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 -学校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工作制度一、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1白雪光为学校的疫情报告人。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2在校所有教职工、学生都是义务疫情报告员,发现有传染病疫情及突发事件要报告学校的专兼职疫情报告人员。3张健负责指导做好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每天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二、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1当同一班级的学生一天内有3 个或连续 3 天内有
2、 5 个以上学生有相似的发热等病症,学校需要在24 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上报。当同一班级, 1 天内有 3 例或者连续 3 天内有 5 例以上学生患病, 并有相似病症 如发热、 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需在24 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3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病症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呼吸24 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 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三、报告方式在第一时间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分管领导、疾控中心报告,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进行疫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