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推进会的报告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推进会的报告省政府国资委:根据贵委关于上报增量混改工程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集团公司的三项混改任务,我司领导班子应对混改工作高度重视,亲自上手精心谋划,结合实际情况深入摸排,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集团公司层面股权由省政府国资委持股60%,电投持股40%,从改革实践中可以看到,涉及集团层面的改革与子公司层面相比,更具有特殊性、复杂性、挑战性等特点,引进民营资本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因素。因此,从集团层面看,铁投集团目前不具备混改的条件。二、子公司层面一公司3家,一是由于现行铁路建设制度均为委托代建,无法参与混改工作;二是由于省内客运铁路总体上仍然是自然垄断行业,且运营收支矛盾明显,难以吸引民营资本参与铁路建设,在此殊情下,现有的铁路子公司进行混改的条件暂时不具备。二现有三产业公司中,其中,集团西南公司对接,协商成立合资公司,拟确定伊真集团作为民营资本参与方;目前正在积极推进设立合资公司,已经向工商局办理相关企业设立前期手续。在物业效劳方面开展混改工作,寻找适宜的民营资本方,合资设立相关产业公司,目前正在加快完善物业公司设立方案,积极持续推进混改工作。待上述混改任务全部完成后,我公司市场化工程混改比例将接近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