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报告时限及流程 疫情报告时限及流程实验中学疫情报告时限及流程 1. 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 天内有 3 例或者 3 天内有多个学生(5 例以上)患并并有相似病症(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24 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生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病症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24 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24 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 报告流程: (1)当出现符合本工作标准规定的报告情况时,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 )向教育体育局校安办报告。 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 班主任-学校疫情排查人-校长-教委-教育体育局校安办-书院街道卫生防疫站。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病症、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 实验中学 2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