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认真做好防汛准备工作报告 各县(市)、区防指: 为全力做好今年的各项防汛准备工作,确保度汛平安,按照国家防总、省防指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于做好各项防汛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防汛认识,树立以人为本、以防为主的防汛主导思想。 我市经过多年的努力,整体防洪减灾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但病险工程仍然较多,非工程防御措施方面仍有急需完善和加强的环节,难以适应防大汛、抢大险的要求。对此,各级、各部门必须引起足够重视,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平安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水患意识,从实际出发,扎扎实实落实各项防汛备汛措施,确保度汛平安。 二、进一步
2、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度。 各县(市)、区要根据各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人员及领导班子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充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加强行业工作的组织协调。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家防总印发的各级地方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职责,抓紧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防汛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贯穿到防汛准备、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的全过程。严格执行国家防总及省防指制定的防汛抗旱责任追究暂行方法。要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分级、分部门责任制,对每一处工程的责任人和专职看护人员都要逐一明确到位,特别是小型病险水库。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将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时公布
3、,以利监督,并加强检查和督导。 三、进一步加大工程治理建设力度。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合理安排水毁工程修复,抓紧进行度汛应急工程和小型病险水库加固、险工险段、病险涵闸的加固处理,争取汛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对投资巨大,一时难以解决并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的小型水库,要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理措施。对确需跨汛施工的,必须明确度汛施工方案和抢险预案,落实相关责任人,统筹组织,在保证施工平安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 对河道、湖泊行洪通道进行排查,对阻水障碍,依据防洪法,按照谁设障、谁去除的原那么,限期去除。 四、加强防汛抢险根底性工作。 要认真总结近几年抗洪抢险的经验教训
4、,按照与经济社会状况、防汛实际和工程现状相结合的原那么,结合洪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抓紧修订、完善工程洪水调度方案、应急抢险预案、城市防洪预案,并加强宣传,明确职责,确保防汛抢险工作有序高效进行。要进一步加强防汛物资储藏管理工作,及时按照防汛物资储藏定额要求,做好防汛物资的补充和更新,并抓好群众号料落实。要抓好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和落实,突出专业队伍建设,加强设备配备,搞好技术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防汛抢险实战能力。同时应加强与当地驻军的联系,搞好军民联防。 各县(市)、区防办务于5月12日前将防汛物资准备表、防汛队伍落实情况表报市防办(见附件)。各大、中型水库的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要按照国家防总下发的水
5、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大纲和各水库的实际情况,重新进行修订,修订完善后的预案务于5月2023日前一式三份报市防办。 五、全面组织开展防汛大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采取自查和抽查等多种方式,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抓紧组织力量对防汛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确保每一个工程、每一个环节不出纰漏。特别是对通讯预警设施、群众平安转移方案等要进行严格检查,并对所有泄洪、行洪启闭设施试运行,保证正常运转。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落实责任,及早采取措施。 六、加强防办自身建设,提高防汛工作信息化水平。 各级防办承担着防汛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各级防办要按照国家防总要求和省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防办自身建设,按照国家防总及省防指的要求,县(市)、区必须将防办设为常设办事机构,加强人员配备和机构建设。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各县(市)、区防办要适应社会经济开展需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积极应用新技术,整合各类软硬件资源,提高防汛指挥决策系统的现代化水平。重视现有防汛通信设施、雨水情遥测等系统的检查、管理和维护工作,保证汛情测得准、报得快,尤其是雨水情遥测系统要有专人负责,各遥测站要安排专人维护,确保雨、水情信息全面畅通。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强化现代化建设和内部管理,增强自身素质,提高业务水平,为各级政府当好参谋助手。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