几大原那么根底之上。为了提升我国司法鉴定质量,确保法庭裁决的公正性,本文针对性地对司法鉴定的几点不稳定性因素进行探讨、提升与完善。司法鉴定的质量提升对于保障社会平安稳定、人民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1茆桂明,何沛,胡梦平.试论影响司法鉴定质量的因素分析及对策j.法制博览,2023(6):2531. 2涂宗华.复旦投毒案j.法律聚焦,2023(4):1214. 3钟岩锋.XX市第一医院纠纷案件始末m.人民日报,2023(5):12.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