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竣工初验申请报告 XX县区引洮配套工程建设工程部: 我单位江西共青城永达水利建筑承建的XX省引洮供水一期XX县区配套工程三标段,总面积:3398.81(XX县区管理局和北山管理所)。 合同开工日期:2023年4月2023日。竣工日期:2023年2023月31日实际开工日期:2023年5月2023日。竣工日期:2023年4月15日合同金额:11854364.52元实际完成金额:972202319.31元工程概况及实际完成情况: 一、本工程为XX省引洮供水一期XX县区配套工程一干渠延伸工程管理局办公楼,位于城关镇南坡湾村,地上五层,结构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物总高度: 17.1米。建筑
2、物长。 31.6米,宽: 15.1米。总建筑面积为2185.04。 二、本工程为XX省引洮供水一期XX县区配套工程北部输水工程管理所办公楼,位于贡井乡,地上三层,结构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物总高度: 9.9米。建筑物长。 31.5米,宽。7米。总建筑面积为72023。 我工程部已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的要求,完本钱工程地基与根底分部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建筑屋面分部工程、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任务。 附属工程: 管理局餐厅,结构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物长。 23.5米,宽: 6.5米,地下室长: 6.6米,宽: 6.5米,建筑总
3、面积,195.65。 管理局车库,结构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物长。 23.5米,宽: 6.5米,建筑面积为152.75。 管理局值班室,结构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物长: 8.8米,宽: 5.4米。建筑面积为47.52。 北山管理所锅炉房及餐厅,结构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物长: 16.9米,宽: 6.5米。建筑面积为12023.85。 我工程部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的要求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工程质量合格,具备验收交付使用条件。 验收条件检查结果: 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有关规定,本工程按设计要求已完成了工程施工任务,工程结构平安及使用功能均符合要求,已具
4、备工程竣工验收初验条件。余下个别细部收尾工作初验后由建设及监理单位提出整改要求,我工程部按照要求整改完毕后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建设及监理单位。 验收组织准备情况: 我工程部已编制完成XX省引洮供水一期XX县区配套工程三标段工程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报告(草稿),工程竣工验收初验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测单位参加,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工作。各参建单位验收结束后编制相应的工程质量评价报告,作为最终竣工验收的必须资料。 建议验收时间和地点: 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和相关部门相关要求,管理局三标段工程竣工初验工作建议拟定于2023年4月13日早上十点进行,验收地点位于XX县区引洮工程建设管理局。 综上所述XX省引洮供水一期XX县区配套工程三标段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初验条件,申请贵单位安排验收。 江西共青城永达水利建筑XX省引洮供水一期XX县区配套工程三标段工程部 2023年月日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