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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基层民政组织建设现状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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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基层民政组织建设现状调研报告 民政部门是各级政府社会保障和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重要职责,在保障民生,维护稳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民政工作直接面向基层群众,民政的各项任务、法规政策都要靠基层民政干部去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对民政对象的关心和温暖,也只有通过基层民政干部才能送到千家万户,因此,可以说民政工作的根基在基层,重心也在基层,但民政工作最薄弱的部位恰恰也在基层,这是长期困扰民政部门的一大难题。特别是近年来,民政工作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不断拓展,同时,随着乡镇规模的逐步扩大,乡镇效劳的民政对象日益增多,基层民政机构承担的工作任务日益艰巨,工作压力日

2、益增大,基层民政繁重的工作任务与现行机构、人员、标准化水平不相适应的矛盾十分突出,影响了各项民政政策在基层的落实,制约了全县民政事业的快速、健康开展。因此,在此次学习实践活动中,我对全县基层民政机构的工作现状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了一些开展建议。 一、乡镇民政机构现状 xx县12个乡镇均设有民政办,共有民政工作人员27名。姚村乡、幸福乡、东夏镇民政办只有1名工作人员。涛城镇民政办现有的3名工作人员均为聘用人员,没有正式编制。 全县27名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中专职从事民政工作的8人,占29.63%,以民政工作为主,兼有其他工作的19人,占70.37%;从事民政工作5年以下的16人(其中缺乏3年的有9人,

3、缺乏1年的有3人),占59.26%,6-2023年的6人,占22.22%,2023年以上的5人(其中有1人50岁以上,有3人是聘用的),占18.52%;有行政编制11人,占40.74%,有事业编制8人,占29.63%,聘用7人(含“三支一扶1人),占29.63%。 乡镇民政办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都比较简陋,其中有2个民政办无独立的办公室,与乡镇其他工作部门合用一间办公室。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作任务繁重,人员编制偏少。当前民政工作内容多,要求高,都是一些很具体、很细致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乡镇民政办处于民政工作的第一线,是民政工作的重心和根底,也是反映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前沿窗口和纽带,承

4、担了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双拥优抚、城乡医疗救助、城乡社区建设、民间组织管理、殡葬管理、慈善和社会救助等多达15项工作职能,其中很多工作如城乡低保等都需要进村入户调查,民政助理员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但目前我县平均每个乡镇只有2名工作人员,其中有3个乡镇只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与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二是兼职过多,分散工作精力。全县27名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中只有8名是专职从事民政工作,大局部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实际上兼有残联、就业效劳和社会保障、新农合、人免费、工会、妇联、包村驻点等乡镇其它工作。这样势必分散工作精力,造成基层民政工作无法做深做细、做实做

5、好,影响了各项民政政策在基层的落实。 三是管理体制不顺,人员更换频繁。目前乡镇民政助理员的编制、人事权都在所属乡镇,县民政局对其没有管理权,这样一方面导致民政助理员更换频繁,流动性大,稳定性差,给民政工作的连续性带来不利影响。如南丰镇、东夏镇民政办的所有工作人员从事民政工作的时间均缺乏2年,全县59.26%的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从事民政工作不满5年。而当前民政工作量大面广,工作内容不断拓展,必须有一定时间的工作积累,才有可能做到业务精通。另一方面乡镇安排其它工作,民政助理员不得不挤占时间从事民政以外的工作。致使民政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普遍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 四是办公条件落后,不能

6、满足工作需要。民政工作线多面广,如低保、五保供养、优抚等工作都建立了大量的档案资料,需有专门场所存放,而民政效劳对象上门来访办事为数众多,也需有单独的接待窗口,以免影响正常的工作。但目前我县12个民政办中,只有十字镇、毕桥镇民政办有单独的办公楼,其余的民政办都是仅有一间办公室,没有必要的档案室和接待室。涛城镇、飞里乡民政办没有独立的办公室,与乡镇其他工作部门合用一间办公室,给工作带来极大不便。 三、加强乡镇民政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理顺管理体制。设立乡镇民政所,理顺乡镇民政工作人员管理体制。民政所实行双重管理,以乡镇政府管理为主,业务受县民政局指导。民政所所长的任命和民政工作人员的调整事先征求

7、县民政局的意见。乡镇尽可能少安排民政工作人员兼任与民政无关的其他工作,使民政工作人员能一心一意地专职从事民政工作,更好地为广阔民政对象效劳。 2、标准机构建制。按照副科级建制设置乡镇民政所,为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在县委、县政府领导及市民政局的指导下,由组织部门牵头,乡镇党委政府、县民政局参与,按基层民政组织建设现状调研报告照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规定和程序任命民政所负责人。 3、落实机构编制。根据各乡镇所辖人口数,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配备民政助理员,建议3万人以下的乡镇定编不少于2-3人,3万人以上的乡镇定编不少于3-4人,均定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纳入县、乡两级财政预算。 4、改善办

8、公条件。将乡镇民政所工作经费纳入县、乡两级财政预算,由县、乡两级财政按照比例承担。各乡镇要为民政所提供符合规定标准的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5、加强队伍建设。乡镇民政所工作任务繁重、政策性强,要挑选文化程度较高、政策观念强、肯于吃苦奉献的干部职工从事民政工作。人员要相对稳定,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县民政局协助乡镇管好基层民政干部队伍,加大对乡镇民政干部的培训力度,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能力强、素质高、作风硬的基层民政干部队伍。 6、强化内部管理。要标准民政所工作人员的行为,建立和完善工作职能、岗位职责、办事程序、效劳承诺、档案管理等制度。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乡镇民政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民政经费使用、政务公开、依法办事和行风建设等情况进行定期督查,确保各项民政工作和民政政策落实到位。 第5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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