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制度范文大全 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为确保及时、准确、全面报送紧急重大情况和事件,确保播送电视平安播出,严防发生紧急、重大情况时间迟报、漏报等问题,现执行如下规定: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分管领导负责各分管部室的这项工作,建立快速反响机制,确保不出纰漏。 二、需报告的紧急情况、重大事件的范围 1、重大平安和交通事故。办公区域内发生火灾、失窃、遭破坏等治安事件;职工发生重大工伤事故;台属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2、播出的播送、电视节目出现导向问题及错播、漏播、中断播出或平安播出责任事故。 3、新闻从业人员出现重大失实报道或在编采过程中与有关单
2、位和个人发生的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事件。 4、涉及法律、金融、民族、宗教、教育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5、县委、县政府XX县区领导直接下达给各部室或个人关于工作方面的指示、批示。 6、其他应该向台领导报告的事宜。 三、报告机制 1 1、台任何职工接到报告或发生紧急情况和重大事件后,务必在第一时间逐层上报,各部室负责人上报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如与各部室负责人、主管领导联系不上,可直接报告给主要领导。 2、机关发生治安事件,要首先通知办公室负责人,由办公室负责人逐级上报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3、非工作时间发生重大紧急情况和事件,先报告当日行政值班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视情况作出安排并报主要领导。 4、向上级部门报告紧急重大情况和事故需经台长同意。 5、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紧急情况和重大事件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视情况扣发奖励性绩效并给予党政纪处分。 6、要根据上级领导指示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并及时按程序报告事态进展、处置措施和最终结果。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