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置医疗设备的申请报告 医疗设备申请购置流程 一、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填写购置申请表: (一)申请表按要求认真填写清楚。 (二)人民币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需附有可行性报告。 (三)须经主管专科负责人及科主任同意与签字。 (四)提供2个以上可供选择的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信息。 二、根据医院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和立项: (一)万元以下的医疗设备根据申请科室的实际情况进行论证,在二周内向申请科室做出答复,不符合购置要求的要向申请科室说明理由;经论证后批准购置的设备那么按购置程序进行购置。 (二)价格在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由总务科提出意见,上报医院审批。 (三)价格在十万元以上的由总务科提交医院设备
2、委员会讨论、审批。 三、经批准购置的设备,由总务科按照医疗设备公开招标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购置: (一)在实施过程中,采购权与审批权分开,科室有关领导可以参与采购但不得兼任采购。 (二)价值十万元以下的设备,由总务科进行招标,实行货比三家,公正地对各供货方的产品质量进行评价,在保证医疗设备的质量符合要求的根底上,做到价格最低,维护医院的整体利益。 (三)价值十万元以上的设备,由总务科组织医院设备招标委员会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那么对外招标或委托国际招标公司进行公开招标。 (四)总务科与供货方拟定协议书或合同,万元以上报医院有关领导审批,并由医院法人代表签订协议书或合同。 (五)负责设备的购置到位,会同有关科室验收;落实设备售后效劳,负责向有违约责任的设备供应商索赔,并处理设备到位善后有关事宜。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