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企职工生活现状调研报告 各县人民政府,州国资委: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开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开展根底的假设干意见(中发()1号)精神,切实解决国有企业困难职工及家庭成员生活保障问题,根据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徐爱民同志的指示,近期将对全州国有企业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的生活状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全州国有企业和已改制的国有企业职工及其家庭成员。 二、调查内容 调查对象主要是职工家庭成员为农村户口且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980元)的家庭。 三、调查时间 年3月15
2、日至3月25日为各企业职工填表上报阶段。 年3月26日至3月31日为各县和州国资委汇总上报阶段。 年4月上旬为州政府研究室汇总上报阶段。 四、调查要求 (一)调查的企业职工包括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 (二)家庭成员是指与职工同食同住的家庭人员或者直接供养关系人员。 (三)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的家庭中有两人以上在同一企业的,按一人汇总上报;不在同一企业的,由其所在企业分别汇总上报。 (四)表一由企业职工填写,按规定时限上报所在企业。表二由企业填写,按规定时限上报:县属国有企业报县政府办公室,由县政府办公室汇总后报州政府研究室;州属国有企业报州国资委,由州国资委汇总后送州政府研究室;由州政府研究室研究提出实施意见送州政府领导审定。 (五)企业职工要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要认真核实,并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3天即可),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企业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方可上报。 五、上报要求 (一)各县政府办公室和州国资委务必于年3月31日前将国有企业职工及家庭成员生活情况调查汇总表(企业填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州政府研究室。 联系人:;联系 :;电子邮箱:。 (二)国有企业职工及家庭成员生活情况调查表(职工填写)和国有企业职工及家庭成员生活情况调查汇总表(企业填写)可在(政务网)下载。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