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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工效挂钩调研报告.docx

上传人:sc****y 文档编号:688143 上传时间:2023-04-14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9.8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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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工效挂钩调研报告 工效挂钩,即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以下简称工效挂钩),是国家为了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工资总量调控机制,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确定和调控国有企业工资总量的主要形式。工效挂钩工资的管理,在企业所得税管理审核中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基层不少干部都感到税收上对工效挂钩的相关规定比较少,仅有“企业实行工效挂钩,必须坚持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依据实现利税等计算)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依据净产值计算)增长幅度的原那么等,基层难以细化操作。在与工效挂钩的审批部门(劳保部门)联系后,笔者对工效挂钩企业的工资如何进行

2、管理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以下本文重点就如何对工效挂钩企业工资实行税收管理进行分析。 一、工效挂钩企业的报批 加强工效挂钩企业的税收管理,首先要对工效挂钩企业审批等知识有所了解,从工效挂钩企业的审批看,主要有以下规定。 (一)工效挂钩企业审批条件 企业生产任务正常,管理根底较好、制度健全的国有或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国有控股的股份制企业必须经董事会同意。 (二)工效挂钩企业审批部门 2022年以前,企业实行工效挂钩主要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审批;2022年以后,国务院国资委与国家劳动社会保障部完成了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的交接。国资委监管企业工效挂钩改由国资委审批或由国资委委托地方劳动保障部门审

3、批,劳动社会保障部主要负责铁道部、水利部、民航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邮政局等部门的审批;而地方企业实行工效挂钩仍主要由地方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审批。 (三)工效挂钩企业审批所需资料 1、新申请办理工效挂钩企业所需资料 (1)主管单位(或投资主体、控股公司,下同)申请实行工效挂钩的函件。 (2)挂钩企业前三年(最少前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挂钩专项财务审计报告。报告中应包含入本钱工资总额、挂钩经济效益数及利润等明细情况; (3)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资总额基数测算表; (4)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经济效益基数测算表; (5)挂钩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其他相关资料: 前三年企业劳动情况表(最

4、少前一年)及有关工资统计台账; 股份制企业董事会同意挂钩意见书; 中央属企业加附主管单位委托劳动保障厅管理的委托书。 2、申请工效挂钩工资年度发放指标需提交的资料 由于申请工效挂钩工资年度发放指标往往在年后才能审批,而企业平常需要发放工资,故申请工效挂钩工资年度发放指标主要是通过对企业已发放工资的清算来完成,工效挂钩清算所需资料为: (1)主管单位要求对企业进行工效挂钩清算的函件。 (2)清算年度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挂钩企业专项财务审计报告。报告中必须有本年度预提入本钱工资总额、实发工资总额、挂钩经济效益实现数、利润总额数等挂钩考核指标实现值。 (3)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应提工资总额清算表。

5、 (4)新增大中专毕业生、技校毕业生报到证明及复转退军人报到证明;成建制增人证明材料。 (5)年度企业劳动情况表及有关工资统计台账。 3、工效挂钩企业计算方法 工效挂钩企业当年工资主要由应提效益工资和据实列支调整因素两局部组成: 应提效益工资=核定工资总额基数x工资浮动比例x(当年实际实现经济效益指标-当年核定经济效益指标)/当年核定经济效益指标,并考虑新增效益工资分档计提因素后确定。 据实列支调整因素,主要由成建制划入划出人员工资增减数,按国家政策接收的复转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当年工资实际列支数等组成。 从以上方面可以看出。工效挂钩企业的工资管理主要涉及经济效益指标及其基数,工资总额基数,工资

6、浮动比例,新增效益工资分档计提四个方面,以下本文重点就如何加强这四个方面的管理进行分析。 二、经济效益指标及其基数的管理 (一)一般企业经济效益指标的计算.随着市场经济的开展,人们对产值不再重视,依据净产值计算的企业劳动生产率指标根本不再采用,经济效益指标成为计算工效挂钩企业的工资的主要指标。在2022年以前,经济效益指标一般以企业实现利税、实现利润、上缴税利为主要挂钩指标;同时考虑企业生产经营特点不同,也可将实物(工作)量、业务量、销售收入、创汇额、收汇额以及劳动生产率、工资利税率、资本金利税率等综合经济效益指标做为复合挂钩指标。但企业采用何种经济效益指标,必须报经财政、劳动部门审核确定。2

7、022年后,劳动保障部规定:对实行复合挂钩指标、单一业务量(实物量)指标挂钩的企业(企业集团)要降低业务量(实物量)挂钩指标所占的比重,并尽快转为以实现利润和实现利税为主要指标。 (二)亏损企业经济效益指标的计算。对于亏损企业,由于实现利润小于0,劳动保障部规定其可实行工资总额与减亏指标挂钩,或采用新增工资按减亏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方法;但不得因增加工资使企业亏损超过上年实际数。劳动保障部还规定:当年没有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企业,不得提取新增效益工资。 (三)特殊情况下企业经济效益指标基数的调整。劳动保障部规定:对已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调整经济效益指标基数。 1、暂未实行基建和

8、生产单位统一核算管理的企业,新建扩建工程由基建正式移交生产后,在按该工程方案增加的人数相应核增工资总额基数的同时,参照同行业或该企业人均效益水平合理核增挂钩的经济效益指标基数; 2、企业之间成建制划入划出职工,按上年决算数调整经济效益指标基数; 3、国家批准的重大经济政策改革对企业经济效益影响较大的,由财政、劳动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企业经济效益指标基数。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工效挂钩企业在核定其工资时,目前主要依据经济效益指标,盈利企业经济效益指标主要根据企业实现利税、实现利润、上缴税利计算,亏损企业主要根据企业减亏额计算,同时还应该考虑特殊因素的调整。 三、工资总额基数和工效挂钩工资计提的管

9、理 (一)工效挂钩企业工资总额基数的计算。工效挂钩企业工资总额基数的计算,应区分不同的企业,新挂钩企业的挂钩工资总额基数,原那么上以企业上年劳开工资统计年报中的工资总额实发数为根底,核减一次性补发上年工资、成建制划出职工工资以及各种不合理的工资性支出,核增上年增人、成建制划入职工的翘尾工资后确定。已实行工效挂钩方法的企业,其工资总额基数以上年应提取的工资总额为根底核定,在坚持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的原那么下,可以考虑以下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1、上年列入国家方案的新建扩建工程由基建正式移交生产后的增人、按国家政策接收的复转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可按照企业上年人均挂钩工资水平的标准核增工

10、资总额基数。 2、上年成建制划入划出人员工资,按劳开工资统计年报数核增核减。工效企业挂钩的工资总额,也与一般企业不同,为国家规定的全部职工的全部工资总额(含各类奖金)。 (二)工效挂钩企业工资浮动比例确实定。工效企业工资浮动比例,是指工效挂钩企业工资总额随挂钩经济指标变化而浮动的比例系数或工资含量系数。工资浮动比例必须经过管理部门批准,从有关部门的审批情况,对工资浮动比例的审批越来越严格,2023年以前,挂钩的浮动比例一般按1:0.30.7核定,少数特殊的企业,其浮动比例经过批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按低于1:1核定。2023年起,为控制局部企业工资增长过快、工资水平过高的势头,劳动保障部规定:对

11、于2023年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当于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企业,要从严审核其挂钩经济效益基数、工资总额基数,将其浮动比例下调至0.6以下。 (三)工效挂钩企业新增效益工资分档计提方法。为控制局部企业工资增长过快的势头,1996年起,劳动保障部规定:工效挂钩企业在计提新增效益工资时要严格执行分档计提方法:新增效益工资相当于工资总额基数2023%以内(含2023%)的局部可以全部提取;2023%25%(含25%)的局部最高提取50%;25%40%(含40%)的局部最高提取30%;40%以上局部最高只能提取2023%。 (四)工效挂钩企业工资计算案例。由于工效挂钩的相关规定难以理解,本

12、文列举一烟草公司实例,便于读者掌握: 某省烟草公司2022年度核定利税基数630616万元,实际实现利税911112万元,国家烟草公司核定其2022年度工资总额27800万元,浮动比例0.8,当年安置退伍军人和大学毕业生列支工资354万元,其准予计提效益工资=27800x(911112-630616)/630616x0.8=9892万元;根据新增效益工资分档计提方法,实施分档计提后准予计提效益工资=27800x2023%+(9892-27800x2023%)x50%=6336万元,考虑当年安置退伍军人和大学毕业生列支工资354万元,某省烟草公司2022年度准予计提工资总额=27800+6336

13、+354=34490万元。 在实际征管中,由于核定利税基数,实际实现利税,浮动比例,当年安置退伍军人和大学毕业生列支工资等数据都可以从有关部门核批的企业工资上报资料中获得,税务管理人员根据以上方法计算即可。 (五)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管理台账的建立。在实际征管中,一些企业往往将当年提取的工资总额的一局部用于建立以丰补歉的工资储藏基金,不在当年发放,而在以后年度发放,对这一现象,1998年前,税务部门规定,对实行工效挂钩企业在两个低于范围内提取的工资总额,可按实际提取数扣除。企业建立以丰补歉的工资储藏基金,在以后年度实际发放时不得重复扣除。1998年,税务部门规定出现了变化,总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86号)规定:经批准实行工效挂钩方法的企业,其实际发放的工资额可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按批准的工效挂钩方法提取的工资额超过实际发放的工资额局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局部用于建立工资储藏基金,在以后年度实际发放时,在实际发放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对于这局部工资储藏基金,税务部门就需要及时建立台账进行管理。 第8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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