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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报送3月19日市督导组督导检查共性问题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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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报送3月19日市督导组督导检查共性问题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3月19日,市督导组督导检查共性问题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知,我委已收悉,现根据督导组意见做如下整改:一、对数商户不熟悉对发现体温异常人员、疫情较重国家或地区返(来)呼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整改措施:对商户再加大宣传力度,告知流程,醒目位置张贴温馨提示,必须佩戴口罩进入,出示身份证,详细询问来自何处,有无重点地区、重点人员的接触史,并测量体温,重点地区来的人员报告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管控组,如体温异常及时拨打县卫生健康委员会:8812718;或拨打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88222

2、35。二、还有部分经营场所存在防疫措施不到位的问题,比如理发没有消杀措施,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有的理发店无需预约。部分小超市、果蔬店、副食店没有要求顾客佩戴口罩,购物高峰期店内人员聚集,没有设置一米线等疏导措施。个别饭店、宾馆未按照规定对工作人员进行日常体温检测,存在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加强理发店、住宿场所的监管和宣传力度,告知从业单位落实疫情期间从业人员戴口罩、预约理发等卫生防护的重要性,指导商户保持经营场所空气流通,每天营业前对场所及室内物品进行消毒,督促商户加强营业期间入店人员管控。依据督导检查组提出的建议,我委委托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进一步加强对美容美发等营业场所的监管力度,严格要

3、求各从业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认真落实以下几点,对不按要求落实的严肃查处:1.配备必需的防护物资,包括:口罩、消毒剂,配备测温设备、一次性用品等,配备皮肤病专用工具。2.从业人员上岗时必须戴口罩,认真落实工作人员每日两次体温监测、场所消毒通风、工器具消毒保洁等消杀措施。对服务设备和设施在常规消毒清洁的基础上增加消毒的频次,所有用品包括毛巾、理发用具一客一消毒,做好消毒记录。疫情期间只剪发,不得提供美容、染(烫)发等其他服务,杜绝客户长时间逗留。3.理发实行预约制且对预约顾客通过纸质台账做好登记(包括顾客姓名、电话号码、家庭住址、有无外出经历等健康状况);顾客之间要有2米以上的距离,预约时理发店要安排错时理发,不得形成人员聚集。4.顾客进店须佩戴口罩,进行登记,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且无咳嗽、流涕、呼吸不畅等症状,可提供服务。如有症状及时向武川县疾控中心报告(8822235),并协助做好隔离、送医等相关工作。 武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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