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地关于消防平安自查报告范文工地关于消防平安自查报告范文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平安第一的意识,高度重视建筑工地消防平安管理工作,要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平安的紧急通知(成建委发【xx年】714号)和关于转发省住建厅 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平安消防“回头查、回头看行动的通知 的通知(成建委发【xx年】 12号)文件精神,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机构、人员和责任。公司要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工程部要落实以工程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防火平安责任制,平安工程师要每周带队开展消防平安专项检查,平安员要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跟踪消除,确保消防平安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标准 强化消
2、防平安 (一)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平安管理。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的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将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个层面、每个人员。严格把好产品采购关,必须使用符合阻燃要求目式到达xx年目的密目式平安网。对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设动火监护人,实行现场监护。实行明火作业时,必须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和装置,操作完毕后腰认真清理现场,防止产生暗火。严禁在明火作业范围内同时从事油漆等易产生挥发性气体的作业;使用易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并远离热源。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吸烟。严禁在运行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切
3、割和焊接。对各种用途的临时用房、仓库、贮罐、堆料等要合理布局,保证有足够的平安通道、防护间距。平安通道应保持畅通,标志醒目。 (二)加强活动用房搭设管理。活动用房的设计、制作、安装、拆卸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程(JGJ/T188-xx年)的要求执行,且符合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活动用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防火要求: 1、活动用房场地周边应设置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4米,配置消防水源。 2、活动用房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危险源的距离不小于16米,食堂用房与宿舍用房应分开设置。 3、对于两层的活动用房,当每层的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时,应
4、至少设两个平安出口或疏散楼梯;当每层的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且第一层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时,可只设置一个平安出口或疏散楼梯。活动用房栋与栋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5米。 4、活动用房搭设不宜超过两层,其耐火等级到达四级要求,超过两层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B50016执行。 5、活动用房墙板和门等装饰材料应满足防火要求。 6、活动用房每100平方米至少配备两具灭火级别不低于3A的灭火器,厨房等用火场所应适当增加。 7、活动用房电气线路安装,必须符合标准要求, 一是所有用电线路应穿阻燃管明敷; 二是灯具要与板墙保持平安距离,电线穿过彩钢夹芯板墙板,必须套瓷管或其它不燃的塑管; 三是配电线路宜安装智能限电器,应将照明回路与插座回路分开,插座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三层或单栋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活动用房必须安装智能限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