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地拆迁工作专题调研报告2023年.12 被征地农民就业社会保障的调查与思考 。土地是农民最根本的生产资料和安身立命之本。1982年,XX市开始了农村土地的征用工作,根底设施建设和城市化步伐的进一步加快,通过征地拆迁,改变了农村落后面貌,促进了区域经济和社会各方面开展。然而,基于XX市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大山区和民族地区于一体,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的事实,加之目前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等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导致局部被征地农民成为种田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的弱势群体。如何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社会保障问题,笔者以XX市XX县区为例开展了调查研究,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关
2、键词:被征地;就业;社会保障 一、XX市XX县区农村征地拆迁状况 1.农村土地征地拆迁情况 XX县区位于XX市主XX县区缙云山下,嘉陵江畔,幅员面积753平方公里,人口73万,是XX市两江XX县区开发建设的核心主XX县区之一。据统计,2023年至202223年,全区实施征地工程12023个,征地面积6万多亩,修建安置房(还建房)约160万平方米,安置人员近7万人(其中,农转非人员约3.5万人),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资金约20亿元。2023年,全区征地约4万亩,共农转非人员约2.5万人。即便如此,现有建设用地仍无法全面满足全区经济社会开展的需要,仍是制约全区加快开展的一大瓶颈。 2.被征地农民补偿安
3、置及社会保障情况 当前,XX县区执行土地征收政策为北碚府发(202223)89号文,该征地政策是以XX市1999年渝府令第53号、渝府令55号为总原那么以及渝府发(202223)45号文,结合我区实际出台的征地政策文件。另外,针对 我区拆迁的实际情况,另行制定了北碚府发(202223)18号文件作为一个补充通知。对被征地拆迁群众的补偿安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补偿方面 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分区域不分地类按被征收土地面积进行计算,全区被划分为三个片区,土地补偿费为1.4万元1.6万元/亩。土地补偿费的80%首先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其余20%支付给被征地农村
4、集体经济组织。如土地补偿费的80%与个人缴纳局部之和尚不能满足参加根本养老保险资金需要的,其差额局部由征地单位补足。 人员安置补助费。农转非人员安置补助费按农业人口计算2.8万元/人。对未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安置补助费全额支付给个人;对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应缴纳参加城镇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 青苗补偿。整社征收时,青苗补偿面积按土地所有权证中的耕地面积计算;零星征收集体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实际种植面积计算。农村房屋补偿。农村房屋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合法面积为依据进行补偿。以据实丈量为主要辅助手段,对无证的农村房屋视其具
5、体情况而定。 构(附)着物补偿。宅基地使用权范围内(含住房、牲畜圈舍、院坝)的地上构(附)着物,按标准据实清理补偿,或按被撤除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用地面积,每平方米定额补偿50元。以上两种方式,以社为单位,由征地范围内50%以上被征地户同意,统一选择其中一种。 此外,宅基地使用权范围外的地上构(附)着物(含社级集体资产)的补偿,按批准征收的土地总面积扣除农村居民点和林地面积后,每亩定额补偿8000元。镇、村集体资产按批准征收的土地总面积计算综合补偿费,标准为500元/亩。其中,镇集体资产300元/亩,村集体资产200元/亩。 2.住房安置方面 住房安置对象住房安置可采取货币安置住房、统建优惠
6、购房方式,按每人30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予以安置。对选择货币安置方式的,货币安置具体标准按照不低于本区与被征地范围相邻地段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原那么,分不同区域确定。分为每平方米2300元和1700元两个标准,并且出台了鼓励货币安置住房的方式,对其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搬迁完毕的,按应安置面积,给予300元/平方米的货币安置奖励费。 二、存在问题 农民在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转为城市人员后,如何保证生活水平不降低,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通过调查,笔者发现XX县区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普遍存在着几个问题: 1.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偏低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70%以上的被访者不愿意土地被征,反映的主要原因是征地的补
7、偿费太低。由于征用土地多处于城XX县区,征地前很大局部农民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蔬菜种植、房租和手工作坊等,征地后这些农民失去了生产资料,在失去土地后收入水平略有所下降。在从XX县区现在执行的政策上看:持有“两证的被撤除房屋的农转非人员按每人30平方米建筑面积进行住房安置;住房安置方式实行货币化安置,有条件的可以实行统建优惠购房安置,被征地农民以300元/平方米的价格向住房安置方进行购置。实行货币化安置的,由征地单位与农转非人员签订货币安置合同。按每人30平方米,230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安置,但现目前XX县区的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也已经超过3000元/平方米。由于补偿标准偏低,征地农民在安排好住房
8、和按规定缴纳根本养老保险后,补偿安置费已所剩无几,无力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加之由于文化背景、社会经历、经济水平、生活方式等等一系列差异,容易让失地农民对城市生活无所适应,尤其是无城镇生活技能的征地农民,失去土地后生活缺乏保障。 2.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不健全 渝府发(202223)26号文件出台,建立了XX市被征地农民的根本养 老保险制度,XX县区也将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的城镇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实现了“应保尽保。按照北碚府发89号文件规定,16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将强制参加城镇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参保费用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从其安置补助费中代为划拨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专项用于该征地
9、农转非人员的根本养老保险。但这仅仅解决了他们“老有所养的问题,在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保障、最低保障等方面还不能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如在就业保障方面,征地转非后领不到待业证,也没有专门针对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就业培训,由于文化水平低、就业技能单一等,找工作很难;在子女入学方面,各区域对本辖区范围内的学生上学都有免缴有关费用的优惠政策,拆迁户子女原来学校和新购房学校所在地往往不一致,对学生入学有不同的规定,被拆迁人在购房期间,因办理户口和房产证需要一段时间,这期间拆迁户子女上学就成问题,且大部门安置小区没有配套学校;在养老保险方面,现行养老保险政策,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假设中青年人员“就业无门,
10、无法续交养老保险,仍存在“老无所养;在最低保障方面,现行城镇低保政策规定,被征地农民只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城市低保标准折算年限到期后才能享受,以致其52023年内根本无法享受。 3.局部被征地农民就业十分困难。 今年,XX县区有针对性的开展了对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就业培训工作,对促进再就业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从总体上讲,对被征地农民的职业培训还缺乏体制、政策和经费上的有力支持,加之农民自身素质偏低,没有就业的过硬技术,遂导致失地农民在城市多元化的就业格局中处于明显的劣势地位。根据笔者抽样调查显示,在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努力下,目前,XX县区征地农民就业率到达80%,但其中70%以上属自
11、谋职业和转移就业,工作的稳定性差。目前,城市就业压力不断增大,尤其那些年龄较大,文化程度较低的“40、50人员很有可能会面临生活无保障的状态。 三、对策建议 1.完善以根本养老保险为主体的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开展中国家,人口众多,城乡之间开展不平衡, 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开展相适应、满足群众需要的社保障体系,任务十分艰巨和繁重。在社会保障的目标及标准上,要给被征地农民提供期稳定的生活保障:一是完善根本养老保险费继续缴纳阶段的政府承担比例的优惠政策,全面实现政府承担50%,个人承担50%;二是将未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人员纳入城镇根本养老保险体系,建立个人档案,使其到达年龄后可参加养老保
12、险,并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三是建立以养老保险为主,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共同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四是建立被征地农转非人员根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将所有成员纳入系统管理,以便进行安置后的跟踪调查及效劳。 2.完善配套政策,多种方式安置被征地农民 丰富留地安置。自1994年12月开始,重庆就将留地安置模式作为安置被征地农民的方式之一,该安置方式必须通过兴办经济实体来进行人员安置,且还需安置农转非人员在2023人以上,划拨的土地还需按规定缴纳征地本钱费。这一系列限制性条件严重制约了这种方式的推行。建议进一步完善留地安置方式,配套产业政策,突破原有以地安置方式只能通过建立经济实体才能进行作为安置政策的界限,
13、可采取留地折价入股、留地建房出租等多种灵活方式,而且这种做法只须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既不需要支出额外的资金,又更好地保障了农民的利益,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是让利与民的善举,利于各项工作的开展,值得提倡和推广。 积极推行“双保险组合式安置被征地人员。建议以货币安置和根本养老保险安置方式为主,按照不同年龄阶段,分别实行“双保险组合式安置政策,即未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人员实行“一次性货币安置+免费职业教育;“中青年人员实行“根本养老保险安置+就业安置;“4050人员实行“根本养老保险安置+留地安置。此外,还可以推行两套农民公寓安置的方式,一套用于自己居住,剩余房子用来出租,获得稳定的经济来源。这样
14、针对不同年龄阶段人员的不同需求,两种方式相互补充,既能让有劳动能力的被征地人员充分实现就业,又能使实现就业困难的“40、50人员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通过留地安置获得的经济收入,以维持被征地人员的长远生计。 3.建立有效的失地农民培训制度,尽力妥善做好就业安置 政府作为征地拆迁工作的主体,在严格依法征地的同时,要统筹安排就业培训,努力实现就业。渝府发(202223)45号明确规定要促进被征地人员实现就业。因此,根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后,政府要根据不同年龄段的转非人员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就业培训工作方案,积极探索创立政府和社会携手合作、利益分享的机制,鼓励投资兴办民办培训机构,为被征地人员提供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等效劳。笔者认为,可按16岁以下、中青年人员、“40、50人员三个年龄段为界线进行分类。对16岁以下转非人员,加强九年义务教育和职业高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为今后的开展提供根底;中青年人员和4050人员是就业培训的重点群体,这局部人年富力强,对工作的需求迫切,做好这局部人的就业培训并使其能够得到就业,无论对转非人员本身还是对社会的稳定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第9页 共9页