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建工程抵押评估报告 在建工程抵押补充协议 抵押权人(贷款人):(银行名称)(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注册号:通信地址: 抵押人(借款人):(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注册号:通信地址: 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号的抵押合同,双方约定以抵押人所有的坐落于的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抵押给抵押权人(国有土地使用证: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抵押物共计店面间,住宅间(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建筑面积平方米,评估价值人民币元。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并对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乙方承诺在出售或转让以上抵押物之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将所得款
2、项首先用于归还抵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否那么,甲方有权拒绝抵押人的出售或转让行为,采取相应的救济措施提前收回乙方的所有未到期的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二、双方约定号的合同抵押合同担保下的借款用途仅限于该在建工程的后续建设使用,甲方将负责跟踪借款的实际使用情况。 三、双方约定在抵押合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即_年_月_日起至年月_日止。在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_元内依据借款人的实际需要签订相关借款合同。 四、乙方于年月日已将上述在建工程工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在甲方设定抵押,截止年月日贷款融资共计人民币元。本次申请的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抵押物价值不包含相对应土地使用权价值。根据房地合一的法律原那么,双方同意今后如需处置该房产,房屋与土地应合并处理。 五、该在建工程工程的土地出让金(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已交纳共计元。截止年月日已投入的在建工程款共计元,现已施工至层,已完成工作量%、工程量%,整体工程工程预计于年月日竣工。 六、本协议为号抵押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抵押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抵押人、抵押权人各执一份,一份送抵押登记机关备案。 抵押权人(贷款人):(公章)抵押人(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