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行业国庆节平安检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开展观统领平安生产工作的全局,牢固树立平安开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办、国办关于切实做好202223年国庆节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我省平安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有关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规定,紧紧围绕202223年开展“平安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要求,以预防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中毒等“六大伤害事故为重点,依法依规做好平安生产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认真抓好建筑施工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为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经济平稳较快开展创造良好的平安生产环境。
2、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十X8226;一国庆节期间平安生产大检查活动,成立实施方案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室,办公室设在州安监站,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均应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分管平安生产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确保平安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顺利实施。 四、检查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 范围。全州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 (二) 内容 1.依法开展建筑平安执法行动。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1)未办理平安报监、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2)施工企业无施工资质证书、无平安生产许可证或超越资质范围施工的; (3)企业“三类人
3、员无平安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施工活动的。 2.认真开展建筑平安生产治理行动。重点治理以下行为。 (1)对施工现场垂直运输设备、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深基坑、临时用电、市政桥梁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不认真编制平安专项施工方案、不履行审批手续或不认真落实,以及应进行专家论证审查而不认真执行的; (2)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未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平安生产职责;特别是施工企业平安生产保证体系不健全、未建立平安生产责任制或不按规定建立专职平安管理机构、配备人员的; (3)施工现场生活、办公等临时设施选址不当或平安状况较差的;施工作业人员平安防护用品质量低劣的;其它平安隐患。 五、
4、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9月2023日前) 各县建设局,各施工、监理企业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建筑平安生产特点,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发动大会进行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9月11日至20日) 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要紧紧围绕重点,对本单位所有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认真开展平安生产自查自纠活动,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阶段(9月21日至25日) 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检查组,对本县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特别是要把平安生产管理薄弱、事故频发的企业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于抗拒平安执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指令等行为,降低平安生产条件的企业,将其平安生产条件降低情况上报我局。
5、我局将及时上报省厅,请求依法对其实施暂扣或撤消平安生产许可证的处分。 各县建设局和州属施工、监理企业的书面总结报告,请于9月25日前报州建设局平安监督站, :2191515。 第四阶段(9月26日至30日) 根据各县检查落实情况,州建设局将组织检查组,对重点县、重点工程、重点工程进行抽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要充分认清抓好“十X8226;一国庆节期间平安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相关机构专门抓,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将本方案及本单位的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一个施工
6、企业及施工现场,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实施 务必抓实抓好企业自查,推动落实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自查是最根底的环节,也是最重要的环节。各地要结合实际,对本行政区域内企业的平安生产自查工作,提出更明确、更具体的要求;要鼓励企业自查自纠,主动解决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建立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平安生产长效机制;要以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为契机,催促企业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平安监控制度,从根本上把握事故防范和平安生产工作的主动权。 (三)务必加大力度、讲求实效,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是现阶段平安生产工作最主要的任务,也是检验这次平安生产大检查是否切实有效的一条最直观、最现实的标准。全州建筑施工平安生产大检查和国庆节期间,全州建筑领域要力争杜绝特别重大事故,各县要力争杜绝重大事故。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从生产经营单位和基层做起,逐级负责、严密监控。 各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针对重点单位、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州建设局将依法对抽查中发现较大平安隐患的施工现场和有关责任单位进行处分。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