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业局关于涉农惠民工程资金自查报告林业局关于涉农惠民工程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县财政局安排部署,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资金使用方法规定,对xx年年至xx年年3月所有涉农惠民林业工程资金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对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涉农惠民工程根本情况 xx年年至xx年年3月,我局共涉及涉农惠民林业工程20个,中央、省、市共安排资金3640.96万元,其中重点林业生态工程补贴资金480万元、用于林业产业开展的经济林、速生林补贴资金142万元、用于森林资源保护补贴资金688.62万元、用于森林防火补贴资金124万元、林改补贴资金390.48万元、支持国有林场方面的补贴60万元、用于退耕还林补贴资金1
2、755.86万元。 二、涉农惠民工程资金落实情况 截止xx年年3月我局共支出涉农惠民林业工程资金3534.36万元,其中重点林业生态工程补贴430万元、林业产业开展补贴142万元、森林资源保护补贴6302万元、森林防火补贴124万元、林改补贴390.48万元、支持国有林场方面的补贴60万元、退耕还林补贴1755.86万元。 三、涉农惠民工程资金效益情况 xx年年至xx年年3月,中央、省、市安排我局涉农惠民林业工程资金3640.96万元,我局按照资金用途及时下拨到工程单位及农户,保证了各项林业生产又好又快开展,主要表现在: xx年年至xx年年太行山绿化示范工程完成人工造林10000亩,封山育林25000亩;xx年年至xx年年完成核桃干果经济林12500亩;xx年年至xx年年完成了31.77万亩国家生态公益林的管护;xx年年至xx年年完成了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支持国有林场完成危房改造620平方米,维修林道20公里;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面积34000亩。 四、存在问题 由于林业生产周期长,造林工程需要三年才能验收,导致少局部资金留在账面,形成当年结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