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协提案审查工作报告 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闭幕后,提案审查委员会根据政协市区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和政协市区委员会提案审查方法的精神,对本次全会期间征集到的254件提案进行了审查。在确保提案者意见的根底上,对大多数提案在文字上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改;对一些篇幅较长的提案进行了适当的删改;把“文件型的案由统一改为“标题型的案由,使提案内容更加精炼、准确。对设立公交站点、开设儿童假期托班、搬迁江边钢材堆场、降低公交票价、加快滨江开发、治理小区养犬、开展社区养老、加快房改等28件提案中的类同提案归并为2023件,归并了18件提案。有26件提案因不属于本区工作范围不予立案。有1件提案区公安分局已在会议期间解决
2、。 经审查,共立案提案22023件,其中委员个人提案159件,占76.1%;委员联名或归并提案29件,占13.9%;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提案21件,占2023.0%。在立案的提案中,有关经济建设方面的有40件,占19.1%;有关城乡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有81件,占38.8%;有关科教文卫体方面的有48件,占23.0%;有关综合方面的有40件,占19.1%。 对立案的提案,提案审查委员会已确定43个主办单位,其中区委与其他部门9个,政府部门32个,有关企业2个。提案审查委员会已在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上提交有关承办单位办理。对不属于本区工作范围的未立案提案,已商请区外7个单位处理。 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后,提案审查委员会将转成提案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在区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对全会后提交的提案及时进行审查立案,并交有关单位办理。提案委员会将通过加强与各承办单位的联系和协作,协助承办单位做好与提案者的沟通和交流,组织好提案办理工作的视察、调研、宣传等工作,促进提案办理工作取得实效,使提案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开展中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