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塔 吊 司 机 安 全 操 作 规 程1、 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人中操作证后,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开机,严禁非驾驶人员进入驾驶室内。2、 开机前应认真检查钢丝绳、吊钩、吊具有无磨损裂纹和损坏现象,传动连接部位螺丝是否松动,各部电器元件是否良好,线路连接是否平安可靠,传动局部光滑部位是否正常,并进展空运转,待一切正常前方可使用。行走式塔吊作业前,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3、 工作时应服从指挥,坚持岗位,集中精力,精心操作,严禁吊钩有重物时离开驾驶室,操作中做到二慢一快,即:起吊、下落慢,中间快。4、 下降吊钩或起吊物体时,如遇信号不明,觉察下
2、面有人或吊钩前面有障碍物时应立即发出信号,服从指挥人员信号指挥。5、 吊运重物应高于前进方向所有障碍物2米。6、 塔机操作应恪守以下规定:(1) 吊运物体时平衡重必须挪动至规定。(2) 在顶升中,必须有专人指挥。看管电源、操纵液压系统和稳固螺栓。顶升时必须放松电缆,放松长度应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3) 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将旋转局部刹住,严禁塔帽旋转。7、 操作时觉察塔吊工作不正常、平安装置失灵应立即停顿操作,切断电源,汇报主管部门组织检修,待正常后使用。在高空修理必须戴好平安带。8、 下班前将吊勾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米处,松开盘旋机构制动装置,使其顺风源自由摆动。9、 下班前各操作处于断开位置,切断电源,离开驾驶必须加锁。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