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春节前对涉氨制冷企业督查检查的情况报告 各安监所(分局): 为切实强化对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整治的跟踪监督,确保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整治到位,根据关于印发xx市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安委(2023)5号)文件要求,我局综合科在1月30日、2月2日以“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涉氨制冷企业进行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内容 本次督查检查了大荆镇、虹桥镇、清江镇、乐成街道辖区共7家在册涉氨制冷企业,重点检查了平安生产规章制度、规程制定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制冷操作工专业培训考核情况;平安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新建企业平安条件审查或备案情况;应急救援预
2、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等。 二、存在问题 (一)浙江英博雁荡山啤酒,地址:大荆镇,存在问题:制冷工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 (二)xx市大荆五丰制冰厂,地址:xx市大荆镇中街村工业区,存在问题: 1、电工蔡雨良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 2、事故隐患排查有检查记录,但无整改复查记录,表格设置不标准; 3、对制冷系统和主要设备的维护保养未做记录(外包)。 (三)xx市隆达茂冷冻,地址:乐成街道潘家垟村,存在问题: 1、制冷工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 2、对制冷系统和主要设备的维护保养未做记录(外包); 3、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检查内容没有涉及涉氨制冷平安方面,针对性不强。 (
3、四)xx市水产供销公司冷冻厂,地址:清江镇东山村,存在问题: 1、制冷工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 2、对制冷系统和主要设备的维护保养未做记录(外包)。 (五)xx市海三丰水产,地址:虹桥蒲岐双屿,操作问题: 1、制冷工、电工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 2、2023年未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液氨泄漏等事故应急演练; 3、对制冷系统和主要设备的维护保养未做记录(外包); 4、未建立平安生产责任制,明确规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关部门等的平安生产职责; 5、未建立平安教育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用电平安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等; 6、未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单位开展隐患
4、排查治理。 (六)温州海美鲜集团,地址:虹桥蒲岐双屿,存在问题:制冷工、电工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 (七)浙江浙南水产,地址:虹桥蒲岐特色工业园区,存在问题: 1、制冷工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 2、对制冷系统和主要设备的维护保养未做记录(外包)。 三、建议整改措施 1、制冷工、电工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的,建议登陆温州平安生产网点击xx市平安生产技术效劳中心平安培训网上报名系统选择相关工种报名考核。并取得相应证书,确保持证上岗。 2、外包制冷系统和主要设备的维护保养未做记录的,建议企业首先核实外包单位相关资质,复印资质证件建档,并和外包单位签订平安管理协议,对每次的维护保养做好相应记录。 3、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不标准,不到位的,建议企业使用涉氨制冷企业自查自改表开展隐患排查。 四、工作要求 通过本次督查检查,发现涉氨制冷企业对制冷工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这条规定还不了解,组织开展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针对性不强,所使用的检查表不标准,对外包的制冷系统和主要设备的维护保养记录不重视。各相关镇街安监所(分局)要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组织人员进行执法检查,催促企业落实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市局综合安监科。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