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违反公务员法责任追究工作调研的报告 xx市关于违反公务员法责任追究工作的 调研报告 违反公务员法责任追究是促进公务员及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准确行政的有效手段,建立健全违反公务员法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公务员队伍的重要制度保证,按照省市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公务员队伍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违反公务员法责任追究工作的有关建议报告如下: 一、根本情况 自06年公务员法公布施行以来,我市在全面实施公务员法的同时,通过多种渠道,积极探索并扎实实践违反公务员法责任追究工作。一是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配套法规,以此来约束
2、和监督公务员及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二是发挥大督查机制的监督管理作用,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积极参与大督查,扩大督查工作覆盖面,建立监督长效机制;三是在党政机关倡导并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效劳承诺制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和催促公务员积极履行义务,自觉依法行政;四是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创人民满意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大力弘扬公务员精神,不断强化效劳意识和责任心教育。目前,一个以全面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为重点的违反公务员法预警、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已初步形成。 二、违反公务员法的主要情形 对于违反公务员法的行为,我们是这样理解和认定的。一是公务员个人
3、的违法违纪行为,主要表现为公务员个人不履行公务员法所规定的9项根本义务和违反16项公务员根本纪律的具体行为。二是行政机关违反公务员法的行为,主要是行政机关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公务员法的行政行为,具体表现为行政机关不按编制限额、职数或者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公务员录用、调任、聘任和晋升;不按规定条件进行公务员奖惩、回避和办理退休;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录用、调任、聘任、晋升、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以及考核、奖惩;违反国家规定,变更公务员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标准等问题。从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违反公务员法的行为以公务员个人行为为主,主要表现为工作失职、监管不力和违反财经纪律。对于单位而言,主要表现为由于受编制限
4、制,公务员数量与承担工作量不相适应,或科办员严重缺乏等客观原因出现的混岗现象。 三、意见及建议 1、完善政府行政决策机制。可采取多项措施,从源头扼制或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一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二是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三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要交由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做出决策。四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五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要通过
5、 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六是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要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对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的、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未经集体讨论做出决策的,要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第 (一)项的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给予处分。对依法应当做出决策而不做出决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要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2、加强行政机关违法行为法律责任追究。公务员法根据公务员奖惩、回避或者退休制度的性质和要求,设立相应的制度内容和实施条件。如,规定了
6、给予公务员个人奖励的2023种情形,规定给予公务员违反公务员纪律的16种情形,规定了公务员亲属回避、公务回避、地域回避的情形以及公务员办理退休或提前退休需要有相应的年龄、身体以及工作年限等条件,这是公务员权利义务法律标准的实体性内容。机关在工作中违反了上述有关规定,就构成实体上的违法。因此,公务员法有必要对违反这些条件的情形规定相应的法律追究责任。此外,在录用公务员,公开选拔、考核或者奖惩公务员的每个管理环节,除了要有实体性内容规定,还要有具体的操作规程,并把这些具体的操作程序加以明确,机关在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中违反了上述有关规定,就构成程序违法,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公务员法第五十
7、五条规定: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 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但关于违纪情节的轻重,规定的相对笼统,没有统一标准。容易造成对“情节较轻“情节较重和“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不同;上级和下级的认定标准不同,导致对同一错误的处理结果就不同。建议以地方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形式,对“情节较轻、“情节较重和“情节严重做出具体规定。 4、司法部门与违纪人员单位沟通不协调的问题。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条例规定,对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但由于工作部门和程序的限制,一些处理决定不能送达违法违纪人员的单位。如某个人被检察院立案并最终经法院进行刑事判决后,其判决书一般只发至本人,而没有向其所在单位送达的程序,从而造本钱人已经被依法判决,但所在单位可能并不知情,在年终考核及工资等方面都没有给予相应的调整。此外,有些单位党委对违反党纪的人员给予警告等处分,但这些单位并没有将处分文件及时送至人事部门备案,直接影响这些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确定等处分结果的使用。建议加强纪检、人事部门与司法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公务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及处理结果,真正将违法责任追究工作落到实处。 xx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xx年xx月xx日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