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切实加强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维护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方法和卫生部、及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等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治目标 (一)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 (二)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法定职责与义务,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三)全面掌握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原因,纠正违法行为; (四)科学标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治工作,探索建立
2、贯彻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治的长效机制。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治防控报告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2、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报告卡由录卡单位保存三年。 3、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爆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
3、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 、 )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无网络直报条件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传染病报告卡后,应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直报。 4、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小时内以 或 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要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直报的信息由指定的专业
4、机构审核后进入国家数据库。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的专业机构,应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 或 等方式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尽快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如确认为实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根据不同的级别,及时组织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在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尚未到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由专业防治机构密切跟踪事态开展,随时报告事态变化情况。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的其它事项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标准(试行)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