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1.工作目的 建设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是根据建设工程所在河段的防洪任务与防洪要求,进行综合分析,科学的提出防洪影响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来躲避建设工程对河道防洪、泄洪等方面的不利影响。 2.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33条规定的建设工程。 3.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4.审批权限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第3条5.法定依据 5.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5.2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 5.3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那么6.申报材料 6.1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工程防洪影响评价申请审批的文件或报告; 6.2河道管
2、理范围内建设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书; 6.3企业投资工程核准(备案)批复文件; 6.4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 6.5建设工程周边近期比例为1:2023000-1:2022的地形图; 6.6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的资质证书; 6.7根据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 7.办理流程 7.1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7.2建设单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工程防洪影响评价申请审批的文件或报告。 7.3建设单位提交相关材料,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7.4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建设单位、防洪影响评价编制单位进行现场踏勘。 7.5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建设单位、防洪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召开评审会,并出具建设工程防洪影响评价评审意见。 7.6建设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组织有关单位修改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修改完毕后按照原程序申请复审,直至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合格。 7.7防洪影响评价工作结束后,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批复。 8、本卷须知 8.1申报提供材料如为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以备核实。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