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开展现状的调研报告 土地是农业开展最根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根本的生活保障。改革开放以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村土地的经营权从所有权中别离出来,曾极大地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开展,但随之也产生了一些矛盾与问题,近年来显得尤为突出。随着农村改革开展的快速推进,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根底上,以市场为导向,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那么,鼓励土地合理流转,是整合农业生产要素、促进农业产业化开展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农业专业化、规模化经营的现实选择,将有力推动我县农业产业化开展和城镇化建设进程。 一、我县土地流转根本概况。 我县有农业人口31.87万人,劳动力16.73万个,耕地总资
2、源58.45万亩,二轮延包时,全县农户共承包土地48.66万亩。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2223月12月底,全县登记流转土地面积4180亩,涉及农户1452户。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呈现如下特点: (一)流转方式多样化。 从全县土地流转情况来看,转包、转让、出租、入股等多种流转方式并存。 一是转包(含代耕满一年的),大局部外出务工家庭采取了这种方式。即原承包户将承包地全部或局部转包给转入户,转包条件和利益关系双方达成口头协议,也不经过发包方,只是一年一定一结算。具体数据暂时无法统计。这种流转期限的不固定性,容易造成转入方的短期行为,对土地进行掠夺式经营。 二是租赁,采取这种流转方式
3、全县共登记1983亩。如李家河乡青龙嘴村、干坝村,高罗乡九间店村、埃山村470户农民将736亩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给楚天林木公司建立贡水白柚基地;晓关乡茶叶加工大户龙维民等人在中村坝村租用土地,建立优质茶叶基地200亩。农户每年可从中获得350500元/亩的租金收入。采用这种流转方式,让转出方收入比较稳定,但未考虑到价格因素给收益所带来的影响。 三是入股,登记面积1919亩。如李家河乡酉源蔬菜专业合作社吸收青龙嘴村20230户农户400多亩土地入股,建立蔬菜基地,仅种植大头菜一项,农户每亩可获得800元纯利。这种流转方式,将农民与企业(合作社)联成利益共同体,农民受益较大,但其收益受企业(合作社
4、)的经营状况影响较大,农民对此持观望态度。 四是转让,登记面积274亩。如万寨乡移民通过转让从当地农户手中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从而拥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当地农户在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时,已经有比较稳定的非农收入,通过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又得到了经济补偿用于扩大二三产业。通过转让,解决局部土地二轮延包后移民搬迁无土地耕种的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经营模式多元化。 我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总体虽然较小,但蕴育出了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符合经济开展规律的一些农业规模经营模式: 一是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全县共有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社54个,其中种植业专业合作社49个。如李家河乡二虎寨村精品柑桔白柚专业合作社,
5、流转500多亩土地用于规模经营。 二是农业公司化经营模式。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围绕建立农产品原料基地,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如楚林白柚公司流转土地736亩建立白柚基地,科星流转270亩开展苗圃基地。 三是专业大户经营模式。全县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的经营大户50多户,流转面积达4000多亩(流转面积末完全登记)。如李家河乡燕子溪村农民朱道,流转土地80亩,用于种植柑桔。 (三)开展效果明显化。 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村土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几十、几百亩集中成片流转呈上升趋势。农村土地合理流转,促进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提高土地产出率。 从调
6、查的情况来看,业主把土地主要用于开展果园、蔬菜、药材和农产品深加工原材料生产基地,对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产业化开展起到了示范作用。如李家河乡二虎寨村村民谭绍荣,2022租赁土地340亩建立白柚基地,今春遭受冰冻灾害后仍然采摘白柚两万多个,进入丰产期后,年均可采摘白柚20万个,收入可达30多万元;种植大户黄禹福,在椿木营乡租赁土地120亩种植蔬菜,除去租地费用人工工资等本钱,每亩获纯利1500元,带动周边农户200多户,开展蔬菜2800多亩。目前,在大户示范、基地带动下,全县已开展烟叶72990亩,茶叶78390亩、水果95130亩,药材53280亩,农业产业化已初显规模。 二、我县农村土
7、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思想观念亟待转变。 一方面,局部干部存在怕麻烦的思想,不愿意引导农民进行土地合理流转,对土地合理流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到位。另一方面,许多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者之间的关系模糊不清,对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了解不多,担忧因流转而失去承包权和收益,宁可粗放经营,也不愿轻易流转。 2、流转机制不完善,流转信息不畅通。 缺乏中介效劳组织和土地流转平台,土地流转的供求信息不能及时有效沟通,转出方找不到转入方,种植大户和产业业主难以集中成片流转。 3、盲目注重当前利益,随意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 有的借土地流转之名随意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根本农田
8、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有的流转耕地未能落实相应的复耕措施,掠夺式经营方式仍然存在。 4、缺乏相应的资金政策配套,土地流转需求动力缺乏。 农业生产投资量大,农作物生产周期长,见效慢,当前农业规模经营缺乏相应的资金、政策配套,难以调动生产大户进行规模经营的积极性,阻碍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步伐。 5、转移劳动力就业不稳定,影响了农村土地流转进程。 目前,土地对农民兼有生产和社会保障双重功能,当农民非农就业能力低时,种地仍然是农民谋生的首选之计。即使进行流转,期限也比较短,导致有的转入方采取短期经营行为,耕作、施肥、投入等不合理,难以形成适度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化经营。 三、鼓励土地合理流转,开展我县农村
9、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建议。 (一)搞好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烟、茶、畜、果、药、菜六大产业的开展,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那么,加强对土地流转的正确引导,破除基层干部“怕找麻烦的顾虑;加强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引导群众转变“自给自足的生产理念,树立“规模经营、共同开展的思想;加强土地流转典型事例的宣传,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建立效劳体系,标准流转行为。 推进土地流转,开展土地适度规模,应建立“政府搭建平台,业主选准工程,中介搞好效劳,农民共同开展的土地流转体系。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 坚持以产业为依托,以业主为主体,开展土地流转中介
10、效劳组织,搭建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做好土地流转政策咨询、信息发布、供求登记、土地评估等效劳工作,为土地流转提供全程效劳。 2、建立健全政策支持体系。 制定相应的鼓励措施,在资金、技术、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一方面,引进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种植大户、社会资本到我县投资经营,另一方面,培育本地懂技术、有管理经营能力的种植能手承包经营。如对连片成块进行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农用地,建议将其优先列入土地整理、根本农田建设等工程中去,对经营业主按其经营规模的大小给予一定的奖励扶持等,提高其规模经营的积极性,从而推行土地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开展现代农业。 3、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 首先要标准土地流转
11、合同文本,确保流转双方利益得到有效保护,不形成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在现有流转合同的根底上,建议将土地流转费用以实物为参照物进行折价,可以防止因物价上涨或下跌而导致流转双方利益受损的现象出现;明确土地流转后到期还地于民时,归还的方式、面积等,解决土地流转整理后原有土地四至界限被打乱而无法复原的问题。其次加强土地流转后用途的监管。相关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对流转后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的,要坚决予以打击,保护耕地资源。三是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档案,努力做好档案信息管理的完整、真实。 4、建立健全调解仲裁体系。 流转主体、方式、期限的多样性,决定了土地流转矛盾纠纷范围具有广泛性、纠纷主体具有多样性、纠
12、纷的性质具有多元性、纠纷的原因具有复杂性的特点,要求必须有一支业务素质较高的仲裁人员,构建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土地纠纷仲裁机制,以期为化解全县农地流转纠纷提供新的路径。 5、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没有土地,农民就缺失平安感,而要让农民解除后顾之忧的根底就是社会保障。对自愿进城的要在就业方面提供扶持,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对迁居城镇,并放弃了承包地、宅基地的农民,低收入家庭应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在户籍制度上应消除城乡差异,让农民进城后能够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教育、医疗、住房、养老,至少能保证农民进城的根本生活。 (三)开展合作组织,促进规模经营。 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农民以土地
13、承包经营权、入股,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一是催生新型市场主体,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规模经营。 二是农民可以通过土地入股参与分红得到收益,并让转出土地的农民成为新生产业主体的农业工人,获得土地收益与工资双重收入。 三是可解决其外出务工时家中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社会问题。 (四)推进城镇建设,促进劳力转移。 不断提高城镇化水平,使已转移劳力拥有稳定的非农收入来源,从而实现农村土地合理流转,推进全县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通过“阳光工程等工程对农村劳动力进行转移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增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层次,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带动农村土地流转,实现“人走在先,流转在后的目标。 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