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 建立严格标准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是全面建立中国特色根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医疗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为改革完善我县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政府各项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开展思想,切实转变监管理念、监管体制和监管方式,提高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促进根本医疗卫生制度标准落实,为推动我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开展,推进健康
2、阳新建设,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二)根本原那么。 坚持政府主导,综合协调。加强党对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领导,强化政府主导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相互衔接、协同配合的监管协调机制。 坚持依法监管,归口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标准执法。合理界定并落实政府办医职责和医疗卫生机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明确医疗卫生监管责任。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管理权力和职责,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 坚持社会共治,公开公正。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充分发挥信用体系的约束作用、
3、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以及专业化组织、社会舆论和公众的监督作用。 坚持改革创新,提升效能。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综合监管机制,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全要素、全流程监管,提升执法效能。 (三)总体目标。到2023年,全县建成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涵盖全行业、全流程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督察有力、权威高效的综合监管制度,打造专业高效、统一标准、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标准化、常态化。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综合监管体系,明确监管主体责任 1.加强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完善医疗卫
4、生行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党的领导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加强社会办医党组织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加大医疗卫生行业反腐败力度,筑牢监管底线。(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 2.强化政府主导。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那么,建立由县政府主职领导负责,卫生健康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监管协调机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完善部门权责清单,明确监管职责,做好职能衔接,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医疗卫生质量控制评价
5、有机结合,实行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形成综合监管力量。(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等行业监管部门) 3.落实主体责任。医疗卫生机构对本机构依法执业、标准效劳、效劳质量和平安、行风建设等承担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共体要健全完善治理机制,自觉接受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诚信经营水平。(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4.强化行业自律。积极培育医疗卫生行业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引导和支持行业组织提升专业化水平和公信力,在制定行业管理标准
6、和技术标准、标准执业行为和经营管理、维护行业信誉、调解处理效劳纠纷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部门: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各行业监管部门) 5.强化社会监督。加强以12320为主的医疗卫生效劳投诉举报平台建设,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流程。(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部门:县网信办、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各行业监管部门) (二)完善综合监管措施,实施行业全程监管 6.优化医疗卫生效劳要素准入。加快推进医药卫生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以及医疗技术、药品、医疗器械等准入和行政许可流程。联合制定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的跨部门、全流程、场景式综合
7、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政务效劳和大数据管理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责任部门:县人社局、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科技局、县商务局) 7.加强医疗效劳质量平安监管。完善全县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建设和组织体系,制定医疗平安管理标准和实施细那么,健全内部质量和平安管理体系和机制,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平安管理核心制度。开展大型医用设备使用监督和评估,依法纠正和处理违法违规使用行为。(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效劳和大数据管理局、县科技局) 8.加强公立医卫机构绩效考核。全面实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制度
8、,强化对社会效益、效劳提供、综合管理、本钱控制、资产管理、可持续开展等方面的监管。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资产监管,保障国有资产平安,提高资金、资产使用效率。依托省药械集中采购效劳平台,完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医用设备集中挂网阳光采购机制。严格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9.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建立医德医风工作机制,完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将行风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干部任用、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实行医德医风一票否决制。严格执行“九不准等相关制度
9、,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和违反医德医风的执业行为,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分纳入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促进行业作风根本好转。(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人社局) 2023.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秩序监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效劳行业秩序监管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强大监管合力。建立打击以无证行医为主的非法行医违法犯罪长效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医疗秩序,推进平安医院建设。通过标准医疗、完善医保、改革医药等政策联动,实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控制医疗费用总量的增长
10、速度。(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 11.加强公共卫生效劳工程监管。严厉打击骗取、套取公共卫生资金行为,依法加强对环境保护、食品平安、职业卫生、精神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实验室生物平安、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效劳的监管。加强对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卫基金绩效考核和公共卫生工程资金监管,按程序、按工程、按进度拨付使用资金; 对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做好经费保障。(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 12.强化社会办医和健康产业监管。运用信息化手段
11、,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全面实施诚信管理,加快建立以信息归集共享为根底、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综合监管机制。加强对医养结合、健康旅游、健身休闲、母婴护理等与卫生健康领域融合而产生的新兴产业监管,建立健全覆盖健康产业全链条、全流程的审慎、有效监管机制。(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网信办、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 (三)创新综合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水平 13.完善标准化行政执法机制。完善执法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通报、案件协查和办案联动机制,与司法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
12、案件移送等工作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与行政管理协同联动,行政处分与刑事处分无缝对接。(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行业监管部门) 14.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依法向社会公开监管信息。(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 15.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完善相关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依据财税(2023)13号和鄂财税发(2023)21号文),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公开事项和时限要求。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计分管理制度、不良诚信医疗卫生机构黑名单制度,强制严重违规医疗
13、机构和医务人员退出医疗效劳市场。(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 16.大力推进智能监管机制。实现医疗卫生机构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运用智能监管、在线监测、视频监控、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智能化手段,加强信息采集分析,标准效劳行为,提高效劳质量和平安水平。利用智能监管信息开展医疗卫生风险监测与干预,实现事前预警、过程监控、结果评价的风险管控模式。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和监管部门网络平安责任,保障信息平安。(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政务效劳和大数据管理局、县发改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商务局、
14、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 17.建立风险预警和评估机制。建立医疗卫生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完善医疗平安管理与风险防范相关制度、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形成统一的医疗卫生效劳质量、平安和费用风险监测评估网络。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应用的监管,强化对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等平安信息的监测,并及时做好不良事件的报告和处置工作。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抽查抽检、定点监测、违法失信、投诉举报等相关信息,加强风险评估和分析,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网信办、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8.形成网格化管理机制。因地制宜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纳入
15、城乡社区网格化效劳管理,合理配置监管协管力量,做到“定格、定员、定责,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各方联动、协调处理、考核评价等制度。(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委政法委、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镇区) 19.建立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机制。将综合监管结果与医疗卫生机构校验、等级评审、医保定点协议管理、重点专科设置、财政投入、评先评优等挂钩,从业人员医疗卫生效劳监管结果与职称聘任、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绩效分配等挂钩,进一步强化综合监管结果统筹运用,不断提升综合监管效力。(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加强综合监管保障,确保监管有力长效 20.建立权威有效的督察机制。建立县级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机制,对相关单位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突发问题及处理情况、综合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等开展督察。督察结果作为对相关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涉及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 21.完善法制规章和标准体系。加强卫生健康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负责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