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年养老机构行业监管专项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落实XXX市养老服务条例和XXX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办法要求,保护养老机构老年人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全力消除养老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推动养老机构行业监管能力提升,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养老机构安全工作和质量建设的系列部署,聚焦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疫情防控、房屋安全、医疗活动、防诈骗等重点领域,按照“属地负责、行业监管、分级分类、分工配合”的原则,深入排查整治养老机构安全风险隐患,着力解决影响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老年人生命健康的突出问题,为老年人提供安
2、心、舒心的养老机构生活环境,促进老年人健康长寿、安享幸福晚年。二、主要任务落实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制度,强化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全力消除养老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推动各级监管能力提升。今年年底前,重点推进“1”(安全大检查)+“6”(六个专项行动)的工作任务。具体如下:(一)关于养老机构安全大检查7月份开始,各区民政局联合消防救援、市场监管、住建、公安等部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服务安全、自然灾害防范、燃气使用安全、疫情常态化防控等领域为重点,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同时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市民政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抽查。在7月份开展安全大检查
3、的基础上,结合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10月份再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二)关于六个专项行动1.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落实党中央部署,联合政法委、公安、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等部门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工作。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宣传热潮。对养老服务机构和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全面开展排查及回头看,系统排摸养老诈骗风险隐患,完善风险管控名单,做到底数清、数据准;对纳入风险管控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依法分级分类处置。8月底前完成。2.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针对养老服务设施自建房的结构安全性、建设合法合规性、经营
4、安全性,依法依规开展全方位排查整治。通过开展“百日行动”集中攻坚整治,及时消除本市养老服务设施中自建房重大安全风险隐患。9月底前完成。3.内设医疗机构和非法诊疗活动检查整治专项行动。各区民政部门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对养老服务机构内的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活动的,重点检查医护人员依法规范执业、内设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传染病防治等情况。对没有内设医疗机构的,重点开展非法诊疗活动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养老机构开展整改。对于重大问题及风险隐患,依法依规予以处置。11月底前完成。4.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专项行动。会同消防救援部门开展。完善XXX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5、评分细则,组织对养老机构开展评估检查,创建一批消防安全行业标杆示范单位,并上报民政部。建立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与日常监测、等级评定、信用监管等结果挂钩及淘汰机制,促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11月底前完成。5.养老机构规范服务安全专项行动。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围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管理的“九防”(即预防和处置噎食、压疮、坠床、烫伤、跌倒、走失、他伤和自伤、食品药品误食、文体活动意外等9种服务风险),以及束缚带规范使用情况,检查养老机构相关预防和处置措施落实情况。对达不到基本规范要求的养老机构,督促其整改。11月底前完成。6.养老机构智能监管专项行动。积极运用智能
6、化设备,弥补养老机构监管短板。各区于11月底前,组织在所有养老机构出入口全面安装视频监控、门磁等设备,并将监控信息接入城运中心或区民政局,实现违规行为和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报警。鼓励各区将养老机构视频监控、数字哨兵、场所码、电弧报警、食品追溯等数据以及各部门监督检查数据接入市、区监管平台,提升监管效能。三、工作要求(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区民政局要深刻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把养老机构行业监管专项行动纳入下半年工作重点,结合本区实际细化方案推进落实。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决守牢养老机构防风险、保安全的底线。(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民政
7、局要成立养老机构行业监管专项行动工作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相关科室部门负责同志作为成员,必要时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加强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和工作联络。专项行动各阶段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教育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三)统筹协调推进。各区民政局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统筹推进“1+6”专项行动。结合任务内容,分阶段压茬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加强部门协调和计划协同,需进入机构实地检查的尽可能统筹安排,实现进一次门、办多件事,提高工作效率。(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区指定一名联络员,做好日常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等工作。每月向市民政局报送工作情况,做到有总结、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专项行动整体情况11月底前报市民政局。相关工作部署、进展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困难问题、意见建议等情况,可结合工作实际形成工作信息及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