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菜市场摊位费管理调研报告 菜市场是城市经济社会进展中满足百姓根本生活必需品的主要供应场所,作为价格主管部门,我们有责任标准其收费行为。为将政府支出转化为真正的百姓得益,我局对全区56个菜市场的各类收费开展了调查清理,拟定了相应措施。并围绕菜市场租金、摊位费收取的合理定位等内容对33个菜市场进行了抽样调查,并把握了根本状况。 一、菜市场的租金概况 从全区较有代表性的33个菜市场抽样调查看,市场日平均租金0.996元/每平方米,其中标准化菜市场25家,占75.8%,日平均租金1.045元;非标准化8家,占24.2%,日平均租金0.845;如以肇嘉浜路为界,浜北、浜南、中环线以外地区划分,
2、那么浜北地区9家,日平均租金1.193元;浜南地区16家,日平均租金0.975元;中环线以外地区8家,日平均租金0.80元。从中可见,地区差比较明显,浜北地区与中环线以外地区日租金平均价差近0.40元,标准化与非标准化菜市场日租金价差在0.20元。所以,假设租金不分地区、不分条件设施而制定统一标准那么缺乏合理性,因此,需要有区分制定每平方米日租金的上限。 二、菜场内摊位租金现状 摊位租金是比较麻烦的问题,摊主经营的行业不同形成不同的摊位价格。由此,我们依据不同的主副食品类别,分别对36个菜市场的猪肉、蛋品、水产(河鲜、海鲜)、蔬菜、豆制品、禽(活禽、分割禽)、水果行业的3667个摊位租金作了调
3、查,在摊位总数中,猪肉占8.5%、摊位平均价格为1154元,蛋品占2.5%、摊位平均价格为740元,水产占15.4%、摊位平均价格中河鲜1286元、海鲜807元,蔬菜占41.7%、摊位平均价格为623元,豆制品占4.7%、摊位平均价格为928元,禽占4.6%、摊位平均价格活禽2054元、分割禽818元,水果占4.3%、摊位平均价格为1036元。在这主要的七类行业摊位中,由于经营主体的不同、地段不同,摊位所处的市口不同,摊位费的价格也存在差异。以猪肉摊位为例,浜北地段平均价格为1378元/月,浜南地段平均价格为1010元/月,中环线以外平均价格为1245元/月;同为浜北地段,猪肉摊位标准化菜市场
4、平均价格为1420元,非标准平均价格仅为1042元;同一市场中,场内房间的猪肉摊位与一般猪肉摊位自然存在差距,这种差异同样表现在其他六类主副食品的摊位费租金上,由此可见,菜市场摊位费较为简洁,各种不平衡不能简洁制定一个固定的摊位标准。 三、设想与对策 1、菜市场设定租金限定。菜市场的场地资源多数为公建配套的国有资源,场地的布局充分体现了以居民生活对菜市场的需求为规划原那么的,对把握管理这些资源的各个部门来讲,应充分生疏到菜市场与居民生活亲热相关且具有支配性地位的特性,应从利民的角度考虑,而不应只将其看作是猎取更多的利益的渠道。基于这一生疏,凡国有的公建配套资源可以定一个统一的菜市场租金标准,该
5、标准不得高于同一地区菜市场租金的社会平均水平。以这次抽样调查的33个菜市场平均租金价格来计,日平均租金为0.996元/平方米。尽管浜北、浜南日平均租金价差为0.218元,但年租金价差也仅2300多元。所以,我们认为区域内租金规定不宜再细分,对公建配套的菜场以每平米1.00元为区内菜市场租金最高上限,下浮不限。这对标准化菜市场具有扶持作用,租金的积累假设以五年为计,就具有对菜市场进行再改造的力量,实现良性循环。而除此之外的社会经营者自行开拓的菜市场租金那么不设规定。 2、菜市场摊位费问题。我们认为,应首先对租赁摊位的经营商品要有规定,也就是说,上述的猪肉、蔬菜等七类行业的品种要占确定比例。据抽样
6、调查状况看,36个菜市场中七类行业所占摊位比例平均为81.7%,这根本符合要求。七类行业在每家菜市场的比例尽管有所不同,但总体上大同小异。假设打造一个数学模型,可以细分至每个行业的商品所占比例,但考虑地区层次、供求的差异,不宜细分规定。菜市场摊位价格制定,由于差异大,比较简洁、也比较麻烦,以调查状况而言,既存在地区差、规模差、模式差、经营主体差,还存在场内摊位的市口差、品种差等等。为解决菜场内房间摊位与一般摊位的价差问题,我们考虑两个方法:(1)依据地段、标准化与非标准化制定一个基准价,允许上浮比例。据调查了解,房间摊位经营者一般租赁费在1500元/月左右,猪肉最高在1900元/月,但不具代表
7、性。一般而言,场内房间摊位的租赁基准价定在1500元那么具有可行性。考虑标准化菜市场创立本钱及鼓舞方向,允许其房间摊位的租赁费在基准价上上浮20%。场内一般摊位中,假设以调查的平均租赁价为依据,租赁费(标准化柜台)上限分别可以设置为:猪肉摊位1000元(剔除房间租赁价)、蛋品摊位750元、水产摊位海鲜800元(河鲜均为房间)、蔬菜摊位平均价格600元,豆制品摊位920元,分割禽820元(活禽均为房间),水果摊位1050元。这一基准价,最大的缺乏是平均摊位价漂浮了市场设施的差异与管理标准与否的区分,一些非标准化的、低于平均摊位价的菜市场从中反而得益,不利于菜市场的进展趋势。(2)由价格部门依据菜
8、市场的运行本钱,以街道为单位申报,由经委与价格部门联合成立审核小组对每一菜市场中七类主要行业的摊位费逐一审核定价。这一做法的好处是精确性适中,既能对菜市场的本钱和盈余状况进行确定的把握,也能使政府为进展菜市场的支出得到更有效的把握。 3、菜市场的指导价。免去市场收费、降低市场租金、标准摊位收费标准,理应传导于菜价,最终目的是体现政府关注民生,让百姓得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将政府的利民思想转化为百姓的切身利益,我们考虑可以出台副食品德业指导价或菜市场指导价以此标准菜市场内的商品价格。通过区副食品德业协会效劳社会、效劳政府、效劳企业的职能,制定主要副食品的“今日指导价,各菜市场可依据市场副食品市
9、场行情,对当天的猪肉、水产和蔬菜代表品种实行最高指导价,不得突破。菜市场经营者对每个入场摊主签订摊主公约,以协议形式承诺此项规定。副食品代表品种的最高指导价由菜市场经营者依据市场商品德情,加适当毛利于当日公布。代表品种的毛利可作相应规定,如猪肉加10%、水产20%、蔬菜30%。此项举措可在条件较成熟的菜市场先行试点,然后逐步推广。 4、菜市场实行“一费制。在我们的调查中,菜市场存在着不标准收费现象,既有行政部门的多收费、捆绑式收费,也有经营单位利用行政收费项目向摊主乱收费等。菜市场经营者对摊主分摊的费用也各行其能,因而有必要通过“一费制的征收,实行统一。在工商管理费、电子秤检验费、除“四害费、
10、消防、治安联防费等由政府支付状况下,目前来看涉及分摊的费用还有水电费(按表结算)、垃圾清运费、电子秤使用费。这些费用的分摊可以实行摊主进场时的一并结算,实行进场时“一费制收取。除此之外,不再收取任何分摊费用。另外,对于垃圾清运费,可考虑重新核定基数,从走访邻近的卢湾、闵行、长宁区的菜市场了解到,长宁的玉屏、卢湾的泰康、闵行的黎安菜市场每年“垃圾清运费上交分别是7000元、19200元、8640元,相比之下,垃圾清运费比我们低的多,考虑到菜市场公益性的特点,可酌情降低其收费基数。 5、菜市场的长效管理。菜市场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入场摊主的个人素养也有差异,导致菜场管理对象相对简洁。假设没有有效的机制,难以形成长效效果,那么,政府从民生利益考虑的资金支出,也就得不到有效落实。面对这种状况,从有效和长效管理的角度考虑,可由区经委牵头制定“区标准化菜市场管理方法,从标准化菜市场切入,设计符合我区实际的菜市场“管理标准运行机制,将标准化菜市场管理方法的实施细那么通过明文规定,组织场长和市场管理人员学习,更具渗透力,使菜市场的管理有章可循,违者依据细那么惩罚,直接触及违规者利益。也可作为标准化菜市场的年终考核依据和非标准化菜市场进行标准化改造的管理标准。此外,仍需保存个别社会力量兴办的菜市场,这对区菜市场的进展和长效管理睬起到乐观的推动作用。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