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利专项资金自查报告最新 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有关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布置,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2023年度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及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11月下旬,我局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办规计函2023202354号)及省厅相关文件要求,迅速贯彻落实,布置自查工作。由局长亲自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局办公室(财务)、规划与建设管理科等科室组成自查工作组,对我县2023年以来中央资金补助工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自查自纠。从自查情况来看,各中央资金补助工程,立
2、项批复文件齐全,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并严格执行了专户、专账、专人管理,使用合理标准,资金拨付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符合各专项工程资金管理方法的规定。 二、自查结果 1.中央资金下达情况 2023-2023年期间,共计下达XX县区中央财政补助工程37批次,补助资金总额4835万元,涉及农村饮水平安工程、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水电站更新改造、应急度汛、防汛补助等工程,有力的支持了我县水利建设,对改善水利根底设施,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开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中央水利资金下达后,由县财政局按年度预算、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情况,通过规定程序将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工程建设专户,
3、不存在滞留、侵占挪用和套取中央水利资金问题。 2.中央水利资金完成情况 2023年前下达建设工程已全部建设完成,并及时组织相关验收工作,农村饮用水工程已全部验收,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阶段性验收结束,其他如节水改造、农田水利、农村水电站、渔业及应急度汛等防汛补助工程也已完成。 2023年及以后下达中央补助工程。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工程山塘整治重点县已完工,应急度汛、防汛岁修工程也完成竣工验收,其中中央财政补助的水文监测系统改造工程完成方案编制,地质勘探、工程选址、土地预审,2023年9月1日正式开工,目前已完成中央投资89万元,完成工程总投资232万元。另外还有2023年中央财政小
4、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已全部开工建设,上级主管部门要求2023年6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年内可完成下达的中央财政投资方案。 各工程投资方案下达后,建设单位全力组织工程实施,均能按规定完成投资,不存在资金下达后执行进度缓慢或工程局部(或者全部)完成后尚有较多结余资金无法使用等问题。 3.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使用均按合同规定执行,工程款支付及时,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资金管理方法规定,不存在滞留、侵占、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和套取水利建设资金等问题。 4.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为管理好中央资金,XX县区不断完善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机制,各中央资金补助工程严格实行了工程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工程招投标制及合同制管理,各
5、工程法人建立了比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以及各专项工程资金管理方法等规定,依法设立会计账簿,配备财务人员,进行独立核算。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实行了三专,即实行专户管理、专账管理、专人管理。 列入根本建设预算的工程,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后,申请资金拨付前,需将工程立项和预算批复、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报送财政局、水利局备案。工程建设进度款按工程的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进度等情况拨付补助资金。完工结算按县审计局出具的审计结果及合同约定进行支付。建设资金拨付采用封闭式管理,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填报XX县区财政支农工程资金预拨申请单,并附送经监理工程师核定的工程进度相关材料。经工程所在乡
6、镇、街道及水利局签署意见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经县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拨付至至施工单位根本账户。 在历次中央资金使用的稽查和专项检查中,对我县中央资金管理还是比较认可的,资金使用管理不存在突出的问题。 三、整改方案 自查自纠中,未发现水利专项资金使用存在截留、挪用、移用、贪污侵占等资金使用管理突出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细化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按程序使用的原那么,从制度和源头上保证资金平安。坚持定期开展的水利资金专项检查,对一些重点工程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水利建设工程实施全程跟踪审计。 (二)优化工程管理。目前,我县已
7、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水利开展改革文件文件精神,组建了XX县区水利开展,按照集中法人的模式进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下一步重点做好公司人员、机构的选配和优化,力争组建一支专业、精干的工程管理队伍。 (三)建议中央资金加大对基层防汛预警系统维护管理、水利工程维护保养,特别是农村饮水平安工程建设、农村饮水提升改造等农村水利工程的维护养护以及水利行业能力和基层水利效劳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确保水利事业长足健康开展。 水利专项资金自查报告最新 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3)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区、县水务局相关业
8、务部门会同财务人员,对全市2023年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从资金申报、工程批复实施、工程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根本情况 2023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市水利专项资金452023.39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全部下达。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23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798.39万元,重点用于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三是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计xx0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抗旱。省级特大防汛经费550万元重点
9、用于我市2023年6.30洪灾水库抢险救灾、乡镇防汛、水文测报、河道工程修复及防汛应急抢险物质购置等。四是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重点用于市本级XX县区堤防水毁工程修复。 我市工程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了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方法,实施主体主要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及相关供水单位,区水务、财政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并由市、区、县水务部门逐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二、工程建设与管理 (一)工程申报和审批。 2023年我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工程申报和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资金建设指南进行报批。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工程按照水利部办
10、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工程建设指南的通知(办财务(2023)2xx号)、省财政厅XX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方法(川财综(2023)56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338号)等文件精神,水务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了2023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工程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区、县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进行了批复。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工程根据XX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县级
11、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水函202342号)文件精神,由区、县水务局编制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局联合进行上报,市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查,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三是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工程,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川财农(2023)31号)及XX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遂财农(2023)32号)文件精神,对区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省级特大防汛经费工程,按财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方法,对水务和财政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二)工程资金使用管理。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工程
12、资金的使用管理方法执行,由水务、财政共同监管,无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侵占浪费等行为。涉及到的防汛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XX县区主要做法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县财务局、水务局出台的XX县区2023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方法(蓬财农(2023)19号)加强资金管理。成立由财会人员、村组干部、工程质量监督人员、村级水务管理员、社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实行集体审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县财政、审计部门和工程主管单位,对资金的使用随时进行检
13、查、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工程的顺利实施和方案任务的完成。同时在工程实施的全过程中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农户自筹资金由工程乡镇和村社按照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组织筹集,对资金收取数量、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严格按照方案投入建设。 通过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公示公告等有效监管方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做到资金到工程、管理到工程、核算到工程。以资金投入控制工程规模,按工程管理资金,推行各村委会统一核算、统一报帐、统一支付的管理模式,强化对工程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政策落实和资
14、金使用中出现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查。 (三)工程实施。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在工程实施上严格按照经合规性审查并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工程实施严格执行了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实施中没有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除中央财政安排的市本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完成28.31%,其他工程实施全部完成。 (四)工程验收。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工程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并与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除XX县区的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工程正进行市级验收中,全市其他工程验收全部完成。 (五)工程主要成效。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工程实施后,一是从
15、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我市273处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的38处渠系建筑物、农村塘坝池窖98处得到了有效整治,配套改造长度54.12km;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工程使我市36座水库、6处堤防、2座水闸、2座泵站得到了及时维护,确保了国有水利工程的运行平安;三是中央特大抗旱及防汛资金补充购置了防汛物质,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4处、完成水毁工程修复xx5处、防汛通信设施修复90处、抗旱设备购置3(台/套)。通过工程实施一是对旱区的水源工程进行了及时修缮,增加了工程蓄水,增强了抗旱能力;二是对我市6.30洪灾水毁工程及时修复,确保了工程平安。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工程工程在实施中进度较缓,主要是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程建成后管理还需加强,落实专人定期清理渠道淤塞,保证工程良性运行。局部工程无标识、标牌和编码,需进一步完善。尽快完成工程扫尾工作。 (二)整改情况及相关措施。 根据省、市检查、验收时提出的相关意见,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建议。 由于我市水利工程数量众多,所需的维修养护投入较大,地方财力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