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报告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程序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XX省城市规划条例; 申请条件 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及总平面图已审查通过。 申报材料(以建设厅网上申报要求为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书一份; 建设工程核准文件(政府投资工程或重点建设工程); 建设意见意见选址意见书(政府投资工程或重点建设工程)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需盖公章); 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土地出让合同、土地拍卖竞得文件)、规划设计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备案通知书; 出具经规划评审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 出具消防、环评、安评等报告;
2、提供已缴纳的相关费用发票及复印件。(收费标准及依据见后) 办理流程: 网上上报(包括上传资料),书面材料上交网上初审、受理行政规划建设局审查以及审批开发区领导审批发证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一、城市根底设施配套费45元/平方米(省物价局、财政厅2022157号,巴府办发【2023】 6号); 二、环境卫生费3元/平方米(巴府办发【2022】 35号); 三、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7元/平方米(国经产【2022】 55号、川财综【2022】 44号); 四、白蚂蚁防治费2元/平方米(巴价费【2022】 43号); 五、散装水泥专项基金使用单位3元/吨(川财投【2022】 119号); 六、从业人员卫生效劳费42元人年(巴府办发202235号)(施工企业) 七、异地人防费40.00元/平方米川发改价格【2023】 338号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