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非全日制用工报告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同意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自xx年2月15日起至xx年8月14日止。期限为6个月。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担任木工工作,负责甲方维修 的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到达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开工
2、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制定操作规程、工作标准和劳动平安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五条乙方每日工作4小时,每小时工资6.8元。 第六条甲方每月14日和30日以法定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第七条因乙方个人工作效率低导致延长工作时间属个人行为。 第八条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平安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标准;保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九条甲乙双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 第十条假设甲方情况出现变化,那么本协议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xx年2月15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