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区海洋与渔业局上半年工作报告 上半年以来,全区海洋与渔业工作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工作大局,积极抢抓黄蓝国家战略实施的重大机遇,立足区位和资源优势,积极转变开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海洋渔业经济保持了良好开展态势。1-5月份全区实现水产品产量45059吨,实现渔业产值60260万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加2.69和9.23。全区养殖面积56万亩,其中海参养殖面积80000亩,育苗水体30万方。预计上半年全区实现水产品产量54039吨,实现渔业产值75336万元。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重点工程 1、东营河口20230万亩生态渔业区建设。东营河口生态渔业区东起挑河、西至潮河、南起生态河滨海大道、北
2、至-5米浅海等深线,面积20230万亩,分为浅海50万亩、滩涂50万亩两大板块。渔业区建设期限为5年,总投资65.6亿元,分期建设,逐步实施。 2023年,投资3000余万元实施东营河口生态渔业区二期工程,工程主要包括道路边坡衬砌44.57公里,沟渠边坡衬砌37.63公里,养殖池边坡衬砌122.52公里,衬砌总长度204.72公里;建设节点2个;新建道路一条,长2819米。 截至目前,一是土方工程已完成;二是沟渠路边坡衬砌工程已完成28400米;三是道路土方、路基灰土工程已完成;完成总工程量的65%。 2、中心渔港综合开发工程建设。 中心渔港综合开发工程主要内容有。抓好南北防沙堤继续建设工作,
3、抓好渔港渔民村和综合商业效劳区建设工程,完善进港道路、水产品加工、加油、加水、加冰、商贸、流通等渔需效劳配套设施并投入运营使用。 一是南北防沙堤续建工程建设,3月1日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南提完成抛石900米,完成挡浪墙300米,北堤完成95米,插板预制540块已完成;二是综合效劳区及渔民新村建设工程,已完成规划设计,建设企业正在进行融资;三是水产品加工厂建设工程,目前工程申请报告和环评报告已编制完成,并通过区政府工程联审会议评审;四是加油站建设,土地使用证、加油网点等各项审批手续已办理完成,施工队已进港施工,完成场地整平;五是进港路建设,现正在协调油田及上级有关部门落实建设资金,拟于7月进行招投
4、标。 (二)重点工作 1、继续实施精品名牌战略,加大龙头企业培植力度 进一步提升海星长盈、振宇等企业加工规模和产品档次,积极开发海参等优势产品进出口贸易,重点推动春兴202300m2、华春202300m2水产加工工程。帮助海星、通和、振宇等企业协调金融部门,办理办理海域使用权抵押。完成通和公司、嘉农公司省级现代渔业园区认定工作,完成通和公司海参、竹蛏无公害产品的申报工作。 2、提升振宇沙蚕良种基地养殖层次 通过“企业+农户+基地模式,带动50户渔民从事沙蚕养殖,新建苗种中间培育大棚12个,已建成高标准沙蚕养殖池塘1200亩。目前,已出蚕150吨,产值1200万元。 3、科技推广和渔民培训 结合
5、我区实际,继续开展新型农民、远教惠渔等培训工程,实施基层水产养殖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程,加快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建设,开展渔业病害测报、渔户调查及池塘养殖信息采集工作。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渔民620余人次;组织技术人员参加省厅、市局组织的增殖放流、淡水养殖技术等培训25人次;建设汇泰示范基地1处,集中培训基层渔技人员20名,培育渔业科技示范户200户。已完成海参、对虾、淡水鱼3个监测点、50个渔民收支调查户及2个海水池塘养殖信息采集点选择工作。 4、加强海域综合管理利用及海监执法工作。 一是对已批准办理的十万亩高涂海域,按国家、省市要求进行海域使用证办理,已办理2批36本;二是制定了海域使用
6、金征收程序,严格依法征收海域使用金;三是为促进企业开展,积极与银行沟通,利用海域使用权抵押进行融资,目前为6家企业办理抵押贷款1.1亿元,促进了企业开展;五是加强海洋及岸段巡查力度,对违法用海行为的监督检查,出海巡查26次;四是对辖区内近岸、入海河流、海参养殖水况进行水质监测,并对近岸陆源排污口加强监管,力争到达达标排放。 5、增殖放流工作圆满完成 在xx区近海实施中国对虾、梭子蟹、海蜇、毛蚶、梭鱼等增殖放流13700万尾(粒、只),其中,底播规格为2023mm以上的毛蚶苗种3000万粒;放流规格为25mm以上的中国对虾苗种6500万尾;放流规格为2023mm以上的海蜇苗种3500万只;放流规
7、格为30mm以上的梭鱼苗种20230万尾;放流二期稚蟹120230万只。 6、强化水产品质量平安和渔业生产平安监管。 落实“两个平安主要领导负责制和目标量化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两个平安监管。一是投资4万余元对xx区省级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进行改造;二是对全区海参养殖及育苗情况进行了详细摸底和药残抽检,抽查育苗企业2023家,育苗水体12.2万方;三是强化海上平安生产监管,严格执行海上平安24小时值班制度;五是加强海洋环境监测,针对全区海域开发情况,逐步建立完善我区海洋环境数据库;六是积极开展“渔业平安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等活动。截至目前检查渔港12次,检查渔船882艘次,
8、办理渔船进出港签证342艘次,处理违规渔船5艘,配备救生圈42个,救生衣49件,灭火器24具,确保了全区渔业生产平安。 7、严格登船检验,确保渔船管理 为进一步提高渔船检验质量,年初,根据渔船生产作业区域,对辖区内渔船进行“拉网式平安检查和渔船登船检验工作。检验捕捞渔船167艘,检验特种渔船313艘,检验合格率20230%。抓好伏季休渔制度落实,6月1日前应休渔船全部返回辖区港口停泊,实现伏季休渔期间渔船无违规出海作业行为。 8、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工程 为加快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开展,我局积极争取2023年海洋经济创新开展区域示范工程,申请省级资金500万元。 二、工作措施 一是责任到人,落实工程负
9、责制。每一个工程都确定一名科级干部为责任人,盯靠现场,帮助企业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催促工程进度,帮助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顺利。 二是发挥职能,积极为企业提供政策、技术支持。按照“抓龙头、建基地、带农户的开展思路,帮助企业向有关部门争取资金、信贷支持。同时,发挥技术优势,指导企业边建设边收益,尽快全部完工投产,带动渔民增收、渔业增效。 三是加强平安、稳定监管,营造优良环境。进一步加强海上平安生产监管,强化渔港码头、海域使用巡查,及时传达相关天气、禁渔禁航信息,确保渔船平安;加强涉渔不稳定因素排查调解工作,及时调解海参开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事宜,确保全区渔业生产秩序稳定,为
10、海洋渔业开展提供优良环境。 四是积极主动,做好“三争及对外推介工作。密切关注上级政筹划态,积极主动与国家、省、市等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对接,争取更多优惠政策、重大工程及资金对我区的倾斜支持。同时,积极加大对外宣传推进力度,打造特色农产品知名品牌,开展对外招商活动,力争黄河口海洋经济产业园招商工作取得突破。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于资金短缺,严重影响了中心渔港建设等渔业工程的施工进度。二是海参产业受市场及2023年恶劣天气影响,给养殖业户带来巨大损失,产业处于低迷。三是水产品质量平安和渔业生产平安“两个平安形势较为严峻。四是科技水平较低,鱼、虾、贝病害防治及海洋环境监测和预报技术落后,高新技术产业开
11、展比较缓慢。 四、下半年工作目标 下半年全区力争完成水产品总量2023.5万吨,实现渔业总产值18.8亿元。 五、工作思路 继续按照“展开东西两翼,实现错位开展的思路,以工程建设为重点,结合东西部海域开展特点,打造东西两个增长极,示范带动全区海洋渔业的开展。在西部(挑河-潮河),规划建设20230万亩高效生态海洋渔业示范区,彻底打破我区“浅海精养殖面积大,资源总量不高,没有品种优势这一瓶颈,为开展海参、沙蚕、鱼类等海产品深加工提供资源条件。在东部(桩三-四河),依托东营中心渔港和黄河口海洋经济产业园,开展高密度网箱养殖、海上旅游、休闲渔业及海洋化工、海洋设备制造、海洋生物制药等高端海洋产业,打
12、造海洋渔业经济开展的新支撑点。 六、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实施。一是20230万亩生态渔业区建设,继续实施2023年渔业区重点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大工程调度力度,抢抓工期,争取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二是黄河口中心渔港及海洋经济产业园建设,进一步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倒排工期,强化调度,全面推进工程建设。 (二)抓好海洋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一是强化海洋环境监测和评价。开展海域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灾害监视、监测,定期组织沿岸河口海洋环境检测工作,切实提高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水平,全面掌握全区海洋环境质量状况。二是继续推进海洋工程建设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和监督管理。做好沿海产业带工程的
1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跟踪效劳,实行环境影响后评估。三是积极推进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建设。以东营河口浅海贝类生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规划实施为契机,完善浅海贝类保护区日常工作制度。 (三)以工程以依托,大力推广高新技术 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重点引进推广杂色蛤、扇贝等品种浅海养殖,同时,搞好各项养殖试验,实施省级农业技术推广工程。继续实施沙蚕高效健康养殖及综合利用技术集成与产业化开发建设工程、高生物活刺身生态养殖产业化示范工程等海洋经济创新开展区域示范工程;建设汇泰、华春等研发中心,打造高新技术研发平台;开展扇贝浅海筏式养殖试验,探索浅海综合利用新路子。 (四)继续强化“两个平安监管 加强源头监管,开展海参、对虾、梭子蟹、文蛤、淡水鱼等品种和海参、对虾等水产苗种的药残抽检,加强渔药监督管理;强化渔业平安生产监管,进一步健全渔业救助体系和应急网络,完善平安生产监管网络,加强常规海上和港口检查,重点做好渔业船舶检验、“伏季休渔和渔用燃油补贴发放工作,积极开展渔业互保和渔业船员培训,构建“平安渔业。 (五)加强海洋综合管理,进一步提升海洋渔业执法能力。完成各养殖用海企业海域使用金征收,确保应收尽收。积极搞好规划,引导养殖户开展筏式养殖,拓展用海空间。推进海洋渔业执法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强渔船平安动态监管能力,维护海域使用和海上生产秩序稳定。 第9页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