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政局优抚安置工作报告 优抚安置工作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股室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优抚安置工作顺利开展。现就优抚安置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优抚工作 我县重点优抚对象共9233人,其中伤残军人597人,“三属198人,复员军人676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220239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761人,局部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4902人,为切实解决好优抚对象和相关政策落实工作我们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认真做好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及时调整优抚对象抚恤金标准。为了快捷、足额为优抚对象发放各类优抚资金,我县近年来一直实
2、行通过邮政储蓄打卡发放,上半年为优抚对象发放定期抚恤补助金1120万元,给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费122万元,确保了优抚对象抚恤金足额及时兑现。 二是按照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方法的有关规定积极为优抚对象解决“看病难问题,今年是我县实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的第二年,全县共9233名优抚对象,除4902名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外,其余的4431名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由县财政出资参加了各类根本医疗保险。保障了优抚对象的根本医疗待遇,解决了他们“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三是做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烈士纪念设施普查工作的通知
3、和全省慰烈工程要求,经认真普查、研究、方案,我县有烈士陵园6处,烈士纪念塔、碑、亭、馆2023处,零散烈士坟墓64处,烈士坟墓736座。安葬烈士815人,其中有名烈士132人,无名烈士683人。按照全省慰烈工程要求,结合我县实际,2023年底我县就制定了县零散烈士墓抢救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县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预拨了130万元作为零散烈士墓搬迁工作启动经费。目前,我县已对烈士陵园进行了第一批设计规划,力争在两年内完成零散烈士墓搬迁工作任务。 二、安置工作 2023年冬季我县共接收退役士兵605人,其中农村籍退役士兵416人,城镇退役士兵189人。安置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我们
4、在做好退役士兵报到、档案接收、安置资格审查的同时,为使退役士兵全面提高自主择业的能力,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县及时制定了县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并与我县诚杰技术学校、乐行驾校以及合肥建工技师学院联系并实地进行考察,根据退役士兵自选的类型,到我县指定的学校进行免费技能培训。共参加培训人员160人,使他们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抢占先机,自主创业,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积极抓好涉军群体信访稳定工作 涉军群体来信来访工作,是我股室的重要工作之一,在日常工作中,热情接待优抚对象和军队退役人员的来访,对他们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对符合政府规定的人员及时解决,对不符合政府规定的人员,特别是那些按规定
5、不能享受或得不到政府救济的,往往是心不平、气不顺,有的当场拍案责问,有的要越级上访。对此,我们都能够保持一种为民效劳的心态,认真细致的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做到热情相迎、笑脸相送,用真情换取民心,有效地化解了矛盾。信访人张奇几年来屡次进京赴省上访,要求给予重新安排工作,办理养老保险。民政局主要领导针对他反映的问题,亲自到他家里进行走访,通过了解该同志一直住着别人的房屋,家庭生活非常困难,当即安排相关人员给予办理了特困救助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使该同志真正理解到政府的关心,表示以后不再上访,并签订了息诉罢访协议书。其他信访案件也经过局领导屡次的思想疏导、教育,都逐一签订了息诉罢访协议书(原“8040部
6、队退役人员也签订了息诉罢访协议书)。防止了上访事件发生,维护了大局稳定。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优抚安置政策宣传不够,少数基层不够重视优抚安置工作,对优抚安置政策的宣传缺乏长效机制。建议,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优抚对象和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人人为优抚对象尽责,家家为优抚对象献爱心的浓厚气氛。 2、重点优抚对象保障水平整体不高,当前大局部优抚对象都已步入老龄化,进入了特殊的困难时期,特别是残疾军人,因退伍时年龄较大,结婚较晚,致使家庭人口素质偏低,缺乏劳动力,他们的生活与其他群众相比困难程度更大。建议,采取相关措施,制定相关地方优抚优惠政策,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提高优抚对象的保障水平。 3、重点优抚对象治病难依然存在。虽然我县有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政策,但由于大局部优抚对象家都存在年龄较大。身体多病,行动不便等问题。他们习惯性的就医,普通看病一般就近选择乡村诊所,而乡村诊所按照现行规定不能享受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导致优抚对象在就医问题上难以享受到救助扶持。建议,在原有救助手段的根底上,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医疗救助力度。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