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执法情况自查报告 依照省交通关于标准行政执法行为优化开展环境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冀交政法2023397号)的文件精神,我站认真开展了行政执法自查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处分裁量落实情况,我站严格执行省厅印发的自由裁量权标准和适用规那么,不存在随意处分、滥施处分等问题。 (二)行政执法过程中不存在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问题;查处的违法案件均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执行,不存在徇私舞弊的情况。 (三)制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我站结合工作具体情况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凡重大执法案件要做到挂牌公示督办,对违法行为情况、督办
2、要点及时限都有明确公示要求。对于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因成心或过失造成的认定事实错误、使用法律法规不当、违反法定程序或其他执法错误造成的不良后果和影响,均需依法纠正,给予处理。 (四)制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机制。我站严格落实省厅制定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了投诉举报 ,确保及时受理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投诉;制定了投诉举报登记台账制度,实行专人受理、回复,主管领导限时办结,确保投诉举报可以得到及时处理,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同时我们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了信息不延误,各类事件均能够得到有效处理。 (五)标准执法行为,做到标准、公正执法。我站严格按照按照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授权和相关规定,严格依法标准行政处分行为,不存在监管缺失、选择性执法等问题。通过此次行政执法自查活动,我站积极查找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缺乏,完善了行政执法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了长效机制,增强了监督手段,强化了对执法队伍的管理,提高了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为保障我县道路运输市场平安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