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农民收入分配结构的地区差异分析:在我国经济飞速开展的同时,收入差距也不断扩大,农民收入分配的地区差异也成为农村的关键问题之一。分析我国农村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不仅要从总量上进行,还要结合收入来源的结构。文章充分利用统计图表分析法与聚类分析法,分别从总量和结构上进行分类,结合经济事实,阐述了这四种分类结果的异同,从而证实了使用聚类法的必要性和对农民收入分配进行结构分析的重要性。最后得出将全国31个地区按其农民收入总量与结构状况分为六类的结论。关键词:农民收入;收入分配;聚类分析法;结构分析一、引言农业是国民经济的根底,只有农业得到了开展才能保障其他产业的开展。提高农民收入是开展农业的一个重要环
2、节,也是当前经济开展的重点任务。但是随着我们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普遍提高,不同地区尤其是东西部地区农民的收入差距也逐步扩大。因此,分析各地区之间农民收入的差异产生的原因,有助于我们缩小地区之间的不平衡,从而拉动农村居民稳步快速地进入小康生活,为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牢固的根底。要寻找差异的原因所在,不能仅局限于从人均纯收入的总量上来分析,还要剖析收入结构不同而产生的差异。我国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分为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局部。如何充分利用这四局部收入的结构关系对我国各地区农村居民收入状况进行分类,是本文的主要任务。二、实证分析(一)根本特征分析本文使用的是2022
3、年全国31个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由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局部组成(数据来源于2022年中国统计年鉴)。首先,我们将2022年我国各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分配状况展示如图1。据图1进行如下分类:北京、上海和浙江三省农民人均纯收入都超过6000元,分为第一类;天津、江苏、福建和广东农民收入总水平略低,在5000元左右,分为第二类;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收入水平明显偏低,在2000元左右,分为第四类,其余可分为第三类;称此分类结果为聚类一。其次,将2022年我国各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结构状况展示如图2。从图2可以看出,上海市的农民收入结构中,
4、工资性收入比重远远高于其他地区,占74.68%,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比重也属于各地区中较大的,只是家庭经营纯收入比重最小只有9.4%,比转移性收入所占比重还低一个百分点,比北京低将近15个百分点。如果结合绝对数值进行观察,就会发现,上海市农民的人均纯收入总量、转移性收入都高于其他地区,财产性收入仅次于北京市,但也平均高于其它地区两倍左右。可以说,上海市的农民收入状况,无论从总量上,还是从结构上来看,都应自成一类。再次,考虑到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纯收入是我国农民收入的主要组成局部,那么观察到北京、江苏、浙江、广东四个地区,工资性收入明显高于家庭经营纯收入,可分为第二类;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海
5、南、云南、新疆六个地区那么是以家庭经营纯收入为主的,分为第四类,其他为第三类;称此聚类结果为聚类二。以上是根据对数据的直接观察分析得到的结果,然而同一类的城市之间的真实距离是不是足够小呢?非同类城市之间的真实距离是不是足够大呢?这就要靠聚类分析法对其进行更准确的判断。(二)聚类分析在进行聚类分析的过程中,会面临各种距离计算方法的选择,和最终类别数目确实定。这两者是影响分类结果的关键因素。按照不同的变量对样本进行聚类时,不同的方法也会有相差悬殊的结果,所以要经过屡次的实验与比较,结合经济意义的分析,选择最符合经济事实的分类方式。首先,只按照人均纯收入一个指标进行聚类分析,即从总量上来反映各地区之
6、间农民收入状况的差异。这通常是许多研究者使用的方法。在SPSS13.0的分析过程中发现最正确分类方式是使用ward分类法,将31个地区分为4类。结果是:第一类:上海、浙江、北京;第二类:广东、福建、江苏、天津;第三类:山东、辽宁、河北、山西、河南、重庆、四川、内蒙古、海南、江西、湖南、湖北、吉林、黑龙江;第四类:青海、甘肃、西藏、陕西、云南、贵州、宁夏、新疆、广西、安徽;称此聚类结果为聚类三。可见,仅按照人均纯收入一个指标的ward聚类结果,与聚类一十分相似。说明这两种分类方法都只利用了数据呈现出来的最显著的特征,还有些特征是仅凭直观挖掘不出的。所以在聚类分析中只使用一个指标不能发挥聚类分析法
7、的优势,不利于剖析研究现象的本质规律。其次,从分析各地区农民收入的结构性差异的角度,使用人均纯收入、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五个指标,共同进行聚类分析。比较试验结果,仍然选择了ward分类方法,将31个地区分为6类,结果是:第一类:上海;第二类:北京;第三类:广东、福建、江苏、天津、浙江;第四类:山东、辽宁、河北、内蒙古、海南、吉林、黑龙江、新疆;第五类:山西、河南、重庆、四川、江西、湖南、湖北、广西、安徽;第六类:青海、甘肃、西藏、陕西、云南、贵州、宁夏。称此聚类结果为聚类四。(三)聚类结果比照分析通过以上四种方法的分类,我们得到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四组分类结果
8、,其中,最后一种聚类结果最为理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上海单独作为第一类。上海市的农民收入状况正如上文分析所示,人均纯收入总量总高,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的水平和比重均较大,但家庭经营纯收入水平和比重最小。2、第三类中,广东、福建、江苏、天津、浙江五个地区,人均纯收入总量处于中上等水平,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纯收入相对其他地区也比较高,且前者所占比重多于后者。这些地区都是属于地理位置十分优越的沿海经济区,而且工业农业经济都比较兴旺,自然经济环境及交通运输状况良好,但是这些地区的人均纯收入总量,财产收入比重和转移收入比重,远低于作为政治中心和经济枢纽的首都北京。这也是将北京划为
9、高于这五个地区的第二类的原因之一。3、前三类与后三类的本质区别在于家庭经营纯收入与工资性收入的比例不同。前三类工资性收入比重超过了家庭经营纯收入,而后三类恰好相反。这也反映了沿海经济兴旺地区的乡镇企业快速崛起,农民外出务工者居多,它们从集体中获得的工资,从企业经营中获得的收入多于他们的农业收入。而经济欠兴旺地区城市化水平不高,劳动力流动性差,其家庭经营纯收入的比重较大。4、第四类和第五类地区的人均纯收入总量均处于中等水平,但前者财产性收入比重和转移性收入比重远远大于后者。说明相对两类地区而言,第五类地区更需要完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加大财政投入的力度。5、将新疆归入中等收入区,而非西部低收入区。
10、这一判别结果与一般依据经济开展水平分类的结果差异明显。这是因为新疆的家庭经营纯收入为2140.76元,远远高于其他西部地区,与第四类的其他七个中等经济水平地区的平均值2248.34元最接近,而且这七个地区的农民收入都是以家庭经营纯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但是,新疆的人均纯收入总水平为2482.15元,远低于该类中的其它七个地区,应属于低收入区。另外,第六类中的七个西部低收入区也均以家庭经营纯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又考虑到地域特点,所以需要对新疆进行调整,将其归入第六类。6、广西和安徽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总量都比较低,在2500左右,比全国平均水平低40%,比同类其余七个地区的平均水平低20%。但是由于这
11、两个地区的转移性收入少,说明它们虽然经济欠兴旺,但并没有比其他地区更依赖政府补贴与财政支持。另一方面,这两个地区的财产性收入比重都很低,这是山西、河南、重庆、四川、江西、湖南、湖北这些地区的共同特点。所以将这两个地区划入第五类是合理的。7、第六类中的七个地区,以及上文已作调整的新疆,均属于西部经济欠兴旺地区,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最低的八个地区。工资性收入水平很低,以家庭经营纯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其转移性收入的平均比重为5.8%,比全国各地区转移性收入的平均比重高1个百分比。可见这些地区是政府重点扶持的对象。三、总结本文通过统计图表法,聚类分析法,分别从农民收入总量和结构两个角度进行交叉分析,
12、得到四组聚类结果。经过对此结果深入细致的剖析,得到以下几点结论:分析我国农民收入分配的地区差异性,可以将全国31个地区分为六类,分别是:收入水平高,家庭经营纯收入少的地区;收入水平高,结构合理化的地区;财政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少的高收入区;以家庭经营纯收入为主的中等收入区;以家庭经营纯收入为主的低收入区;政府扶持性低收入区。我国农民收入分配依据人均纯收入总量和结构状况分为六个层次。与国务院开展研究中心2022年提出的“四大板块八大经济区方案有所区别。这说明,分析农民收入分配的地区差距,要与经济开展总体水平相比照,才能发现收入分配自身的区域性特点,从而能针对每个地区制定积极的开展规划。对我国农民收入
13、分配的地区状况进行分类,不是仅凭人均纯收入的简单分类。要考虑地区间的结构差异。总量水平相当的地区,可能在结构上存在很大的差距,比方北京和上海。属于非同类的地区之间的差距,也不仅是因为总量不同,也可能是由于结构的不同,比方北京和广东、福建、江苏、天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虽然在人均纯收入中的比重较小,但分析其地区间的差异,是对我国农民收入分配的地区状况进行分类的重要因素。而且增加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调节其在各地区间的分配比例是我们制定开展规划的重点所在。参考文献:1、蔡昉.农村开展与增加农民收入M.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22.2、孔泾源.中国居民收入分配理论与政策M.中国方案出版社,2022.3、张建杰.农民收入结构变动:成因及合理性M.中国农业出版社,2022.4、王放.河南省农民收入差异趋势分析J.河南农业科学,2022(6).5、宋伟玲.对全国各地区农民收入的计量经济学分析J.技术经济,2022(6).(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