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录中文摘要1英文摘要1一、助残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2(一)我国助残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2(二)我国助残社会组织服务方式及内容2二、助残社会组织发展的现实困境及原因分析3(一)管理体制阻碍助残社会组织的职能发挥3(二)制度环境不健全阻碍助残社会组织顺利提供服务5(三)自身能力欠缺影响助残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5(四)布局结构不平衡影响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7三、助残社会组织发展路径思考7(一)构建政府与助残社会组织的良性合作环境7(二)突破体制困境,改革助残社会组织管理体制8(三)增强助残社会组织自身能力,提高服务质量9(四)调整布局结构,提高社会组织服务供给能力10四、总结11参考文献
2、12中文摘要摘要:残障人群属于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为他们提供服务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应当予以足够的重视。由于残障人士自身需求具有特殊性,使得助残活动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面临很大的挑战,需要寻求更多的社会力量。建立助残社会组织,是开展助残活动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对政府助残工作的有益补充。然而目前我国的助残社会组织在发展方面遇到了许多现实的困境,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剖析助残社会组织面临困境的原因,并且寻求助残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的方式及路径,进而推动助残工作的开展,并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奠定基础。关键词:助残社会组织;发展;路径英文摘要 Title: Development path analysis
3、 of social organization Handicap Abstract: Disabled people belonging to vulnerable groups in society, to provide services related to social harmony and stability for them, should be sufficient attention. However, due to the special nature of the needs of people with disabilities themselves, making a
4、ssistive activities facing great challenges in the provision of services, capital, technology, management, hence the need to seek more social power. Establish disabled community organizations, is to carry out basic work activities was also a useful complement to the work of the government disabled.
5、However, Chinas current social organization Handicap encountered in the development of a number of practical difficulties, in this case, you need to analyze the reasons for the reality of the plight of the disabled in society organizations, and to seek ways and paths disabled social organization for
6、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us promoting the disabled work for the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society and lay the foundation.Keywords: disabled community organizational; development;path 一、 助残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随着社会组织在社会生活中不断发挥作用,社会组织的意义逐渐被人们所认识,在这样的环境下,助残社会组织在我国也开始逐渐成长,虽然我国助残社会组织起步较晚,但是发展迅速,无论是数量还是服务的质量都发展很快,
7、但是也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问题,为了更加深入的剖析助残社会组织发展的困境,首先要对助残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一) 我国助残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根据民政部在“中国社会组织论坛”上公布过的一组数据表明,已经在民政部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超过38.69万个,其中社会团体21.16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7.39万个,基金会1340个。并且仍以每年10%-15%的速度在发展。 孙伟林. 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中国社会组织论坛主旨发言J. 社团管理研究, 2009, (1): 6-8改革开放已经走过了30年,中国社会组织正一步步发展壮大,实力不断增强,作用影响日益显现,已成为
8、中国社会建设的主要力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在助残方面,民政部合法登记的1597个全国性社会组织中,共有15个基金会明确设立了30个常态化的助残惠残项目。包括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设立的9个常态化项目,和其他基金会设立的21个项目。中国助残社会组织的规模、种类、数量都在迅速增长,服务社会的力量也在不断增强。然而,在总体发展迅速的态势下也存在着一定的分布不合理的状况。从助残社会组织总体规模来看,省域分布非常不均衡,数量最多的五个省份分别是山东、江苏、四川、浙江和广东。数量最少的五个省份分别是天津、宁夏、青海、海南和西藏。 李国武. 社会组织的省域分布研究J. 社团管理研究, 2011, (
9、8): 37-40目前助残社会组织在省域分布上呈现出东部地区数量较多且分布密集的特点,而西部地区往往分布较少。由此可见,目前少数省份掌握着较大部分的助残社会组织资源,多数省份助残社会组织发展缓慢力量薄弱。(二)我国助残社会组织服务方式及内容助残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方式主要分为独立提供的服务方式和政府购买的服务方式两种类型。目前,我国助残社会组织这两种服务方式都存在,并且都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具有很好的前景,可以简化政府职能,同时也为助残社会组织提供了提供了一个发展的平台。我国的助残社会组织服务的具体内容涉及到残疾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残疾人康复治疗、参加就业、享受教育,甚至还
10、涉及到文体、维权等诸多领域。例如,为听力障碍或肢体残疾的儿童,提供障碍恢复训练、心理健康辅导等一系列服务的的特殊儿童训练中心;为残疾人提供家政服务、家庭护理、事务咨询等服务的助残服务社;培训残疾人学会保健按摩、中西面点、美容师、广告设计等职业技能的残疾人培训中心等等。二、 助残社会组织发展的现实困境及原因分析由于我国的残社会组织起步较晚,可借鉴的经验较少,因此在发展的道路上遇到困境是不可避免的。然而造成我国助残社会组织发展困境的原因并不仅仅是单方面的,而是多种原因造成的,是管理体制、法律制度、自身条件等一系列原因导致的。因而要多角度剖析更深层次的原因,从而帮助助残工作的开展。(一)管理体制阻碍
11、助残社会组织的职能发挥1、“双重管制”阻碍助残社会组织的发展目前我国对社会组织实行的是“双重”管理的体制,即民政部门和主管单位共同参与管理。其中,民政部门负责登记和年检,主管单位负责社会组织日常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高海虹, 王彩云. 政府购买视角下的社会组织发展路径思考J. 理论导刊, 2012, (8): 39-41这就意味着一个合法的助残社会组织,即要在民政部门进行相关登记依法成立,而且还需要在日常活动运行中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做到依法管理依法运行。以助残社会组织为例,一个助残社会组织想要合法的运行发展,首先必须要在民政部门进行相关的注册登记,成立之后还要在日常活动中接受残联的监
12、督管理。虽然这种“双重”管理的体制能够对助残社会组织进行严格管理,从注册登记开始就严控“门槛”防止不合规范的助残社会组织成立,而且还便于政府相关部门对助残社会组织运行方向进行控制。但是这种管理体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方面严格的注册登记管理限制了助残社会组织的发展空间,很多开始萌芽的助残社会组织因为无法取得合法的资格而无法发展壮大;而严格的运行监管,实际上使助残社会组织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无法独立自主的开展活动,影响其自主监管、创新发展以及灵活的根据现实状况作出决定的能力。同时,双重管制容易造成“政出多门”甚至相反的决定,使得受双重管理的助残社会组织无法适从。而且,这种管理体制
13、看似严格有序,实际上在操作时却存在权责不一、管理不畅的问题,民政部门在管理过程中只负责对助残社会组织进行日常的登记、变更和年检等工作,由于不涉及助残社会组织运行过程的管理因而很难做到有效的规划和管理,而业务主管单位虽然有较大的管理权力,但是缺乏相应的责权要求,难以充分发挥其指导管理的职能。这种“权责不一”的现象使得助残社会组织的运行管理实际上处于混乱不畅的状态,既无法发挥政府的职能又无法为助残社会组织的发展开阔平台。另一方面,“双重”管理的体制也影响了助残社会组织服务的提供,民政部门与业务主管单位职责不同、管理权限不同,因此对助残社会组织提供的服务有不同的判断标准,对助残社会组织服务的内容和范
14、围界定不一,这种情况下很容易使助残社会组织服务目标不明确,服务方式僵化,这种双重标准也会束缚助残社会组织职能的延伸。2、政府管制过多,造成管理僵化由于我国助残社会组织刚刚起步,一方面受到政府较多的管制,另一方面自身力量不足因而对政府依赖严重,这样虽然有利于助残社会组织尽快步入正轨,在还未形成一套成熟的管理体系时能够有所依持,但是,也必须要看到,由于政府过多且不畅的管理,使得助残社会组织的服务脱离实际的需求,形成僵化的体制,无法灵活多样的开展服务活动。而且政府过多的管制也意味着市场机制无法充分有效的在助残社会组织中发挥作用。由于助残社会组织服务的对象是特殊群体,因而要求助残社会组织提供更有效率、
15、更加人性化的服务,这就需要引入市场机制中的管理机制、服务机制、竞争机制,但是目前我国政府为了严格监管社会组织,往往限制了市场机制的发挥,形成了僵化的管理体制。3、助残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界限不清,缺乏独立性现阶段,我国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十分紧密,社会组织发展的方方面面都受到政府的影响。目前发展的规模较大的助残社会组织,无论是公办背景还是民办背景,几乎都是依赖于政府或残联定向委托或者购买招标,很少受到社会力量的影响。鉴于这种环境背景,助残社会组织的发展状况,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与政府和残联的关系,或者说助残社会组织的发展前景取决于其能获得的政府的支持力度。这种情况造成了助残社会组织与政府的界限不清,很难定义助残社会组织的性质,很多普通民众甚至认为助残社会组织是政府的分支机构。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并不是单一的,首先,一部分职权部门受到传统的官僚思想的影响,习惯大包大揽,多方面介入助残社会组织的管理,而且会对助残社会组织不信任,多加干预和控制却很少支持和引导。因此,很多助残社会组织为了更好的发展,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