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离婚案件审理情况司法统计分析报告 家庭是社会构成的根本单位,其稳定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离婚不仅给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也不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和谐社会构建。本文将通过对我市离婚案件统计数据的分析,从中探求离婚诉讼案件的特点和引发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和对策。 一、统计数据及特点: 202223年,我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民事案件2023675件 ,其中婚姻家庭案件3715件,占民事案件的34.8,与2023年相比(审结民事案件2023639件,婚姻家庭案件3128件,占民事案件的29.4)收结案数量及比重均有所上升。其中一审调解结案1173件,撤诉341件,调撤率达47.7
2、6,二审调解结案35件,撤诉9件,调撤率达39.68,平均调撤率为37.92。 反映我市离婚案件的两个特点: 1、离婚案件收案数量逐年增加。 2、各类民商事案件中,离婚案件调撤率最高。 二、离婚案件的主要特点、原因: 1、离婚双方感情根底薄弱,结婚时间一般不长。 一些年轻人思想过于开放,婚前缺乏了解,相处时间较短,没有婚姻根底,视婚姻为游戏,在没有完全了解对方的情况下就草率结婚,婚后不久因双方性格不合没有感情等种种原因而导致离婚的1115件,比06年的982件有明显上升趋势,占2023年审理离婚案件的30,此类婚姻一个明显特点是,夫妻双方一般都是经人介绍相识的,几乎没有多少恋爱了解时间。其中结
3、婚不到一年的45件,占4%;结婚13年的167件,占15%;结婚35年的346件,占31%;结婚52023年的279件,占25%。 2、外出打工人员离婚案件增多。 目前我市法院所审理的农村离婚案件中,外出打工人员离婚率占74,较之06年有8%的上升。我省是全国劳务输出大省,我市外出务工人员在全省又占前列,劳务输出已成为我市的一大支柱产业。外出打工人员由于接触到城市的一些新事物和新理念,思维方式、价值取向、生活习惯和社会身份较之过去有了很大改变,给以前相对较为稳定的婚姻带来了较大冲击。由于双方长期分居,难以培养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婚姻逐渐走向破裂。 3、女方起诉男方离婚案件增多。 2023年受理的
4、3128件离婚案件中,女方提出离婚的有1845件,占58.9;202223年受理的3715件离婚案件中,女方提出离婚的有2266件,占60.9,有一定幅度的上升。一方面反映了现代女性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的觉醒,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女性仍在婚姻家庭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特别是由于家庭暴力等因素引起的离婚案件近年来不断上升,妇女维权道路任重而道远。 4、婚外恋和第三者插足导致离婚比例大。 随着社会生活方式的多元化,人们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传统的婚姻观念发生变化,不再满足于平淡的婚姻生活,外遇问题成为引发离婚的又一主要原因。近年来,因网络交往引发婚外恋,进而导致离婚的案件明显增多。 5、调解结案率较
5、高。 随着人们对新事物接触的增多,观念的逐步开放,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的表现比以往要冷静和理智,能够以正常的心态对待离婚,双方的情绪相对平和,不致于严重对立使矛盾激化,离婚案件的审理可以在平稳的诉讼环境里进行,调解工作容易开展。尤其是当事人年龄越小、结婚时间越短,离婚案件调解率越高。究其原因,一方面年轻人思想开通,好和好散;另一方面双方一般尚未生育,不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离婚没有后顾之忧。值得注意的是离婚案件的调解离婚率偏高,有的基层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经调解离婚的高达97。这是由于夫妻双方通过猜疑、吵打、冷战,对和好都不再抱希望,认为婚姻已走到尽头,于是理智地采取法律途径选择分手,并就子女抚养及
6、财产问题达成一致。 三、离婚案件审判过程中凸现的问题 1、女方当事人诉讼能力较低。特别是在乡村,较之男性,女性的文化层次普遍偏低,大多数女性习惯于将纠纷提交法院,认为有法院作主就行了。法律知识的缺乏使得她们不懂如何运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所举证据证明力不高,难以实现其诉讼目的。有些女性当事人庭审时质证、辩论能力差,不知如何反驳对方,发言往往偏离焦点,过分纠缠细枝末节,表达不清。 2、缺席审理离婚案件增多。审判实践中,缺席审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种是由于一方长期在外打工,不与家人联系,处于下落不明状态,采取公告送达而缺席开庭;一种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开庭;也有当事人为到达离婚目的,可能隐瞒在外务工一方当事人的有关真实信息,致使对方无法到庭。缺席审理,法庭往往无法调查核实双方的真实意思,假设仅凭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审理,难以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以破裂,财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