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XX县区深化集体林权 制度配套改革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为了切实推进我县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根据铜梁委发(202223)7号在全县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今年四月以来,我与林政站的同志一道,分别到石鱼、双山等乡镇,认真开展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调研工作,通过调查走访和查阅资料,现将我县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情况报告于后。 一、配套改革工作现状 202223年2023月以来,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明晰产权和确权发证的主体改革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与此同时,对全县的配套改革工作也做了一些探索。 1、开展森林资源流转工作。我县根据XX市关于森林
2、资源流转管理方法,对森林资源流转的程序、要求进行了明确和标准。据初步统计,全县森林资源流转124宗、面积1.2万亩。森林资源的有效流转,将林业经营的长周期分割成假设干个较短周期,加速资金的周转速率,实现林木资源的快速资产化,降低了林业经营的风险性,提高了林业资本经营的水平,推动了林业经济的平稳开展,促进了林农的致富增收。通过林地流转,改善了山区林农生产生活条件。全县有15个村组通过林地流转增加收入,修通公路30余公里。 1如南城办事处巴岳村六组,通过承包和租赁的形式流转林地8宗,面积65亩,收入55万元,202223年投入资金30万元,新修公路5公里,实现了户户通公路,同时为全组群众统一办理了
3、医疗保险,并发给群众每人每年生活补助费500元,群众对林改十分满意。 2、强化林木限额采伐管理。我县商品材指标每年仅202300立方米,采伐指标主要用于森林防火阻隔带、低效林改造、农网改造以及社员建房、做家具等生产生活需要等。为加强林业资源管理,县里对林木采伐管理作了明确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由林木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和林权证明,分别由组、村、乡镇(街道)层层审查签注意见后,报县林业局进行采伐作业设计(农民自用搞零星采伐可不设计),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方可按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地点、树种、数量进行采伐。在林木采伐现场醒目处或村民集中活动的地方由乡镇(街道)催促采伐单位设立公示牌、张贴
4、公示公告等材料,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采伐单位在采伐过程中,乡镇(街道)还派专人到场进行采伐监督,做到了(木、楠竹)标记采伐,杜绝了超范围,超数量,批少砍多,批甲地砍乙地采伐;做到了采伐结束后,乡镇(街道)组织本单位的林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向县林业局报告结果。各乡镇(街道)认真履行了林木采伐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和制止了破坏林木行为的发生。 3、积极引导,推进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近年来,我县对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作了一些引导和探索。通过实践探索和精心组织运作,目前全县各乡镇(街道)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归纳起来主要有“公司+农户+基地、林产销合作社二种模式,共组建各类林业合作经济组织8个。通过
5、建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使农民从单户生产走向合作经营,把农村劳动力、林地、技术、资源等林业生产要素流动重组和优势整合,实现林业资源的优化配臵,实现林业规模经营、集约经营,提高林业生产的整体效益。 4、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与管护机制。按照市里生态补偿规定,202223年起生态林每亩每年补偿2元。全县269个村完成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任务,改革面积59.7万亩,占任务的20230%。全县落实管护人员500人,签订管护合同500份,在管护合同中明确了森林资源管护对象、管护面积、管护期限、管护责任权利和义务等事项。对管护人员切实加强了业务技能培训,重点就林业法律法规、工程管理方法、业务技能和工作职责等进
6、行强化培训。切实抓好管护措施和管护制度落实,通过采取排危加固、补植补造、设臵封山标志、书写护林标语、设臵路卡、为间断巡护、严禁烟火等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增强管护责任,提高管护效果。认真抓好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制度,对全县的管护人员,经常组织检查,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对管护工作成绩突出的护林人 3员给予表彰奖励,对不称职的管护人员及时进行调整。同时,将生态公益林管护的责任与补偿收益权有机结合起来,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二、配套改革存在的问题 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是一项牵涉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通过调查分析,我县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非标准流转造成的
7、历史隐患凸显。由于在早期的森林资源流转过程中存在着很多不标准,合同条款不健全,甚至个别村组还出现了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的现象,造成了集体森林资产的流失,人民群众意见较大,为当前及今后的工作埋下了很多隐患。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林业产业快速开展,林木林地价格持续上涨,一些隐藏的历史遗留问题逐渐暴露出来,给林业开展带来一些不安定的因素。 2、林业交易平台尚未建立。目前为止,我县没有设立专门的林业交易中心,没有专门的人员做这项工作,硬件和软件设施还不具备,宣传工作还未跟上,广阔林农群众对如何进行林地流转也不够了解,森林资源流转平台还没有发挥其功能作用。 3、林业投融资体制未形成。目前的林权抵
8、押贷款期限短、资金规模小,贷款手续繁琐、门槛过高,贷款利息、担 4保费、评估费较高,林农贷款、融资较难;森林保险业务尚未开展,林业收储中心也未成立,金融机构仍然存在一定的思想顾虑,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林业开展。 4、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创新。目前,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编制简明森林经营方案工作还未启动。森林资源动态变化无法及时更新,给指标分配带来难度。采伐小班面积控制操作难度大。对于采集木材检验数据等行为的监管,仍然难以完全到位,网络覆盖率及推广应用程度仍有待于提高。 5、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近年来,各地涌现的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形式多样,但覆盖农户数不多,组织结构也
9、相比照拟松散,自身经济、人才、技术条件有限,经营粗放;许多合作组织只能维持现有的经营规模和经营水平,难以开展壮大。 6、生态公益林补偿和管护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生态林没有设臵专门的管理机构,在监管上主要依托乡镇(街道)林业干部的力量,大部乡镇(街道)只有12名林业干部,任务重,监管难以到位。生态公益林的补偿与商品林经营效益存在较大差距,经营者的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维护,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区划界定为生态公益林的地区,按生态公益林管护规定禁止采伐林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产生诸多不安定因素。 三、配套改革的对策与建议 目前,全县正处在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关键阶段,我们要进一步
10、加强组织领导,把配套改革工作也列入各级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对改革工作进行再发动、再部署,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 1、妥善处理非标准流转遗留问题。历史上存在的森林资源流转所遗留下来的隐患与问题,我们必须严谨对待,并积极寻求妥善解决问题的方法。全面调查摸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前的林木林地流转情况,并对接当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每宗森林资源的流转进行认真分类与排查,但凡合法标准、群众满意的,应予以确认,切实维护资源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凡群众不满意的、群众意见较大的非标准流转,要认真分析原因,依法依规进行妥善处理。进一步加强和标准森林资源流转,采取限期(1个轮伐期)、限量(局部林权)和现货(采伐权
11、)的方法,标准森林资源流转,防止大量林农低价贱卖山林造成失山失地。 2、建立健全森林资源流转市场和林木收储中心。一是在流转市场的建设上,应建立起集信息平台、林权登记、森林资源流转信息库、中介效劳、法律政策咨询于一体的林业效劳中心,实现与市联网,逐步形成区域性林业产权交易、市场信息网络效劳平台,为林农提供林权登记、流转、变更、供求信息等效劳,标准林木林地产权流转行为。二是建立林 6地储藏制度,由林业效劳中心牵头,吸收社会资金入股,尽快成立林木林地收储中心,负责对一些暂时流转不了的和已到期但无法归还借款的林木林地抵押物进行收购,试行森林资源储藏。 3、积极探索林权抵押贷款模式和林农小额贷款扶持机制
12、。积极探索林权抵押贷款的新模式,当前可重点推广“五户联保林权证统管模式,即在农村“五户联保的根底上,将申请贷款林农的林权证集中起来作为反担保,弥补五户联保没有抵押物的缺陷,破解林农这个弱势群体贷款难的问题。大力推进林权抵押小额贷款,加强与金融部门沟通,针对林业生产周期长的特点,开发梯度不同的信贷产品,加大小额贷款扶持力度,降低林农小额贷款的准入门槛,简化贷款手续,扩大覆盖面,实行林权证直接抵押,完善森林资源评估、登记手续,尽量降低评估费用;制定最低放贷标准,免于评估,直接贷款,来解决林农弱势群体评估费用高、贷款难的问题。采取集中办贷、送贷上门的做法,实行“一站式效劳,在时间上给予优先办理。对林
13、权抵押贷款利率给予适当优惠,并积极向上争取各种贷款贴息资金,降低林农贷款本钱。研究开发适合林业特点的金融产品,积极开展“村镇银行建设和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通过争取试点任务,协调金融部门和保险机构,加快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和政策性森林保险业务。 4、完善商品林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改革。继续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认真执行“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渝府发20233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那么,确保林木采伐指标得到依法、依规、科学、合理、有序分配。要稳步推进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创新,进一步改进商品林采伐限额管理,简化审批程序,提供便捷效劳。建立人工林采伐限额结转制度
14、,当年未使用的指标可结转到下年度使用。完善采伐限额的消耗类型管理,合理控制采伐方式和强度。商品林可由业主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并根据经营方案确定年度森林采伐量。采伐指标的分配要公开透明,并逐步推行采伐指标直接分配到经营者的方式。未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非根本农田承包耕地上营造的林木,不纳入林地和采伐指标管理,权利人可自主采伐。凡经营商品林规模在202300亩以上的经营实体或大户,以及新造速丰林基地和定向培育的工业原料林,可由经营者根据市场需要,自主确定林木采伐周期,单独编制采伐方案,其采伐限额、采伐方式、采伐年龄等可依据经批准的经营方案确定。凡新开展的速生丰产用材林,需要采伐林木的,以蓄积量控制为主,
15、放宽出材量控制,并允许按伐区设计的出材量办理木材运输证,征收的育林基金实行全额返还。同时,对采伐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要认真催促落实,充分调动林农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开展林业生产力,促进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开展。 5、继续大力推进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一要加大财政资金的扶持力度。催促各级财政部门从每年的农村开展基金、各种惠农惠林资金中划出一局部,专项扶持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组建初期的普及推广、业务培训以及相关根底设施配套等方面的建设。二要强化金融信贷扶持。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和金融效劳,从根本上突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融资难的
16、“瓶颈。三要引导扶持品牌建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申报无公害基地、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维护其经济利益,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切实增加收入。四要建立经营示范。选择经济条件好、合作意识强、林农素质高的乡镇村,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对即将组建的林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充分发挥示范效应。 6、不断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和管护机制。一要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承担的原那么,争取中央将重庆的天然林工程区纳入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在中央和市级财政补偿资金的根底上,从县级财政统筹、土地出让金和发动社会各界捐赠等多渠道、多途径、多方位争取和筹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尽快提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